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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点半章 天真一点(1 / 3)

在一片黑暗的小巷子里,一个正在把玩着一把匕首的黑衣人,正很小心的注视着大街上那个正在独自行进的小孩子。

那是一个男孩,身上有三个微小的精灵。

黑袍加身,也难免看得见,他身为孩子的娇小。

但是那魔法袍不会骗人,这个小孩子,就是这么大的点的年纪,不足以与训练有素的她敌对。

而在那个小孩子的身上,有着一件她必须得到的东西。

她仔细观察着那个男孩,走走停停,颇有些寂寥,但是从她的眼睛里可以看到,这个穿着黑袍的孩子,一定不是等闲之辈,不然也不会持有,那样东西。

“是他吗?”她快速的说出这句话,就像是一阵风一样,没有任何人可以听的清楚。

“对,就是他!事成以后,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一个黑色的影子慢慢的浮现在了她的身前。

那个影子高大的吓人,就像是一头壮硕的牛,站在她的面前。

“看你的身型,看你藏匿用的魔法,也绝对不是等闲之辈。”她皱着清眉,将自己的面具戴上,一拉了面具的绳子,面具便准确无误的贴在她的脸上。

那是一个“火神”狰狞的面具,红发与獠牙一起,将面具后清秀的她的容颜遮挡住,好像她也就变得凶神恶煞了一般。

“这种事情,你难道自己做不到吗?”

她贴近小巷子的墙面,将整只手贴在墙上,那大理石的高墙瞬间没入她的手臂,就像是水一样,如月中的倒影,泛起涟漪。

她等待着那个黑影的回答,而黑影只是静静的看着她,没有任何言语。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什么聪明的问题,用逻辑一想,便能够理解的清楚。

但是,她还是想要明白,为什么这个黑影,不可以去从那个小男孩手中拿回属于自己的他自己的东西。

好吧,其实这根本就没有逻辑可言,这是抢劫,背地里偷偷的抢掠,要不然,也不会找她了。

而她整个身子快速的没入墙中,那个黑影才慢慢的消失。

她是一个刺客,也是盗贼。那就必须有盗贼的样子,除了某些人以外,她根本就不存在害怕的理由。

偷盗,并不光彩,那么光明正大的抢掠,就一定不与光彩挂钩了,可她就是这样可以做到这一点的人。

而她需要面对的,并不是一个穿着黑袍看起来都非凡的小男孩,而是一个真正的,她惹不起的人物。

当然,这是后话,她盯上的,正是有些浑浑噩噩的长羽枫。

也不能说浑浑噩噩,只是有些小小的,莫名其妙的悲伤。兜来兜去,还是回到了原点。

那就是,去复仇。

复仇也不是什么可以搬到台面上来讲的。

因为复仇的定义太过于狭隘,如果有一个人做出了对自己不好的事情,无论大小,,都是可以用复仇之类词语的。但是在这种可怕的复仇动力和复仇结果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把复仇合理化,它是暴力冲动的代名词,是突破正常法理的共情之词。

简单来说,应该是不存在正规复仇的,比如,某个人伤害了自己的亲人,自己想要去报复那个人,也可以称之为复仇,这对于自己是正义的,或者是公理上的正义,但是复仇手段太少,或者是太过于法理上的无情,而实现不了【一命抵一命】或者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复仇方式,不能解恨,只能原谅自己。

在监狱里关作恶的人,关个十年八年的,并不属于这种解恨的范畴,因为一个还活着的伤者,一个还在世的因伤致残的人,在接下来的一辈子里,都无法再正常的生活,更何况那些已经失去生命的人,他们的仇恨,或者是无辜,并不是加害者关上个十年二十年可以化解的。

因为人就只能活一辈子。

因为法理无情,帮助不了复仇者解恨,所以私人的解恨,私人的复仇方式就变得【情有可原】,并且可以支撑一个人付出实践报告,无论如何的代价,都可以付出,只为报仇。

空有这份悲哀。

不过,说回复仇上来,长羽枫所失去的,所经历的,所能够接受的复仇,应该也远远不止于将加害者关到监狱里几年或者是二十几年。

他需要的,是一场私人的复仇。

别人对你不好,你就要复仇,这种心态一定是不好的,无论怎么样,都不应该给自己找上一个正当理由来发泄自己私人的怒火。

那样的话,还怎么面对自己的过去呢。

或者说,如果想要发泄自己的私人的怒火到复仇上的话,在司法里,一定是不允许的。

这也就意味着,寻荒影根本就不可能去做这件事情。并且,寻荒影并不是直接的受害者。

直接的受害者,是长羽枫。

“当年,我真的天真的以为,我把自己的神格放下,将所有的灵力传达给普通的人类,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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