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吃西餐。我能吃,但是能选择的话,我应该还是选择我熟悉的食物,像是米或者面之类的东西。
路易斯见我其实也没有想法,便左右看了一眼,一眼就看到了街角边上一家写着PHO(越南米粉),说道:“吃那家吧。”
我有点惊讶路易斯居然也吃这种东西。
我还以为他会选择Brunch(早午餐)或者是价位比较高的寿司之类的。
见我没有回应,他问道,不可以吗?
当然可以。
我朝着那家店的方向走过去。
我心想着越南米粉在海外也是颇受欢迎的。价格比起日本拉面来说还是便宜了很多,牛骨汤底也是精心熬煮出来的,喝起来是有食材原本的鲜味的,并没有那种便宜汤面店给的那种调味料过重的不自然的鲜味。听说,越南米粉还分北部和南部,南部会下虾酱,我从来没有试过,但我估计更喜欢北部的清淡口感。
进店之后,我跟着路易斯选。
还是一句主随客便。他要是选的是很简单的食物
,那我就没有必要跟着吃很麻烦的食物,越简单越好。毕竟,我和他约饭也不是为了真的吃这一顿。
路易斯选的是河粉,那我也跟着选河粉。
我之前吃过两次,这越南河粉还是很贴近我们华夏南方面粉的感觉,没有东南亚那种冬阴功或者叻沙比较重的风味,汤底很清淡却很浓郁,让我想到以前吃过的一家兰州拉面的汤。问题在于这里面会有香菜和葱花。
我平时自己吃的时候一定会挑掉,但是在路易斯面前,我还是认真地花时间把它们赶到路易斯看不到的碗壁上。可惜我喜欢的汤也没有喝太多,为了最后不让全是香菜和葱花显得太明显。
总之,这一顿饭,我吃得非常久。
我中间还琢磨着,路易斯应该也不是来找我的,估计只是吃几口就结束了,结果他和我花了一样长的时间,中间我们两个一句话都没有说过。这个过程丝毫没有我们去找店时的轻松,或者进店前,我们谈话时带出来的松弛感。
全程很尴尬。
这顿饭能坚持下去,我觉得绝对不是因为我们两个谁有这种战胜尴尬的心,而是在等着谁先认输投降,先走一步。我也非常建议别人也可以试试与不熟的人一块吃饭,中间一句话也不说,也不玩手机,只能听对方在吃东西的声音。
诚挚邀请所有「i人」能陪我吃这样的苦。
结束分开的时候,路易斯一句“谢谢你,这顿饭让我很愉快”。
这让我一瞬间明白什么叫做「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我不知道他是礼节性地随便给了一句话作为总结,还是他本来就酝酿了这句话。如果是后者的话,那我得说,他的嘲讽能力真变得出神入化,登峰造极了。
我看着收银员的方向,非常平淡地回复道:“不用客气。”
我以为这就是我今天要承受的一切痛苦了。
然而接下来开店门离开的事情,这就让我立刻想当场结束美国之旅。
原本就只是萍水一逢,他帮我解围,我请他吃饭,顺便被他嘲讽两句,就结束了。我们也没有什么话题可以聊的,我也不想从他身上知道莫里亚蒂教授的情报信息了。反正我认为还是有机会可以和莫里亚蒂教授单独聊的。
于是,我就直接和他分开。
我看着他先走,然后我再刻意选个反方向走,并且反思自己是不是太过压榨路易斯,所以遭到他强烈的反扑或精神上的反噬了。
我很久以前就发现一件事,我每次要做坏事,都很容易倒霉。
可是我仔细想想,我也没有让他做什么特别难的事情。我只是叫他过来而已。
就在我经过一个街口的时候,我遭遇了传说中的社会治安事件——光天化日之下,我路遇抢劫犯。
对方是黑人,身高170公分以上,
年龄在20岁到28岁之间,穿着军绿色发皱的飞行夹克,头罩着灰色的卫衣帽,脚上穿的篮球鞋虽然旧,但也看得出这人审美还挺讲究的。除此之外
,我和他之间保持在一米五之内的社交距离,我也没有闻到他身上散发出任何浓烈的流浪汉臭味。再冲着他浓眉大眼,语气坚定地喝令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拿出来的时候,我可以断定,他这个人是干勒索霸凌方面出身,干得不错,技巧和威吓他人的神态都很熟练,另外,再加上有国家给的补给,他可以日常维持生活水平。
我原本两手松在身旁两侧,因为他这句话,我把手放在口袋里面,正面看着他。
老实说,我丝毫不紧张。
反正他也不敢捅人。
我不是盲目自信,而是我看不出他身上有戾气,他身上没有那种杀人犯特有的气质,
他只是说话大声,并不狠。就算他被我激怒,硬是要给我点颜色看,我也不至于跟个木桩一样站着被他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