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可以说,她现在谁也不是,只是披着“乔伊莎”的皮囊,因为她此刻一点记忆都没有,就像一张白纸一样。
第二天一早,佣人来敲乔伊莎的房门,喊她吃早餐,昨天夜里她其实就饿得不行,也没心思出房间找饭吃,佣人喊她这才找去衣帽间换了衣服,出了房门。
她对这里陌生,好在佣人多,她随手拉住一个佣人,因为乔伊莎失忆的事情一夜之间传遍花园主堡区,所以主堡的人都知道了,那位佣人领着她去了佣人餐厅。
弗尔斯花园很大,可以说是一个小镇了,光是从主堡走到佣人餐厅,就花了近二十分钟,而佣人餐厅,显而易见就是除了南宫家的人以及南宫家客人以外的人用餐的地方,餐厅很大,自助式的,来用餐的佣人司机厨子一波又一波。
虽然是佣人餐厅,可装修的比外面五星级餐厅还漂亮上档次,她学着其他人,拿了餐盘去找自己爱吃的,路上不停有人跟她打招呼,不管是男女老少都对她很恭敬,她也个个点头微笑回应。
人多的地方就会有人闲聊议论,她隐约听到有人说她名字,便竖起耳朵仔细听着。
“昨天晚上就听见主堡区那边传来消息说伊莎小姐失忆了,我还以为是空穴来风,这样看来是真的啊。”
“怎么说?”
“你傻呀,之前我们跟伊莎小姐打招呼,她看都不看我们一眼,今天居然对我们笑了,变了个人似的,这不证明了失忆是真的吗?”
“我也发现了,往常伊莎小姐爱穿一身黑,我来南宫家做事这么久,今天还是第一次见她没穿黑色没化妆的样子,看着真的温柔不少。”
听到这乔伊莎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白色裙子,她以前那么冷酷吗?
盛好食物回头找座位,乌泱泱全是人,并且都三两做伴,她不想插入其中,于是端着餐盘往角落走,试图找一个清静点的地方,就在这时,一道男声叫住了她。
“伊莎小姐,你的座位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