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逸十三年。
近来终于下了一场小雨,初秋的雨水冷涩,下了半个时辰就停了,干涸的土地还未得到润透,这雨就不见了去向。
金篱手里的舀子只接了浅浅的雨水,她失望地仰天叹息,低头喝了一口雨水,剩下的不舍得,想着赶回村子里给爷爷喝。
她这会儿正在山上采竹笋,个头不大的笋捣碎了,再煮一煮,可以当成汤来喝。
由于一手端着舀子,身后还背着竹篓,金篱下山的时候有些吃力,而且回村的主路近来封了,只能从后山绕回到城门。
她的村子坐落在齐城,这城距离皇城最远,几乎在边境处,外城被巨湖包围,在旱灾的这些年里,因为有巨湖的水源照拂,齐城的百姓倒也没有过得太苦。
但近来的齐城遭遇了政变,皇宫里的内乱不仅在朝堂里上演,连边缘的城池也受到了牵连。
列王争权,战事不断,据说是萧帝的弟弟治好了恶疾,近来被扶持着与萧帝争权夺势,导致朝廷里动荡不已,官员们也忙着站队,根本不问民间百姓的死活,导致该建的山路建不成,该发放的粮食也一直耽搁着,令民间本就稀缺的水源问题更加严峻。
但金篱是个爱干净的,就算水源再难,她也会日日早起来到山间接露水,囤积下来的露水可以用来洗脸、洗手,毕竟是爱美的年纪,她可不想变成脏兮兮的姑娘。
好不容易下了山,金篱也很心急回家里做饭,柴火要去村头领,母亲忙着照顾爷爷和弟弟,她很怕自己会领不到足够的柴火。
到底是外来户,她们全家是五年前逃难来到齐城的,因为金篱的爹曾经在皇宫里做差事,尽管只是小小的侍卫,可却是公主行宫里的,再加上公主出逃多年,行宫里所有奴仆都成了萧帝迁怒的对象。
自从逃来齐城的金家村后,金篱一家人入乡随俗,也跟着村子姓起了金,一来为了躲避追杀,二来也是想要求得安宁。
如今的金篱已经年满十六,对比五年前的她,倒是更加像个村姑了,她冲到村头时发现柴火果然所剩不多,隔壁住着的阿山刚要捧起最后一摞,金篱飞快地冲过去指着他道:“不许动!这柴火是我家的!”
阿山吓得洒了满地柴火,金篱趁机统统捡起来抱着,阿山这时才反应过来,支吾着要和金篱辩驳,但金篱一个眼神瞪向他,阿山缩了缩脖子,不敢造次。
别看阿山人高马大,胳膊都要比金篱的腰肢粗,可他自打金篱搬来村里的那日起就对她有心思,哪里敢惹金篱生气呢?
还要帮金篱提着竹篓送她回家,沿途遇见许多从茅屋里探出头的小伙子,他们都是对金篱有意思的,其中不乏一些富庶的青年,家里养着鸡鸭鹅,在村中已是上等,就是言语上忍不住要轻薄金篱,调戏她脸儿俏,腰儿细,一双大眼睛圆溜溜地惹人喜爱。
金篱一个不落地都啐上一口,她哪个都瞧不上,更别提嫁给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人。
等阿山送她回了家,她也觉得抢走人家的柴火有些过意不去,就送了他一颗笋,阿山很好哄,傻乐地抱着笋离开了。
金篱一进家门,就赶快把舀子里水拿去给爷爷喝,母亲和父亲还在城里卖物件,剩下弟弟在忙着生火,她把柴火都交给弟弟后,就去后院里挑一只鸡,“今晚杀个鸡来炖汤喝吧,我刚好采到了好多竹笋。”
弟弟当然没意见,十四岁的小伙子很是能吃的年纪,爷爷也笑眯眯的同意了。
金篱挽起袖子去后院,家里现在三只鸡,杀一个,剩下两个还能撑到冬天。
她一边算计着,一边推开柴房的门,猛地发现地上的干草里有血。
金篱有些困惑,还以为是谁跑来偷了自己家,飞快地拿着砍刀冲进草垛里翻找,便是在掀开干草的那一瞬,看到了身负重伤的他。
沈容受了刀伤,左腿上也有一支箭矢,他天青色的衣衫被血水染得看不出本来面目,鬓发也都凌乱不堪,唯独眼神是涣散的,明明金篱就站在他的面前,他却像是看不见一样,抬起手扑了空,金篱下意识地向后躲去一步,那声音引起了沈容的注意,他这才找到金篱的位置,用力地抓住了她的脚踝。
金篱倒不惧怕,毕竟沈容奄奄一息的,根本没有伤她的能力,而且,她觉得这人像是个瞎子,只能靠耳朵来分辨讯息。
沈容气若游丝地对她说:“救……救救我,不要让人知道……我在这里……”话音刚落,他便再难支持地晕死过去。
金篱真怕他会死在自家柴房,赶快俯身检查他的伤势。
很重,必须马上处理伤口,可她平日里只给母牛接生过,倒不知该如何医治刀伤和箭伤,而看这人还是个细皮嫩肉的,真怕稍有不慎会让他落了疤。
正踌躇着,门外忽然传来了闹闹哄哄的声音,听那口气,像是官府来的,金篱心下一惊,赶忙用干草把沈容给藏好,转身出了柴房,便见三四个官爷站在院子里举着手里的通缉画像问弟弟:“见没见过这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