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院尚书肃顺道:可遣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侍郎耆英赶赴天津议和。
镶红旗蒙古都统奕忻单衔具奏:耆英从前办理夷务,非委曲顺从,即含糊答应,畏夷如虎,视民如草,以致酿成巨患,流毒至今。其人畏葸于前,未必能振作于后。是在皇上乾纲独断,凡必不可允之条,即百计要求,亦不能因耆英代为乞怜,而稍涉迁就。应请严敕该员,务须正名问罪,而后俯顺夷情,不可蹈从前覆辙。倘一味示弱,或致敷衍了局,则惟耆英是问。另,与夷协商,切勿一味示弱;英法夷军如若登陆,即令兵勇合击。
咸丰帝再谕耆英:务必尊国体而戢戒心,若将万不可行之事代为乞恩,耆臣具有天良,当不致为他人所逆料。朕委以重任,冀其仰体朕心也,懔之!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