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妖和书生的故事,那才叫老套!”
罗素将纸铺在桌子上,思考了一下,“我的新书就不一样,那玩意儿太俗了,凡人修仙,那可比什么妖魔鬼怪谈恋爱好的多。”
他提笔的时候,确实有些犹豫,凡人修仙写的实在是太长了,真的有人看吗?
万一扑了呢?
罗素静静的沉思了一下,脑海中忽然有了一个好想法,不如在里面写些春秋,那不就有人喜欢了吗?
我有个朋友,最喜欢从书里面看这样的桥段,最好还带些画,多姿势多彩画。
他就不信这些古代人能扛得住,性趣不大增。
罗素越想越觉得可行,提笔就开始在那纸上缓缓的写,一写他就发现了毛病,这纸实在是太小了,准确的来说是字儿太大。
若是写个几百万字,那要多少啊?
话说写个刘皇叔要写这么多字,关二爷恐怕不止要脸红,恐怕要吐血身亡了。
这一边,罗素在为自己的长篇小说埋头苦干的时候,书店的书生们讨论起了最近的怪事。
原本罗素还没注意,毕竟他现在已经地师七重天了,无论放到哪一重天都是一个高手,还需要在意这些怪事?
他们这些弱书生口中的怪事,又能咋的?
最多也就是一些小小女鬼而已,都不够罗素塞牙缝的。
他现在只有一个目的,先把书店那个大老板给弄出来,紧接着,出去找两个大妖怪,好好的练练拳脚,再回茅山去练练自己的金光轮。
那玩意儿可是打妖怪的利器,一定要把它练好了!
这可是光之纽带呀!
直到罗素听到书妖两个字的时候,两个眼睛瞬间都亮了,如果把这个玩意儿逮到,那自己为什么还要写字呢。
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让书自己写字,一天写个十万字,不动笔那是实在太好了。
至于书妖愿不愿意动?
没事,四目师叔,很久之前就告诉他一个道理,狗这个东西,不听话的打一打就听话了。
书妖应该是一样的道理吧。
他细细地竖起耳朵认真地偷听,说起来也是个丢人的事,自古就有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虽然这是地狱,却也有类似的说法。
就在前两天,学馆的周老先生总是面色惨白,脚下轻浮,却没看到他去那赏春楼,家中也没有女眷,有书生就大着胆子,半夜去偷窥。
赫然发现了周老先生,睡在床上,怀中抱着一本书在那虚空搏击。
好一个虚空搏击!
罗素面色古怪至极,虚空搏击周老先生,你的前辈们草莽英雄许汉文,幽魂绅士宁采臣,御虫仙师落十一,乘仙郎君牛郎,睡仙尚书董永,蜘蛛骑士二当家,机缘巧合陆小千,坐兔海神唐三,偷天换日宁缺发来了贺电。
你干了一个常人不敢干的事!
那书生继续讲道,当时夜黑风高,偷窥那人看到那书化作一个美人,朝着他诡异一笑。
顿时吓的大叫,引得四周的邻居互相争看。
那周老先生也顿时名誉扫地,连夜搬走了,顺带还带走了自己的颜如玉。
书馆十分震怒,教书育人之地,且能出此等淫秽之事,于是就对藏书进行了一番搜查。
竟然从那万千藏书中找到了十几个通灵的书妖,不仅仅如此,大多都是春秋之类的,看那印记,还崭新的很。
书妖通灵,与人同伴,时间过久,才有机会,也就是说那些春秋看的人数,要比那些正经书看的人多的多,以致通了灵。
这事儿一出,书馆大先生当场气的牙痒痒,一声令下,把那些书妖喝散。
只剩下几只好的书妖,则留在了书馆,每天放在那桌子上,监督着众书生读书。
刚好之前教书的周老先生跑路了,留着书妖做顶替,还不用给工钱。
书馆的大先生都乐笑了。
这个世界似乎还讲文气一道,书生善养浩然之气,虽然先生也不是很厉害的儒生,除一些刚刚通灵的小妖还是轻而易举的。
而众书生谈论此事,倒不是说有辱斯文,而是甚是遗憾自己在那求学,为何一直没有注意到那通灵的书妖?
据可靠消息,那些书妖都是绝世美人,身材妖娆,能歌善舞,美艳的很。
唉,一说起这个,众人就忍不住唉声叹气,用手拍打着胸脯以示不甘,御书使者,他们好一点就当上了。
“读书人,成何体统!”
掌柜的看不下去了,一巴掌拍在桌子之上,声音如同惊雷,瞬间震的书店之中轰轰作响,众书生心中一惊,瞬间不敢再说话。
罗素若有所思的看了看掌柜的,这威慑还有这静心的能力怪异的很。
这是文气?
似乎是察觉了罗素在那偷窥,掌柜的回首横瞪了他一眼,“看什么,好好写你的小说,狐狸和书生你不行,写一点仙女和凡人不就妥了吗?”
“凡人跟仙女?”
这玩意儿我有经验,一定要男的在上面,女的在下面,要是让女的在上面,说不定一下子就把男的压死了。
最好是凡人跟仙女,千万不要是神仙跟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