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此客栈的人,多是游手好闲之人,最爱吃瓜找乐。
醉汉的声音洪亮,立刻就吸引到了所有人的注意,无数炯炯有神的目光映射在晴羽的身躯之上,上下打量。
这醉汉似乎也不是什么善茬,身材肥胖,裸露出上身,满嘴胡须,皮肤黝黑,是那种被太阳暴晒后的黑。
不少人露出了看好戏一般戏谑的笑脸。
他们大概很清楚这醉汉的德行,醉汉最爱没事找事了,名叫阿蒙。
阿蒙伸出双手,像打拨浪鼓似的拍打自己肥厚的脸颊,发出啪啪的响声,“来,你说说你是怎么杀掉这只三尾灵狐的,这可是曾经杀光一个车队的妖怪。”
晴羽眼睛微微瞥向四周,他也感觉到了,这醉汉不像好人,于是干脆不搭理醉汉。
他转身就要走。
但醉汉却拽住了晴羽的胳膊,不屑地说道:“哎呀,吹牛逼也不打草稿,怎么,吹完牛逼就要走了?不跟老子唠会嗑?”
“我不太会唠嗑,我还有正事要办,请大侠松手。”晴羽神态严肃,挤出礼貌的话。
“那可不行,不会唠也要唠,不然就要给我留下五枚金币,买下两罐好酒才能走。”
阿蒙最爱欺负弱小,以貌取人,他想从晴羽身上榨出点汁水来。
晴羽两眼一黑,“你到底想怎样?灵狐是我所杀,尸体抛在了众妖荒,你要不信,你可以自己去荒野中找找看。”
晴羽不经意间的一句话,实则暴露了他不是城中人的身份,长期活动在城里的人,对悬赏令再熟悉不过。
如果是为了赏金去猎杀灵狐,为何不把灵狐的尸体带回来换取赏金呢。
三尾灵狐通常都会有一枚玉佩,上面会记载其名,死亡时有概率从其储物空间中掉出,因材质特别,有很多人会去买卖。
“呵,大伙们都听见没,他居然让我去那满是妖怪的荒野中去找?真是可笑!”阿蒙嗓门很大,站起来对所有人大喊。
客栈中顿时充斥着欢快的气息。
这时一边的客人故意打趣道:“诶,他应该是城外人,阿蒙别闹了,就饶了这家伙吧,怪可怜的。”
“不行,今天这兔崽子摊上事了。”
这是晴羽第二次涌上了杀人的念头,第一次是对那两位剑士。
晴羽脸色很不好看,为什么总是有人要去招惹他,晴羽挣脱了阿蒙的手,道:“真是蛮横无理,看来这座城真是毫无秩序,就没人管管吗?”
阿蒙站起来,肥壮的身体靠近晴羽,咧嘴大笑,“哈哈哈,谁敢管本大爷,啊?谁敢,我必给他剁成肉泥。”
阿蒙道:“你呢,要是没钱的话,就把身上所有的东西全部上交,我可以留你一命!”
气氛越发紧张,客栈中的小二见状,当即就离开了客栈,打算到外面避避风头,这种事已不止一次在客栈中上演。
留下的人,基本上都是一些修行之人,准备坐着看好戏,当真是最好吃的下酒菜。
晴羽轻微做出拔剑的动作,仅仅展露出毫厘剑身。
阿蒙眼瞅,大喝一声取出了佩戴的大剑。
但就在这时,屋外传来小孩的声音,他边跑边大喊,一直跑进了客栈,是个报童,来售卖报纸。
“号外,号外,金令妖猎大人朴九,在遥远的地方抓来一只奇特的妖怪女孩,十分奇特,都来看一看啊。”
晴羽听闻当即把剑按了回去。
阿蒙一愣,也转过头看去。
“三天后,妖怪女孩将在青龙大街的地下拍卖行拍卖,此类妖怪乃是怪种类!”
一听到怪种,客栈中的客人立即双眼冒光,惊讶不已。
怪种即便是对于这群游历八方的人来说,都觉得陌生。
在座的来客都只是捕风捉影,了解过一点。
他们只知道怪种不属于任何妖类,是妖怪中最为特殊的品种,有着多种以上奇特的特征,极为罕见。
“真的假的,传说中的怪种真的被那个吊儿郎当的朴九找到了?”有一名剑客发问。
报童怀揣着报纸说道:“不假,有画像为证!”
晴羽听闻撞开阿蒙,迅速来到那报童身前,“小孩,卖我一张!”
晴羽紧张地从包袱中拿出铜币,余光看向报童挂在肩膀上堆叠的报纸。
报纸微黄,上面的墨迹清晰可见,能隐约地看见女孩的侧脸,不过要等全部展开,晴羽才能确定。
这究竟是不是琳。
阿蒙被撞了一桩自然不爽,连他都有些懵圈,刚才那小子的力气怎么会这么大。
阿蒙拉伸着脖子,大步往晴羽走去,“喂,我们俩的事还没完呢!”
晴羽猛地转过头,恶狠狠地盯向阿蒙,眼神中充满了戾气,瞳孔微微发红。
这气势让阿蒙内心一怔,停下了步伐,大剑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