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手提袋都舞了起来。
以至于商场里没有人不看他。
陈平平情绪到了,唱起了歌,
“叱咤风云,我任意闯万众仰望。”
“叱咤风云,我绝不需往后看……”
身旁三人深深受其感染,想要接但却没听过不会唱,心里急的难受。
“老板,这首歌还有气势,叫什么啊?”
“叫《乱世巨星》啊,你没听过么?”
徐思思在一旁道,
“别说黄哥,我和清月姐也没听过,是粤语歌吧,我们回去搜搜。”
陈平平这才反应过来,这个平行世界蓝巨星,地理结构和地球不同。
根本就没有港澳台大湾区,自然就没有港台歌曲了。
不过倒有个广粤省,所以粤语还是有的,这首歌他们大致听的懂
“那跟我一起唱。”
陈平平觉得他们三个即便没听过,也可以跟着一起唱。
他第一次唱这歌的时候也唱不准,乱吼一通,但其实丝毫不熟陈浩南。
“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我法律~这凶悍闪烁眼光的野狼!”
“翻天覆地~我定我写自我法律~这凶悍闪烁眼光的野狼!”
skp一楼的顾客和柜员,从没见过有人在这里如此放荡。
心想,这也太恶俗了吧!
但这几个偏偏又很养眼的样子……
这首歌没听过,但旋律却很上头,他们都想跟着唱。
这是怎么回事儿?
这种又土又潮的街头气质,让人好上头啊!
陈平平带着三人,气势宛如“洪兴四人组”,浩浩荡荡的从劳力士,向百达翡丽走去。
他之前答应大能要定表,现在有钱了,要去实现承诺。
但他同时发现,获得“魅力男神”能力后,嗓音可比之前好听太多了。
就连堪比原创的五音,也变得自带旋律,好像大多都在调上了。
恩,很好,以后去会所,定能迷倒妹妹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