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宸话音一转,“十六岁这年龄做母亲在现代还是不太合适的,书中的女主是二十四岁,这赵小姐在书中的这点上就没犯病,怎么到了现实就晕头转向了?”
叶曦:“是少女的情愫啦,估摸着对方还不至于捅破这层底线。”
凌宸:“还是那句话,你觉得赵小姐不会强上阿峰吗?”
叶曦:“……”
凌宸:“还有,你这婆媳老是帮赵小姐说话,是因为你和她都是一类人吧?”
叶曦:“才……不是……呢……”
凌宸翻了个白眼,絮絮叨叨道:“都无所谓了反正咱们这本书设定也很奇怪为什么要花这么多字去形容阿峰赵小姐的才华明明就算没有创立什么公司也不会有读者介意而且还花这么多字去写这书中女性的美谁不知道你在水数字嘛我都不知道这婆娘这么美……”
凌宸翻开继续看接下来的情节,嘴里还喊道:“但富二代这个设定我还是很喜欢的,但作者你要是敢写有个男同追求我,我就跟你丫的拼了!不过,如果是晓晓的话倒也不是不行……”
叶曦凑过来一起看,同时源源不断的向凌宸散发着怨念。之后的剧情就是一个个老套的故事。
凌宸:“原来咱们也会出场啊,虽然名字不对,但根据情节来看,确实是咱们没错,我还是男二,难怪赵小姐看我时那眼神有点怪。”
叶曦:“怪不得赵小姐看我的眼神有点畏惧,原来在她看来我是恶毒女配啊。”
凌宸:“哦嚯嚯,我就说一个单亲妈妈是怎么养出既开公司又是黑帮老大的不满五岁的娃的,原来是有我这个男二,不过书中的我心得多大才能让一个小孩子去接触这些事的。”
凌宸话风一转:“不过不得不说,也就咱们这些搞笑小说里的人敢这么写了,现实中不会有人认为单亲家庭的孩子能做到这么离谱的事吧?还成个黑客搞自己那老爸,没有心理问题就不错了,毕竟基因不遗传知识,爹妈再牛,他们的娃没接受过教育一样没用。”
叶曦:“比起那个,我更在意的,是女主的闺蜜,平平无奇,她喜欢上了一个总裁,为此热烈的追求,照顾那总裁的父亲,同时还在总裁生病时日夜不离的照顾对方,最后她离开了,总裁后悔了……”
叶曦愤恨道:“她离开后,就有另一个总裁喜欢上她了,因为和他已逝的初恋很像,后来来了个假冒的初恋,但那总裁说他已经喜欢上了那女主闺蜜,两人无法复合了???虽然知道是假的,但还是好奇啊!”
叶曦咬牙切齿,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啊?先不说为什么这女的离开那总裁之后就有另一个总裁喜欢上她,就光是照顾了一段时间,就让那总裁追妻火葬场了?是因为在那之后来追求他的女配没有这么细心,一对比就后悔了?
叶曦不理解,这种总裁真的是总裁吗?这么简单就能让一个总裁追妻火葬场,谁都能当总裁夫人了。再说了,这么照顾他的女性就女主闺蜜一个?那些想被总裁或富婆包养的人多的是,一个比一个卷,她不是没尝试过追妻火葬场,然而呢?自己不做,多的人是去,当初要不是自己被忽悠了,凌宸身边也不至于这么多狐狸精了,关键是凌宸还是念佛的!
其实吧,还有一点就是,叶曦在那段时间也没有男性来搭讪她,现在就更不用说了,毕竟大伙都知道凌叶两家联姻,就算叶曦口头上说,其他人也会因为害怕而不敢去触这个霉头。
啥?那凌宸呢?一开始确实也一样没人去追求凌宸,直到凌宸他本人比凌叶两家加起来还强时,就不一样了,再后来,是南阳市及周边几个城市的绝大部分势力(其中多以男性为主),联合讨伐凌宸,最终大败,才形成如今关系(打不过你,就诱惑你;赢不了凌宸,还赢不了叶曦吗)。
不过叶曦你别难过,你也是有很多长处的,洗衣服、做饭、打扫等家务及美术体育钢琴等才艺样样都精通,虽然说有钱有权的都不在乎,但家中有这样一位爱人可是很幸福的,哦你还不是啊!抱歉,那你是唯一这么做……额……做得最好……额……嗯……呃……你有女主光环!嗯!对!
凌宸此时开口道:“那就这么办了,先把这两人送回去,然后给赵小姐家中安排精神病医生及心理医生诊断,顺便也诊断一下你这婆娘。”
沉思中的叶曦转过神来:“啊?”
凌宸没管叶曦,对于赵小姐把自己当男二这事,他倒没怎么在意,他又没这么小气,就是有一点他接受不了:
凌宸:“我看起来像是那种会愿意把自己所有身家都给一个有娃的女人的舔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