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六七十公里每小时左右,这个速度已经超过了大多数的马匹,比不上猎豹,但是差不多和普通的羚羊速度差不多。
但是齐天他持久啊。
齐天可以维持六七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维持一个小时以上。
这速度要是跑马拉松,已经差不多可以跑进四十分钟了。
这是何等的人类奇迹。
但问题在于,齐天自己跑那是真的也会很累,并且没有办法一天二十四小时地跑下去。
否则少年自己一小时六七十公里,岂不是十个小时就把这全程六百公里跑完了?
哪有那么简单,齐天又不是汽车,烧油转轮子就可以不停跑的。
而为了保存体力,也为了高速移动,骑马就是非常合理的选择了。
但是现在,有了这速度之靴,齐天总感觉自己的时速可以轻松破百了。
并且在破百的前提下,少年还可以很轻松地跑三个小时以上。
这又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六个小时跑回兰阴城!
要什么马?
齐天自己就是最靓最快的赛马娘!
这一刻,齐天是真心感觉,这五百块钱的鞋子!
那可是真值啊!
“最简单的说法。”齐天看向安岚:“我现在就是神行太保戴宗,穿上速度之靴,我就能够日行千里。”
“我还是听不明白。”安岚说道。
安岚主要是听不懂神行太保戴宗这个梗。
“额,简单来说。”齐天笑了笑:“我穿上这个速度之靴,跑起来速度可能会超过每小时一百公里,并且还不会特别累。”
“啊?”安岚愣了一下,然后低头开始脱鞋子。
少女迫不及待想尝试一下了。
“不用,挂腰上就行了。”齐天赶紧制止。
总不能真被安岚的臭脚丫子熏一下吧。
齐天虽然不是特别介意。
但是很介意被安岚当成变态的。
于是安岚停止了脱鞋子的动作,然后腰间挂上了速度之靴。
安岚牌赛马娘正式开跑,少女几乎在夜色下跑出一条白色的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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