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莱切一开始的表现并不突出,尤其是在巴德斯利和维尔贝克这些大英帝星级的青年球员堆里,弗莱切的表现只能算是中规中矩,没有特别的亮点。
但弗格森向来以眼光毒辣闻名。
弗格森在弗莱切还没有表现出任何亮点的情况下,就大胆的提拔弗莱切进入曼联一线队。
而维尔贝克、巴德斯利那种大英帝星,则被弗格森流放到桑德兰队。
弗格森甚至都没有买下桑德兰当家球星亨德森。
弗格森对弗莱切的偏爱程度,非常类似于弗格森当年对吉格斯的偏爱程度。
弗格森是打算将弗莱切打造成吉格斯那样的发动机的。
巧合的是,弗格森的儿子也叫达伦,而弗格森在采访中,还不止一次的将达伦·弗莱切叫成达伦·弗格森。
在曼联俱乐部,谁都知道弗莱切就跟弗格森的亲儿子一样。
只可惜……
弗莱切不是吉格斯。
弗莱切在被弗格森用大量的出场时间培养之后,自然也是非常不错的,但距离成为下一个吉格斯,还是非常遥远的。
弗莱切刚开始被提拔到曼联一线队的时候,正是贝克汉姆闹着转会的时候,所以弗莱切踢的是左边前卫,但是弗莱切的表现根本不足以胜任曼联的右边前卫,尤其是跟前任右边前卫贝克汉姆相比。
弗莱切经验不如贝克汉姆,跑动不如贝克汉姆,防守不如贝克汉姆,定位球不如贝克汉姆,最重要的是,长相不如贝克汉姆。
所以,弗莱切在刚刚进入曼联一线队踢球的时候,被球迷们称为废柴。
后来曼联改踢更流行的433阵型,弗莱切就被弗格森改造成了中场,之后又改造了成后腰。
改造成后腰的弗莱切,终于也找到了“f24”的感觉。
弗莱切也逐渐成长为一个以跑动和拦截为主的扫荡型后腰,弗莱切在场上的主要任务就是防守,他的身体很强壮,现年27岁的他身高183cm,体重85kg,对抗性极强,体能极其充沛,活动范围极大,而且因为以前是被按照吉格斯的路子来培养的,所以脚下有技术,有冲击,速度也快,还会后排插上,传球配合也不错,尤其是在右路范围,还能经常跑进禁区里参与进攻。
这样的能力虽然放在顶级球星中不算突出,但是却非常意外的符合了弗格森的两翼齐飞踢法,在进攻时,弗莱切这个后腰可以前置做中前卫、临时前腰,进行策应保护和捡漏。
此外,弗莱切还能踢边后卫。
这简直就是弗格森的心头之好啊!
所以,弗格森格外的青睐同为苏格兰人的弗莱切,甚至经常在更衣室里夸赞弗莱切。
要知道,弗格森绰号吹风机,平常的时候都是狂喷骂人的,很少有笑哈哈夸人的时候。
而弗莱切被弗格森夸赞为“万能补钉”,意思是,哪里需要,弗莱切就能补哪里——这绝对是弗格森对手下球员的最高赞誉。
但是,尽管弗格森把弗莱切当亲儿子一样,尽管弗格森给了弗莱切很多出场机会,可实际上,弗莱切仍旧不是弗格森的主力人选。
就像弗格森定位的那样,弗莱切只是“补丁”,只有在不太重要的需要轮换的比赛中,弗莱切才能首发出场,大部分时候,弗莱切都是作为万能补丁当替补的。
就跟当年的超级替补索圣索尔斯克亚的定位一样。
弗格森需要这样的儿子,需要这样的可以随时为了曼联胜利而牺牲自己的好儿子。
这场足总杯总决赛,弗格森派弗莱切登场首发,除了弗格森对弗莱切的偏爱之外,也是觉得南安普顿没有什么威胁,所以,弗莱切+442的双后腰+两翼齐飞战术,就是很好的应对了。
当然,弗格森绝对没有轻视南安普顿队。
弗格森作为主教练最大的优点,就是会在赛前做大量的情报工作和分析工作。
这场比赛是足总杯的总决赛,而南安普顿队作为英甲球队能一路黑马到底,不仅赢了英甲冠军,赢了英锦赛冠军,还能赢得联赛杯冠军,并把埃弗顿、桑德兰、热刺、切尔西、利物浦等强队统统斩于马下,这已经不是运气好能形容了,这是真的有实力的。
而弗格森一眼就看出了南安普顿的实力所在,就是曾经被推荐到他眼前的中国小子顾然。
所以,打南安普顿队很简单,只要能限制住顾然,南安普顿就会被打回原形了。
当然,弗格森也知道,这世界上不止他这样一个主教练这么想,埃弗顿的主教练莫耶斯,桑德兰的主教练史蒂文·布鲁斯,热刺队的主教练老雷德克纳普,切尔西的主教练安切洛蒂,利物浦的主教练肯尼·达格利什,也都是这么想的。
但这些被顾然干死的球队,有一点都不如曼联。
那就是,曼联可以用442两翼齐飞来打进攻,同时可以不要前腰,让弗莱切这个后腰临时客串一下前腰/中前卫,而让另一位后腰全程狗皮膏药似的盯死顾然。
这个狗皮膏药,就是13号球员,韩国球星朴智星。
其实,以朴智星的能力,是很难做到首发的,但弗格森用人如神,从来不拘泥于某个球员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