王乐乐目盯着赤化的指甲看了好一会儿,“大哥哥,你好眼熟呐,咱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他眨着灵动的眼睛望着赤化的脸,记忆回顾,脑海中突然浮闪出一幅画面,三天前的一个傍晚。
家中来了一怪人身着黑衣斗篷受他爹王大叔的邀请来家中喝茶,他当时还跟怪人打了个招呼,只记得怪人的指甲正是黑色的。
赤化则微微一愣,认熟?
他锁定王乐乐的脸瞧着面生的狠,印象中不曾见过,“你还记得我?倒是有趣儿,刚才听你呼唤疯丫正巧我是你姐姐的好友”。
王乐乐摇了摇头:“不对不对,我刚刚叫的是我的亲姐姐蛋丫,还有我明明记得哥哥你是我爹爹的好友,莫非是我认错人了?”
赤化轻点头:“来,起来说话,地上脏”,王乐乐有些迟疑地握住他的手,道了句“谢”借力站了起来。
观察了一下周边过路的人,见人们并未过多关注这边,赤化眼神闪烁,从袖口里掏出一块手帕。
他看似要为王乐乐擦拭脸上的灰土,实则手帕上事先有浸泡过迷药,“可怜的小哭包,看你这狼狈脏兮兮的样,来,哥哥给你擦擦”。
王乐乐只是摆了摆手,但脸却未躲避:“不麻烦哥哥了,我着急走,还要去找我…”话中断,赤化的手帕迅速捂住了他的鼻口。
王乐乐只觉一股奇异的气味直冲脑门,脑袋瞬间变得昏昏沉沉:“姐姐!”,迷药上脑当场失去了意识,瘫软倒在了赤化的怀中。
“来这儿碰碰运气,没想到还真让我碰到了这小子”,赤化阴恻恻地笑着,像是已经看到了自己那罪恶计划,即将成功的曙光。
“老子精心研制的僵蛊毒瘤造化的药人们现就差一味药引,童子血就能出炉了”。
赤化弓弯的腰直板起,抱着昏迷的王乐乐脚步如风般飞快地奔走,过路一杂货铺。
此时,杂货铺里,墨漓正挑选着一堆挖坟用的工具,有锋利的铲子、结实的麻绳,还有照明的火把。
她付完钱给老板,将工具打包好,把沉甸甸的麻袋扛在了肩上,一脚刚踏出门口,“乐乐?”
她尾随跟踪着赤化的脚步,来到一条狭窄的胡同,“嘿!人呢?”,来回两趟穿梭在阴暗潮湿的胡同里,找寻半天却依旧不见个人影。
她几分不确定:“嘶…是我眼花看错了嘛?”,仔细回想着自己刚才也只不过是看到,一陌生男人赤化怀里孩子身上所穿的衣物。
脸是没见着,她是仅凭熟悉的感觉,警觉断定那孩子是王乐乐,按理说。
“镇上离王大叔的家少说有七八里路,这么远的距离,乐乐一个小孩子哪有成年人的精力,能跑到这里来?”
“除非是被人拐骗带来的”
“可又不对头啊!王大叔这会儿不是应忙着在搬家么?乐乐平时很听话是断不会一个人在外到处乱跑的才对”。
墨漓走出胡同,扫视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想着在这大庭广众之下,人多眼杂的,诱拐儿童这种事情不太可能会发生。
她觉着自己可能真的是多疑了,也许那孩子只是跟王乐乐穿着相似罢了。
眼下,家里的那两具密探尸体倘若再不去处理,大祸恐是会要大难临头,是顾不上再分心纠结王大叔的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