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一秒物语》。这本书听起来很有趣,讲述了主人公在一个特定的时间里经历的一系列奇妙事件和冒险。
虽然是短篇故事集,但每个故事都有不同的主题和情节,都围绕着那个特定的时间和主人公的经历展开。
李云帆看了看名著的内容,发现它也符合时代背景的要求。
而且,这本书是日国的作品,所以他剽窃的愧疚感顿时减轻了很多。
另外,除了《一千零一秒物语》,李云帆还考虑了《吹小号的天鹅》和《海的女儿》这两本书。
特别是《海的女儿》,这可是丹麦大名鼎鼎的作家安徒生写的。
一提到安徒生,他就不禁想起自己小时候看过的那些童话,当时这些故事可是火遍全世界的。
面前摆着这三本精选的名著,李云帆暗自鼓劲:“既然已经决定要在这条通往成功和财富的路上大步前进了,就不能再想着悠哉游哉地晃荡了!得加把劲儿了!”
李云帆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就连忙收拾了一下自己。其实他主要是想好好吃顿午饭,人都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他穿越过来的时候就没赶上饭点,现在这身体又因为喝多了酒,肚子饿得咕咕叫。
他刚把钥匙放进口袋,开门打算出去找吃的,结果看见门口站着俩穿警服的白人。
李云帆有点懵,搞不清楚这俩警察啥意思。更让人心跳的是,他感觉警察的手快要碰到他们腰上的手枪了。
李云帆心里一紧,想到网上那些美国警察动不动就拔枪的视频,他赶紧稳住心神,
连忙跟警察说:“警官,我口袋里啥都没有。”一边说着一边慢慢把手拿了出来。
警察看到他的动作,稍微放心了些,收起了枪,问他:“我们刚才在楼下发现了飞进来的子弹,你认识开枪那人吗?”
李云帆忙摇头否认,然后跟警察解释:“警官,刚才我就是开了窗看看外头,还以为谁在放鞭炮呢,结果差点给我吓死。”
警察看见我的表情不像是假的,于是又问:“那你见过那人长啥样?”
李云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装傻道:“没,我啥都没见着。”
例行检查完后,警察就走了,他刚想跟着下去的时候,眼角瞄到一个人影低着头正上楼。
这个身影,他隐隐约约好像在哪见过,一时又想不起来。
随后便摇了摇头,直接下楼去了。
那人影看见李云帆,没搭理他,只是按了按帽子,接着上楼了。
李云帆一走到大街上,才反应过来:“刚才那人不是在街上开枪的家伙吗?街上的血迹还没干。”
这不禁让李云帆手脚有些冰凉,幸亏刚才没有多事。
不然,自己的小命可就说不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