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琛蓦的睁开眼睛,深吸一口气。
一个大男人回忆过去算什么本事,就是因为曾经有遗憾,现才要抓住机会去弥补。
坐以待毙可不是他叶琛的性格。
他帅气的理了下身上的夹克 ,对着车窗撩了下额头的碎发。
帅得很,自己都快被自己迷住了。
就咱这颜值 ,靓的都发光了,丁可心,我不信你不喜欢。
他轻轻挑了下眉,勾了下嘴角。
在追女孩子这件事上,就没有他解决不了的难题。
会被一个丁可心难住?
他还就不信这个邪了。
反正,这辈子,我就跟你耗上了。
曾经叶琛想,即使可心不喜欢他,嫁给别人了,他也会默默守护。
现在,他醒悟了,反悔了。
凭什么?
凭什么要委屈自己,成全别人。
爱情本就是自私的,他才不要那么伟大。
那些鸡汤里说:爱一个人就要尊重她的选择,爱一个人就是默默的祝福她过的好。
统统都是扯淡。
此刻叶琛就认为:爱一个人就是和她结婚,一辈子睡一个被窝,枕一个枕头,一辈子疼着她、护着她。
那些默默祝福的都是傻蛋。
反正,丁可心和谁在一起,他都不放心,他都会嫉妒的发疯。
必须跟自己在一起。
他望着可心的住处暗暗发狠:我看你敢喜欢别人试试,你喜欢谁,我就把谁剁了。
谁要敢娶你,我就把他扔到江里喂鱼。
发完狠心里异常舒畅,但下一秒自己又怂了一下下。
以他的实力,剁一个人太简单。
但难的是,怎么让可心喜欢上自己。
否则,就算把丁可心抢回家了,又有什么用。
以前慕羽霆追小暖时,叶琛给他出主意,让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抱着小嫂子,然后深情的看着她,最后吻上去,吻到她心软。
叶琛也想用这一招试试。
不过就可心那个直脾气,要强吻上去,就怕自己的嘴会被咬掉一块。
只想想那个场景,叶琛就打了一个寒颤。
看来还是不能硬来,只能智取。
叶琛眼角微扬,狡诈一笑。
香芋提拉米苏,该你上场了。
不止甜点,他还有很重要的话要对方敏说呢。
他伸臂从副驾捞过手机,嘴角勾笑,给方敏发了个信息:“大美女,把你家地址发来。”
方敏握着手机一怔,这都快天黑了,要我家地址?
难道叶琛欧巴等不及了,今天就要过来看我?
方敏若有所思的露出一个微笑,男人,果然都是一个德行。
看见她这样的美女都猴急猴急的!
她快速给叶琛发了自己的家庭住址,具体到了门牌号。
然后就去找出她的那件超级性感、性感到能让男人流鼻血的睡衣。
叶琛只要一到,她分分钟就把他拿下。
她的上任男友和上上任都是被她用这件睡衣拿下的。
不过那都是看他们帅,跟他们玩几天小游戏罢了。
对叶琛这个阔少,可不是玩几天那么简单了。
好不容易抓到一个这么有钱,还对自己那么有兴趣的男人。
她这次非把自己嫁入豪门不可。
最好今晚能怀上他的崽,更事半功倍了。
【当然,方敏在亲戚跟前一向很文静很淑女,可心并不知道方敏的私生活那么嗨,否则绝不会把叶琛的号码给她的。】
……
方敏刚找到睡衣,就收到叶琛回复的信息:“大美女,十分钟后到,你尝尝喜欢吗?”
这句话信息量太大了,方敏惊的花容失色,这个欧巴也太急切了吧?
十分钟就到 ,连个洗澡的空也不给自己。
这是要坐火箭来吗?
不过她喜欢这么有效率的男人。
后半句“你尝尝喜欢吗”更是耐人寻味。
方敏阅男不少,男人的哪里她没见过,自然浮想联翩
第一次正式见面,就我让我尝尝……
这个男人好干脆哦。
她更喜欢了。
都是成年人了,节省时间,直奔主题。
很好!
方敏看着手里的睡衣,魅惑一笑,虽然只在可心家门口匆匆见过叶琛一面,还不熟。
但到了床上,不自然就熟悉了。
了解的更快、更彻底。
十分钟的时间也来不及洗澡了,先换上性感的睡衣吧。
这是米白色的睡裙两件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