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王雪梅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当中,也不知道究竟有没有听到阮烟的话。
她又呆呆地站了一会儿之后,最终还是转身走了。
看着王雪梅那是丢了魂似的模样,阮烟心中并没有太大的波澜。
谁年轻的时候没有喜欢过渣男?
经过这一遭,王雪梅要是能看清林城的为人,以后不在他身上浪费时间,那也算是也一件好事儿。
但若是王雪梅仍旧执迷不悟,一颗心全放在林城这个渣男身上,那也是她识人不明,自作自受。
眼见着王雪梅走远,阮烟淡定的收回了视线,朝着厨房走去。
只想着去厨房里做饭的阮烟,并没有注意到,在她转身之后,傅宴清看过来的视线充满了狐疑。
作为一个重生回来的人,傅宴清对于前世的事情,还记忆犹新。
尤其是媳妇儿跟人私奔了这种大事儿,哪怕过去了几十年,也仍旧记得清清楚楚。
那时候傅宴清虽然没有亲眼看见,可是大队里的人每每提起来,全都说的有鼻子有眼。
所有的人都说,阮烟对林城情根深种,所以才会抛夫弃子跟着林城私奔。
可现在,阮烟还在家里,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而林城却不见了,甚至一夜未归。
这事情不管从哪方面看,都让他觉得奇怪。
是他上一世听说的有误这,还是这一世出了什么他不知道的意外?
傅宴清眸色渐深,看向厨房的眼神也变得越发的复杂。
厨房里,阮烟已经在灶台里生起了火,开始煮粥了。
多年习惯使然,早上的时候,阮烟还是喜欢喝粥。
往锅放点儿小米,再放几个红枣,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煮出来一锅小米红枣粥。
早上不需要吃的很复杂,阮烟干脆去菜园子里剪了一把鲜嫩的韭菜烙煎饼。
韭菜切碎放进搪瓷盆里,在里面打两三个鸡蛋,再次放一小碗面粉,加上调料,最后倒点水搅合均匀。
浓稠适中的面糊倒进平底锅,等彻底凝固之后翻面。
另一边也凝固之后,一张煎饼也就烙好了。
烙好的煎饼可以直接吃,也可以抹上自家做的大酱,卷上黄瓜丝和葱丝。
反正不管怎么吃,味道都是好吃的。
煎饼才烙好两张,昭昭和念念就醒了。
两个人都不是两三岁的小孩子了,夏天的衣服也简单好穿。
睡醒之后,昭昭和念念自己穿好衣服后,就从炕上爬了下来,来到院子里洗漱。
傅宴清原本还在旁边想要帮忙,在发现两个人自己就能做的很好之后,只能既欣慰又感慨的退到了一旁。
直到吃饭的时候,傅宴清的表情都还很复杂。
阮烟不知道傅宴清心中在想什么,也并不在意,只专心的吃早饭。
天气晴朗,早上又不是很热,吃过饭之后,阮烟决定带着昭昭和念念出去转转。
田间地头儿全是干活儿的社员,不仅没什么好看的,还容易拉仇恨,阮烟决定带着昭昭和念念进山去转转。
昭昭和念念一听阮烟说,要带着他们进山去转转,当即就兴奋了起来,兴高采烈的就往屋子里跑。
看到两人往屋子里跑,阮烟还觉得有些奇怪。
但还不等阮烟询问是什么情况,就见昭昭和念念又从屋里跑了出来。
而两个人的背上,各背着一个编的十分精巧的背篓。
一般的背篓都是上下一般粗,是个桶状的。
但昭昭和念念背的背篓,却是上面窄下面宽,像一个没有嘴的茶壶,圆滚滚胖嘟嘟的,看着就十分的可爱。
这背篓不是外面买来的,而是阮父特意给两个小家伙儿编的。
装不了多少东西,但是装可爱却是一绝。
昭昭和念念小跑着到了阮烟面前,满脸是笑的看着阮烟,“妈妈,我们准备好了!咱们走吧!”
阮烟闻言,笑着摸了摸两个人的头,“好,妈妈也去背一个背篓,然后咱们就出发!”
阮烟的话音才刚落,傅宴清就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他才刚洗完碗筷,手上还沾着水珠。
被早上的阳光照射,那水珠泛着光,趁的傅宴清的手指更加的修长好看。
傅宴清也没擦手,直接去拿草棚子地下的背篓,“我来背着就行。”
阮烟,“???”
她什么时候说要带着他一起去了?
傅宴清却像没有看到阮烟的表情一样,利落的把背篓背在了背上,还往里面扔了一捆麻绳,又带上了一把镰刀。
看他准备的那么齐全,阮烟更加的无语了。
他准备的这么齐全,让她怎么拒绝他?
阮烟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