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阴沉沉的天空,阳光透过云缝照射出缕缕金光,金桂县的百姓们不少人已经早起出来打扫昨夜下的一场小雪。
花家的暗卫们开始忙碌着搬搬扛扛,整理行李准备出行。
路乔和金博没有和言薏苡等人住同一家客栈,他们已经和花暮渝约好一起回沙城,为了不让他们等自己,两人早早便到这边的客栈等他们。
一行人吃过早餐后,踏上回沙城的道路。
之前花暮渝是跟着他们一起窝在马车里,如今交到新朋友,便和他们一起骑马,三位少年说说笑笑,不时会突如其来地短距离赛一场马,整个车队都热闹了不少。
道路上铺着一层雪,不过来往的车马比较多,不至于通不了路,而且,下的几场雪也不是很大,赶车的暗卫对于这条路都比较熟悉,因此车速并没有慢下。
中午休息的时候,简单地煮个肉片汤,搭配着大馒头和辣椒酱,在寒冷的冬天喝上暖呼呼的热汤,别提多么舒服。
路乔和金博再一次暗暗为自己点赞,如果是他们自己回沙城,可就没那么好的待遇,顶多就是吃饼干或者馒头。
“这个味道真好吃,一开始有些不习惯,适应后反而有些上瘾,重点是吃进去感觉身体热乎乎的,这到底是什么?”金博又抹了一层辣椒酱,嗷呜一口,斯哈斯哈,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神情。
花暮渝不由得挺起胸膛,自豪道:“这个是辣椒酱,我姐夫特制的,辣椒还是我姐姐和姐夫亲自种的。”
“亲自下地种的?”路乔和金博颇为吃惊。
“昂~我姐夫就是种地,家里不仅种了辣椒,还有很多你们没吃过的菜呢!”
路乔和金博面面相觑,完全没想到李大哥竟然是乡下种地的汉子,他看起来可一点也不像泥腿子!
而且,花家的大小姐嫁给下乡汉子,怎么都觉得很玄幻啊!
花暮渝没有发现他们脸上有过一丝嫌弃,心中对两个新结识的好友好感度又上涨了几分,不过还是故意问:“怎么?你们似乎有话要说的样子,是看不起乡下人?”
路乔连忙否认:“不不不,我只是震惊李大哥居然是乡下人,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反而有几分我们江湖人的气息。”
金博点头附和:“对,李大哥是不是隐居在乡下的江湖高手?”
花暮渝颇为意外,摇头道:“不是,我姐夫就是地地道道的乡下人,我们之前还去帮忙种红薯呢!”
“红薯!?”路乔惊得眼睛瞪得大大的,“这不是今年突然新发现的粮食吗?我爹托关系还弄不到一斤红薯尝尝味呢!听说这些红薯都要明确下发去种植的。”
“是啊,你姐夫居然也有种子?!”金博也同样震惊。
如果是其他地方的公子哥们估计还不太关注红薯,但江湖中人,对于消息格外关注,如此大的事件,他们都听说过一二。
花暮渝与有荣焉,傲娇道:“我姐夫和姐姐就是发现红薯并且成功种植上报的第一人,皇上都下旨嘉奖过他们呢!”
路乔和金博万万没想到居然如此幸运,不仅认识花家人,还认识发现红薯的第一人,不知道李大哥还有没有种子,他们也挺想尝一尝红薯的滋味。
“真不愧是李大哥,哪怕是种地,也不是一般的庄稼人。”路乔感慨道。
“阿渝,你跟我们说说红薯的什么样的?味道如何?你已经会种红薯了吗?”
花暮渝当即起身去后面的马车掏出两根红薯,给了他们一人一根:“喏~这就是红薯,洗干净后可以生吃,也可以烤熟了吃,或者蒸着吃,煮着吃,红烧着吃……不同的吃法味道也会不一样。”
路乔和金博手里突然就这样被塞进来红薯,整个人都是懵的。
他们这是终于得见传闻中的红薯了?
莘野发现两人眼中没有贪婪,只是充满好奇和求知欲的神情,便收回观察路乔和金博的目光。
现在已经来不及烤红薯,路乔询问花暮渝得到应允后,瞬间高兴不已,他现在恨不得就到了晚上,因为今天晚上阿渝会教他们烤红薯,他们终于可以尝一尝红薯的味道啦!
三天转瞬即逝,他们是在第三天傍晚时分回到沙城。
路乔和金博和花府方向不一样,进城不久后便分开了,不过,他们约定好,有时间再聚在一起玩,他们会把自己的好朋友介绍给花暮渝认识。
花暮渝同样也说会带朋友过去一起玩,之后便愉快地告别了。
进入花城后,言薏苡撩开车帘观看沙城的建筑与景色,沙城的建筑相她一路上见识过的城镇而言,高楼建筑比较多。
街道两旁的商铺都是三四层高的,酒坊和客栈很多,行人的穿着样式偏向简便,给人一种很利索,好爽的感觉。
不是其他城镇的百姓们,大体就归类为久俭朴的寻常百姓和打扮雅致的贵族,对比十分明显。
在这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