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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给赢做一顿小炒肉(1 / 2)

族人听到她的话便点头如捣蒜,南清欢把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给了姬嫘和大山,他们学会后便再教给其他的族人,这样她也没那么的累。

这一天,赢部落拥有了独一无二的宝贝盐巴,这更让族人对南清欢佩服的五体投地。

赢部落终于结束了没有味道的历史,等这一切都弄好后,那天色已经渐渐黑了,一轮血色的红月让部落的人在欢喜之余都很担心,洞穴外面众人都在祈求血月快点过去,赢住的山洞内却是一片温馨。

山洞内,南清欢为赢准备烤肉,为了庆祝有盐巴了,她今晚要给赢做一道炒菜,虽然条件不好,但是她能在有限的条件内满足自己的口福。

赢就在旁边痴痴的看着她,见到她在弄肉,他不懂只是看着她,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

南清欢把赢带回来的野鹿肉切成了肉丝,而后在简陋的土灶旁边,她拿来了二荆条,胡椒,还有采摘来的野生姜剁成小块,而后等锅子开后,她开始把肉倒下去翻炒,很快,油滋滋的香味就冒出来了。

“欢儿,这是什么,好香啊?”

赢从来没有闻过这么香的味道,南清欢见他馋嘴的样子笑了笑,“别急,马上就好了,这叫小炒肉,天天吃烤肉也腻了,赢,现在我们有盐巴了,下一步我想可以给大家做点衣衫了。”

“衣衫?”

赢知道她说的意思,就是她身上穿的那种。

“欢儿知道怎么做?”

“当然知道,我已经有了足够的麻线,等我明天就可以织布了。”

这织布机她可以从空间拿,刚刚她做出了盐巴,空间奖励升级第三级,她可以拿织布机开始织布了,到时候,赢部落人手一件衣衫,彻底脱离穿兽皮的时代。

“织布?”

赢听不懂,南清欢的菜却是炒好了,她拿了一个木碗给装了起来,“来,尝尝看?”

那肉丝散发着沁人的热气,让人忍不住垂涎欲滴,赢吞了吞口水,伸手去夹了一口放入嘴里,突然,一股子从未有过的味道让他瞬间就站了起身。

“好吃。”

他是野人,没受过什么训练,也不会组织太多的语言,只会说好吃,南清欢见他说好吃忙从一旁拿出了一双筷子,“以后用这个夹菜,不能用手抓了,手很脏的知道吗?”

“筷子?”

赢却是觉得很麻烦,这用手多方便,他伸手扶开不愿意拿筷子,南清欢却是腾的一声站了起来,她故作生气,“你要不学筷子我就不吃饭了,你自己吃吧。”

她实在是无法忍受赢伸手去抓菜,那阿三也是这样吃的,多恶心啊?她要改变赢的生活习惯,从而让族人也要改变。

赢没想到她会生气,见她生气了,他这才抓起了筷子,“我学,欢儿教我。”

见到他妥协了,南清欢这才高兴了,忙重新坐了下来准备教他用筷子,“看,我们先拿着,这样拿,然后……”

“不好了族长!”

外面传来了大山的声音,野狼莫斯嘶哑咧嘴看着大山,大山跑了进来,“族长,血月降临,大祭司带着湿婆在外面开设祭坛祈求天神原谅,那些族人们都去了,大祭司还说……”

他担忧的看了一眼南清欢,赢丢下筷子腾的一声站了起来,“她还说什么?”

“说只有用欧姆的鲜血灌溉神狐,血月才会消失。”

赢听到这话似乎明白了什么,他担忧的看了一眼南清欢,“你待在山洞,我会让莫斯和阿喜陪你,我去解决。”

赢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这让南清欢觉得这件事没从前那么好搞,这古人一直都很迷信信奉神明赋予一切,尤其是这什么血月降世,再加上那个女人和湿婆都看自己不爽,一直说自己是瘟神,一定会借此机会搞她,不过她也不怕。

“赢,我和你一起去,我今天就要揭露这大祭司和那湿婆的阴谋,什么血月降世,这根本就是自然天象罢了。”

“欢儿,不许胡闹,这阿玉是大祭司,她有神的力量。”

“我还有神的力量呢,赢,你带我去,让我去看看这大祭司到底想搞什么鬼?”

“欧姆你可不能去,虽然族人都相信你是神女,但是他们还是很害怕血月会带来灾难,你还是先躲躲吧?”

大山担心她去会出事,毕竟这大祭司有神的力量不可小看,南清欢想了想,她还有一件事情没办,“那行,你们去,我就在山洞。”

赢见她退步了,微微低头抱了抱她,“乖乖等我回来!”

说完这话,他转身拿起了自己是石斧和代表族长权利的权杖,而后他带着大山离去后,阿喜似乎就在外面等着,“清欢……”

阿喜见她不说话以为她是害怕,“别怕,阿玉虽然比阿月厉害,不过赢会保护你的。”

她扫视四周一眼看了看外面,“阿喜,那群来厄运的女人被关在哪里树屋?”

一听这话,阿喜不明白蹙眉看她,“清欢,你问这事儿干什么?”

“她们在哪?”

当南清欢带着野狼莫斯和阿喜来到离山洞一公里以外的地方之时,她抬起头看到了那高高的树屋上果然有不少的女人,女人都坐在那里就和难民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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