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让他们知道,她曾经被庄恒花钱包养过,以沈东临父母的身份,又怎么可能接受她作为沈家的儿媳妇!就算是沈东临,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他会想起来这件事情,那时候,他也会觉得心里难以接受吧!
她心里已经想好了,等沈东临出差回来之后,就跟他提出分手。
理由很简单,就说,她已经不喜欢他了。
舒绯想好了一切,心里越发坦然,早上起来之后,她难得地给沈东临做了一次营养丰富的早餐,牛奶,鸡蛋,还有她亲手做的三明治……
“早上一起床就能吃到老婆做的早餐,我觉得,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
对于舒绯的付出,沈东临毫不吝啬地夸赞。
听到“老婆”两个字,舒绯愣了一下,眼眸中一闪而逝的错愕之色,可“罪魁祸首”沈东临却像是一个没事儿人一样,低头拿起一份三明治吃起来。
舒绯嘴角微微动了动,似是想说什么,可最终她也没什么都没有问。
老婆……
她垂眸浅笑。
这还是沈东临第一次这样叫她,以前的时候,他要么叫她绯绯,要么叫她舒绯,情到浓时,他只是连名带姓地叫她舒绯,可今天早上他居然对她改了称呼。
此时此刻的沈东临,并不像他表面上流露出来的那么镇定,事实上,他心里一直有些紧张,眼角余光不时瞥一眼坐在他对面的舒绯。
她在想什么?她接受这个称呼吗?之前跟她提过结婚的事情,她明明答应了,可后来她又说,她不想这么早结婚,想再奋斗两年。
好一会儿过去了,舒绯没有半点不自在的样子。
一时之间,沈东临的心里既是舒了一口气,又是失落,她不是应该有点反应吗?
“对了,绯绯,我是上午十点的航班飞南城。”
听到南城这个地名,舒绯的脸色瞬间变了变,眼底深处一闪而逝的异样,握着调羹的手指不由得收紧,但很快,她又恢复了常态,不动声色地垂眸。
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在云城和南城之间飞来飞去,因为庄恒的公司在南城,他也经常在南城,而她那时候在云城的a大上学。
那一年,她差点就因为学分不够拿不到毕业证。
舒绯不敢多说,生怕会泄露自己的情绪,只笑着应道:“那我等你回来。”
说到了自己这趟出差,沈东临自然而然就说起了这桩案子,“这个案子还是阿恒给我介绍的,委托方是他一个关系很不错的生意伙伴。”
庄恒知道他结婚要买新房,手上还缺点钱,刚好他那个朋友需要一个这方面的律师,庄恒就凑了一个饭局,让他跟那位张总认识了一下,再之后,那个张总就单独联系上他,委托他处理这桩经济纠纷案。
因为资金牵扯庞大,所以,案子结束之后,他拿到的佣金相对也会多一些。
听到沈东临提到“庄恒”这个名字,原本平静下来的舒绯再一次情绪不稳。
可不管怎么样,她都不敢流露出对这件事情或者对庄恒的半点不满,在沈东临的眼里,她跟庄恒只是吃过一顿饭,彼此一点都不了解……
舒绯想了想,抬眼看向沈东临,不动声色地问了句:“你们经常私底下见面吗?”
“也算不上经常,偶尔吧!他这人挺好的,他最近打算把公司总部迁到云城来,他妻子也会跟过来,到时候大家一起吃个饭,以后就算是朋友了。”
不知道是舒绯掩饰得太好了,还是沈东临没有注意到,他半点都没有察觉到舒绯的异常。
舒绯愣了一下,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说道:“东临,我到时候可不一定有时间。”
“到时候再说!如果实在是没有时间,那就改天再一起吃个便饭。”
“好啊!到时候再说。”
……
吃完早餐之后,俩人一起从家里离开,只不过,一个开着车朝北,一个开着车朝南。
舒绯朝南驶向公司,她打算把事情处理一下,再去影视城看路思娅,狭小的车厢里反复播放着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这是她为数不多喜欢的一首老歌。
半个小时之后,舒绯抵达公司。
可她怎么都没有想到,她刚走进公司,前台的同事就拿了一把红玫瑰给她,还笑眯眯地朝她挤眉弄眼,打趣地说道:“绯姐,这花是一大早上快递小哥送过来的,收花人是你,这可是九十九朵红玫瑰!”
“绯姐,你家那位还真瞧不出来,看着挺像直男的,从事的职业也像直男,可没想到他居然这么浪漫的。”
看着映入视野中的那一片艳红,舒绯愣了愣,眼眸中闪过狐疑之色。
她迟疑了一下,还是从前台同事手里接过了拿束红得娇艳欲滴的玫瑰,旋即又笑盈盈地打趣地说道:“人不可貌相,没听说过吗?我家沈大律师虽然看着有点像直男,但平日里他还是很浪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