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想了办法,她让我出一万块钱,她就把你包给了我。
从那以后,我每次去那里都是为了过去看看你,给你送一些食品和穿用的东西。你的工资钱是我支付给我那个同学的,你平时只给大家做三顿饭,在那里你是从来不接客的,这是我和我同学之间的协议。
前年春节你回家之前,我给老板娘也就是我的那个同学,送去了 7000 块钱。我告诉她,那钱是给你回家过年用的。”于平说到那 7000 元钱的时候,王丽忽然也想起来了。在她离开“心情不错”歌厅的时候,老板娘给了她 6000 块钱,还留下了 1000 块钱做押金。
她说过,如果过完年不回来了,这个钱,就不要再管她要了,要是晚回去 1 天她就会扣上 100 块钱。听了于平说的那些话,王丽心里终于明白了,他说的那个“四海发廊”她还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