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直接去工商所找的李军。
这个时代虽说也有买卖房子的,可是像夏小禾这么认真严谨的还是真少见。不但有合同,而且还要在房管所登记过户。
李军心里对夏小禾很佩服,不愧是学霸,考虑问题如此周全。这样一来,如果将来房子出现任何纠纷或争议,都可以有据可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事情办完后,李军邀请两人到家里吃饭。
“小禾,认识这么长时间了,还没一块好好吃个饭,正好今天咱们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去家里坐坐。”
李军热情邀请着夏小禾。
夏小禾第一反应就是拒绝,她是想请李军吃一顿饭感谢人家,可是这顿饭不是在家里吃,是在外面吃。李军的邀请,无非也是看在段磊的关系上。要不是关系好,谁会把人往家里带?
“李叔。”
夏小禾一脸的认真。
“要说请,也是我请您,谢谢您帮了我这么一个大忙,您要是不嫌弃,今中午咱们就在国营饭店吧,也让我尽一下心意。”
李军一把抓起办公桌上的公文包,揶揄地看了段磊一眼又看向夏小禾,“都是一家人,分什么你我,听我的,今儿这顿饭就在家吃。”
李军身上带着军人的爽朗和大方,倒是弄得夏小禾有点不好意思了。
说到底她是凭着段磊的关系才接触到李军的,总不能忙帮完了,你对人家说你们俩分手了,现在没有什么关系了吧?
夏小禾苦笑一声,点头答应了。
“对嘛,我就说段磊看上的人可不是个扭捏的,女孩子,虽说要娇养,但是飒爽泼辣一点也没有什么不好。”
李军看着夏小禾,一脸的欣慰。
夏小禾到家后,才知道为什么李军会说这种话。
李军家里有两个孩子,大的是男孩,十岁左右,小的是个女孩,八岁。
小女孩叫李英姿,果真人如其名,看着娇娇弱弱的女孩完全是一副男孩子性格,这么小说话办事倒是一个爽利,倒是衬得他哥哥文弱秀气。
第一次上门,夏小禾不好空手,不顾李军的阻拦,坚持给孩子们买了一点零食什么的。两人看到段磊和夏小禾上门,哥哥客气地打了个招呼后又进房间看书了,而妹妹则是充当了小主人忙里忙外地招待起客人来。
李军的媳妇是农村的,一个看着平平无奇,样貌并不出众的妇人,据说是李军的娘给他乡下选的媳妇。
原先李军是排斥的,后来段老爷子提前给他做好了打算,遣他回原籍,给他安排了工作,他也是有点心灰意冷才混混沌沌地听从家里老娘的意见娶了这个媳妇。
婚后的生活说不上来好还是坏,反正就是平平淡淡的。后来段家遇难,家里四分八裂,远在千里之外的他也得到了消息,他几乎疯了,动用各种关系,甚至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财......
而他的妻子,从始至终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半句抱怨之言,甚至毅然决然卖掉了自己仅有的一对银手镯——那是她娘家带来唯一的陪嫁首饰!
“什么是知己爱人?”李军手捧酒杯,眼角泪光闪烁,满含深情凝视着身旁的媳妇,“我说不来那些文绉绉的词,可是我的老婆,她懂我,那个时候她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
李军眼眶泛红,仰头一饮而尽杯中之酒,“我何其有幸,能碰到我你。谢谢你,老婆!如果有来生,我还要与你结为夫妻。答应我,下辈子也一定要嫁给我!我要把上一辈没给你的好全部加倍给你!”
李军的妻子罗美兰也是生平头一遭见到自家老公如此直白地向自己袒露心声,更别提这还是当着两个晚辈的面了!她一时间觉得双颊有些滚烫,羞涩得简直都快要抬不起头来了,原本平淡的脸庞变得熠熠生辉。
“人啊,都说缘分天注定,这个我信。”李军拉着罗美兰的手,又看了看他们二人,一脸的感慨,“谁的一生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有个人相互扶持,相互依靠,这就是上天最好的眷顾。”
两人离开李军家时已经是晚上七点。此时乌云退去,天空一片澄蓝。
夏天白天长,太阳还挂在西边的地平线上,月亮也出来了。橙黄的余晖照在脸上,像是加了一层滤镜,安静又祥和。
段磊推着车子在前面走,夏小禾跟在后面,两人都没有说话。
段磊今天喝了两杯酒,夏小禾还以为他还在醉意中,也没有催促,两人一前一后慢慢悠悠地往大洼村赶。
路两边的麦子刚刚收割完毕,只剩下一片金黄色的麦茬,仿佛是大地被剃光了头发一般。套种在这些麦茬之间的玉米苗却已经长得郁郁葱葱,嫩绿的叶子在微风中轻轻摇曳,似乎有着无穷的生命力。远远望去,金黄与翠绿相互交织,像是一幅色彩斑斓的画卷。
段磊忽然停住脚步,自行车也被他支起后脚架停在路边。段磊身体贴着自行车,后转,一双漆黑的眼睛看向走在后边的夏小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