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叶铃兰眼眶又红,莫桑真是服了。
他最见不得女人哭,不知道怎么哄,只能连连道歉。
“你别哭,是我不好,我不应该说这种混账话。你不是恋爱脑,你是个一心一意的好姑娘,只是没遇到好的男人懂得珍惜你……”
叶铃兰看着桌对面抓耳挠腮的男人,心头突然发软。
莫桑只见过她几次,要不是因为陆明月的关系,他们可能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
可她只是稍稍红了眼眶,他就急成这样。
反倒是封誉——
在他第n次丢下她去找陪霍浅冰后,她只是安静地掉眼泪,都能惹得他不耐烦。
他说女人的眼泪,用好了是武器,用得不好只会让男人更加讨厌。
“还哭?”
莫桑想了想,干脆把衣袖举到她面前,“这衣服我刚换了新的,给你擦眼泪吧。”
看着桌对面的男人一脸视死如归,叶铃兰终于笑了。
她没有再用他的衣袖,伸手抽了旁边的纸巾。
擦掉眼泪后,她才告诉莫桑原因。
“如果我不离开京海,只要我想参加比赛,就会和封誉发生冲突。”
她一个普通女人,哪里斗得过身为资本家的封誉。
别说重回舞台,就是想过正常的生活都不可能。
莫桑听她语气平平地讲述原因,心里不知怎么有几分怜惜。
一个女孩子做出背井离乡的决定,必定是对这里失望透顶了。
他不由问:“你打算去哪里?”
“随便哪里都行。”叶铃兰说:“反正我孑然一身,哪里都可以当成家。”
也可以这么说——
到哪里,都没有家。
莫桑听出她语气里的低落,一时冲动道:“其实我也喜欢到处游玩,不如你等等我。”
叶铃兰有些惊讶,“等你?”
“嗯,等我!”
虽然一时冲动,但话已出口,莫桑的语气更加坚定,“等我攒够下一趟旅行的钱,我带你走出去。”
他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到处游荡,玩到哪算哪,钱花光了就回来当助理。
反正晏老板承诺过,只要他回来,就有他一口饭吃,所以他永远都不用担心回京海后要当乞丐。
听完莫桑洒脱的话,叶铃兰竟然有些羡慕,“其实你这样的生活也不错。”
无拘无束,永远都不必被生活的琐事所困。
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每天祈祷晏老板永不破产,越来越有钱。
“你是第一个认同我生活方式的人。”莫桑高兴极了,“你都不知道,我每次回来,绅子都劝我安定下不,还让我买房子。”
叶铃兰只是笑,“我是真心羡慕你。”
“我觉得吧,房子就是困住灵魂的牢笼。买了房子,摆在那里不住觉得对不住钱,可是一直住着,又对不住自己向往自由的心。”
莫桑说:“晏老板对我挺好的,给我开的工资跟绅子是一样的。你看绅子在京海市好几套房子,我要是肯脚踏实地,我也能是个富一代。”
“可我这个人,在同一个地方待久了,心里就容易发慌。”
生命那么短,老是停在一个地方,那多没意思。
叶铃兰很意外。
莫桑看起来就是个大老粗,没想到骨子里竟然这么浪漫。
她不由问:“那你跟着晏老板工作这么多年,存了多少钱?去过多少地方了?”
叶铃兰跟他谈这些,他就不困了。
“钱我是没存到多少,但如果要说玩,我老板都没有我去过的地方多。”
莫桑跟她说起这些年游玩过的地方,从沙漠到草原,从最冷的地方到最热的地方,他都去过。
叶铃兰听得入了神,偶尔会提问几句,莫桑就说得更来劲了。
这一顿饭吃了三个多小时,二人从饭馆出来时,天都黑了。
莫桑把叶铃兰送回她住的地方,在她准备进去时,说了句:“其实你不用太快绝望,再等等,也许事情有转机也说不定。”
叶铃兰愣了一下,才意识到他说的是比赛的事情。
虽然知道莫桑可能是在安慰她,但心里还是很感动,笑着点头:“嗯。”
接下来,叶铃兰虽然没能去练舞厅,但在家里仍然每天坚持练习。
也许就像莫桑说的,可能真有转机也说不定,她至少做好万全的准备。
第三天,转机没等到,倒是等来了封誉的暴风雨。
他在叶铃兰的住处堵住她,一脸冷戾。
“叶铃兰,你到底要闹到什么时候才肯收手?”
叶铃兰看着眼前的男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封誉比三天前伤得更加严重,左脚已经到了要拄着拐杖才能走路的地步。
而且他的右脸肿了好大一块,眼角嘴角都有伤,看起来就像一头刚挨完揍的猪。
这么丑的男人,竟然是她曾经爱得要死要活的恋人?
叶铃兰开始检讨自己当初的审美。
封誉在那里吼了半天,叶铃兰却一脸神游天外的样子,气得肝疼。
“怎么不说话?我问你,你跟那个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