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手朝空地轰出一记火云掌。 轰然巨响中,白雪炸起十几米高,蒸成大片白气。 这一下,兽群终于挪动步子,将落在原地的哀鸣声踏碎。 及至彻底离了杀场,角鹿们方才夺回心智,撒开蹄子狂奔着化作一阵闷雷,隆隆下山。 远处乘着雪橇看热闹的女孩们欢笑着赶来现场。 猎队们根据矛杆上的标记确认各方猎获。 两头数百斤重的角鹿被下人们补刀后,抬到洪范几人身前。 “老弟,感觉如何?” 高俊侠对洪范笑问。 “天高地阔,追猎雪原;确实令人难忘。” 洪范注视着远处雪地上朵朵盛放的血红,颔首道。 沙漠中与海上飞厮杀那次,一方面对手是匪徒,另一方面他视线被沙雾遮蔽,全靠沙世界感知对敌,是故对生死夺命的感受并不太深。 反而是这一次的矛猎,给他带来的震撼更强。 “难忘的可还有呢!” 高俊侠说道,拔出猎刀走到一头角鹿前。 他在鹿腹上轻划一刀,正好切开皮毛却不流血,然后在仆役的辅助下将整张鹿皮剥下。 然后,高俊侠将光溜角鹿翻倒朝上,开膛破肚后取出整副肠胃与膀胱,甩给了边上等待许久的猎犬。 由于未曾放血,裂开的角鹿腹腔顷刻间就被鲜血灌满,仿佛一个血缸。 其上热气腾腾而出,散出灼热的腥味。 洪范微微皱眉别开目光,却见到不止是此处,在场各个猎队都正如法炮制。 “这是血食礼,每次会猎开场都必不可少。” 高俊侠解释道,将角鹿的心肝取出,在掌中以利刃片开,复又放回血池。 就仿佛是涮火锅一般。 “老弟,试一试。” 高俊侠取了最好的一片心脏,以刀尖挑着送到洪范面前。 后者略有抗拒,但最终还是伸手接过放入口中。 鲜切的肌肉入口滚烫,坚韧难咬,腥味也奇重。 但洪范仔细咀嚼十数次后,将将咽下,口中反而泛起一股微甜。 “如何?再试试这肝子。” 高俊侠笑着抹去嘴角血迹,又挑起一片肝,在血池中涮了涮,递了过来。 洪范照样接过。 地冻天寒,山风急迫。 这一次冒着热气的生肝入口,却已微冷。 相比心肌,肝脏腥味更重,口感倒是极嫩。 待洪范全然咽下,却发现不知为何,浑身都暖了起来。 1秒记住:。手机版阅读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