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他已经在调料汁了。
我明明是就在他身边全程看完了所有的过程,也不知道漏掉了哪一步,最后一碗油亮油亮的香喷喷的葱油拌面就出现在我面前。
“去餐厅吃。”他把我从厨房拽出来,把筷子递给我:“尝尝看。”
我在心底诅咒这碗面不好吃,不然他这么优秀我会嫉妒的。
然而,我尝了一口,也不知道是不是昨天婚礼,一整天我就吃了两碗面,昨天晚上又折腾到半夜,肚子早就饥肠辘辘了,这面竟然意外地好吃。
好吃到,我觉得他没练个十年八年的,绝对做不出这个水平。
他问我怎样,我没回答,但我的吃相已经给了他答案。
他依然吃的文雅,此时的他,又是那种风度翩翩的豪门贵公子。
面条好吃到我想舔盘子,我知道没有了只能作罢。
他见我一副没吃饱的样子,把他的面条拨了一点给我,我三口两口吃完,那种该死的,不确定的,模糊的幸福感又涌上心头。
我知道我的恋爱脑又发作了,这世界上怎么就没人发明恋爱脑的药呢?
发病时来一颗,不知道能拯救多少无知少女。
我的恋爱脑,还得沈时倦来治。
吃过早餐,我上楼去换衣服,我这才发现我忘了带行李,所有的衣服都是沈时倦事先给我准备好的。
我已经做好了打开衣帽间一水的蓝色衣服的心理准备,我悲壮地拉开门,还好至少不是每件都是蓝色的,但是每件都不是我的风格。
我想,应该是思侬的风格,长裙,大衬衫,像个文艺女青年。
我是个俗人,我喜欢时装。
现在打电话让张师傅送行李来也晚了,我只能挑一件还算看得顺眼的。
刚才葱油面给我带来的幸福感,已经被这些衣服给掩埋了。
沈时倦对我的新装扮很满意,他走过来牵住我的手:“等会路途有点久,你在车上睡一会。”
我不知道要去哪里,拜访什么长辈。
反正,他总不见得把我卖掉。
路程果真挺远,昨晚没睡好,没一会我就睡着了。
等沈时倦推醒我的时候,我都睡得昏天黑地的。
“到了。”他拉开车门:“下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