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万顷地,占据了大明起一成半,
随着还地于民的推广,那些士绅富商手上的地只能低价卖出,而且只能由朝廷接手,
他们手上有多少不好说,即便是现在已经掌控的,在还地于民、先种后还的策略下,朝廷每年五千万两银子,每年俸禄支出五百万两,就不算什么了。
但问题是还地于民的策略最多是分期二十年,二十年后就没有了,所以我们要考虑的是二十年后怎么办?
有三个来源,赋税、商税以及自给自足,其他两个先不说,就说自足这一块,
陕西整顿兵政后,军屯也收归朝廷了,但每个卫所留了一部分耕地,差不多在五百到八百顷,产出满足卫所需求和军饷。
既然卫所可以,那各县也可以,各县少则十人,多则一两百人,就按平均百人算吧,平均年俸三十六石,也就三千六百石,
亩产两石,则需一千八百亩,也就是十八顷,加上承租给百姓,最多三十顷就足够了。像云南、贵州那边少地的,只能在赋税中扣除或者由朝廷补贴。”
说到这里,袁可立看着三人,轻笑道:“诸位是不是好奇为什么不直接租给百姓,而是请百姓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