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兰一边叮叮咚咚地拨弄着琴弦,一边偶尔撩起眼皮, 往台下看。
她在想, 是否所有的青楼女子,到这一天时, 心情都会如她一般萧索无趣。
十年间, 她见识过太多形形色色的男人。有自命风流的才子, 有脑满肠肥的官吏, 有雄心勃勃的书生,有腰缠万贯的豪商。周人, 辽人,吐蕃人, 还有来自不知道多远的海外、长相与中土之人截然不同的外国人。
勤学技艺,小心周旋。
能撑到今天, 已经算侥天之幸。但即便这般艰难, 依然有不知道多少姐妹羡慕她, 希望能成为第二个她……
都说薛兰烈性, 她的确是够不上柔顺温婉, 因为她心里时常燃着一团火——不甘、愤懑!她不想过这种身不由己朝不保夕的日子,但又不知道谁的日子够得上她心中的愿景。
学识超群有何用?艺业惊人有何用?
恨不生为男子!
薛兰腰间系着的荷包里, 放着一柄小巧的匕首。她并不知道今天自己会落在谁手里,但她的心情还挺平静的, 世事再难, 难不过一死。因为听过太多从良花魁下场凄凉的故事了——看看这都来的是什么人吧!辽人!十大害!
既然早便心存死志, 为何还要等到现在?薛兰有些自嘲地弯了弯嘴角, 还能为什么,不见黄河心不死呗,谁知这王八蛋老天爷会不会再怜惜她一把呢?
台下这些人,她几乎都能叫得上名字来。
一张又一张**熏心的脸,薛兰挨个儿看过去,越看越觉得心凉。
……等等!
薛兰的视线突然定在一个方向,因为心绪波动太大,她的手指按下的力度没能掌控好,重了一分,若非她弹奏古琴的技巧实在过硬,弹奏的曲子非乱了不可!
深呼吸……
薛兰一边继续弹着,一边不动声色地细细打量着那张很是面熟的脸。
是——是那个人吗?
年纪好像更大了几岁,看上去更硬朗了,身上穿的锦袍倒是张扬的很,此时正手执毛笔,在宣纸上挥毫泼墨。站在他旁边穿玉青色直缀的公子容色惊人,不时与他耳语几句,眼神动作都亲密的很。这样的亲密,若换了一般人,或许还会当成是兄弟情深,但在薛兰这样的“行家”眼中,却洞若观火——
怪不得那时他连明玉都看不上呢……倒是一对璧人,般配的紧。
其实薛兰连那人的名字都不知道,只知道是姓叶。当初明玉还在楼里,有一次她和明玉出去踏春,不想路上遇见了歹人,身边的护卫皆不敌,薛兰和明玉坐在车里,以为肯定要在劫难逃了。就在这时,叶公子正好从旁路过,顺手将她二人救下。那超凡的身手,神兵天降般的英姿,薛兰与明玉看的是目眩神迷!
再之后,向来敢爱敢恨的明玉直接跟叶公子说要以身相许!
若当时真的成了,明玉大概也不会在几年后就被那个王八蛋折磨死了。
她根本不知道叶公子是什么身份。
毕竟短短一次见面,前后不到一日的功夫,叶公子将她们送回去就消失不见了。
但正所谓白发如新,倾盖如故。这个人的人品,她却百分百信得过!
却不知他可还记得自己?记得明玉?
薛兰看着叶公子将写好的诗词交给侍女,心情就像拨云见日一般明亮起来。一定是记得的,不然他都有心爱之人了,又何必给自己写东西呢?
薛兰对叶公子并没有攀附之心,但如果要在这些人中选一个良人的话,她肯定要选叶公子。哪怕后半生为奴为婢呢,哪怕下辈子结草衔环呢!若叶公子无意救她,她自不敢麻烦他。若叶公子肯再次搭救她……
天可怜见!
自己还收着一支明玉留下来的发簪呢,明玉临去时交代她,若有天能再见到叶公子,就将发簪交给他,不为别的,只当留个念想。
这一曲,弹得心乱如麻。
时间过得太慢了。
薛兰好容易才煎熬地等到所有人的诗词都呈上来,按照惯例,这种嫖客和青楼名妓之间的“诗词唱和”,都是一方写好了,一方弹唱出来。弹唱一首肯定得挑出优点,将嫖客捧舒服了,又能在最后巧妙地选出上佳之作,务必得让所有人心服口服,不能引来争端。
男人嘛,跟那些发情的鸟儿没啥不同。展示漂亮的羽毛,获得佳人的青睐,将其他竞争者都比下去,万一写出了特别出彩的诗词,经名妓这么一唱和,很快就会火遍大江南北。最好还能抱得美人归,此方成就一番风流佳话。
历代都有不少风流才子写过青楼诗,“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才子和名妓算是互相成就,没有才子的诗词,名妓也成不了名妓。没有名妓的唱和,才子就少了些灵感与风流,哪怕有好诗词,都要大打折扣了。
叶公子武功那样好,他真能同时擅长诗词?
此时担心也无用,薛兰耐着性子,将那些诗词挑出来,一首一首地弹唱。其音婉转,其声动人,哪怕实在一般的诗词,在她堪称大家的演绎之下,都自有几分可爱之处,现场的气氛自然就烘托出来了。
乔一桥心悦诚服:“这就是现场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