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上山旅行的人多,附近乡镇也有时常到鸽雪山来的,修了盘山道,爬上去容易,但为赶落日时间,闻礼带文斯走的捷径小路。
到底是久经锻炼的人,这么陡的山路他却爬的轻松,在前面引领,时不时就得停下来等一会儿。
文斯知道自己现在体能不如人,本来不甘心示弱,卯着劲儿跟在闻礼后面,喘气都不出声,但被等的次数多了,面子上有点挂不住。
“你走慢点儿啊,这么着急做什么。”
“慢了就赶不上了。”
闻礼抬头望了眼天边,霞彩亮过半方山景,估计太阳已经快接近地平线。
文斯趁他远眺不注意,赶紧捏捏腿,调整姿势放松放松,准备一气迈上那个高坎儿,没料面前却忽然伸过一只手。
“我拉你。”
文斯还没反应过来,闻礼已经一步跨到他身边,牵住他右手,那力气很大,直接抓的又是文斯手腕,他根本还没机会挣开,就被带得登上那级半人高的台阶。
“我自己可以……”
“太慢了。”
闻礼回头看,见文斯皱着眉,突然意识到什么,手上力道一松,文斯以为他要放开自己了,孰料对方却是手掌下滑,从抓着手腕变成了握住他手。
“走吧,这样快。”
闻礼重又看向前边的路,文斯有些无所适从地动了动胳膊,却发现即使改变姿势,那只手还是足够强硬的。
不就是嫌他慢么……
文斯暗暗吐槽,手心莫名有点冒汗,仿佛降低了皮肤之间的摩擦力,但实际上仍然握得牢固。
他低头走路,因为这样被人带着,好像都可以不用思考,只消跟前面走就对了,而思绪一不集中,视线便不由自主落在那两只相握的手上。
去年除夕前夜,他穿着女鞋走夜路,也是走得慢走不稳,闻礼让他牵着他的衣服。
文斯记得他当时还莫名其妙揣度过,想象如果自己不是姐姐,闻礼大概不会那么关照他。
结果现在的确不是姐姐了,闻礼居然直接上手拉他爬山。
果然呵,文斯觉得还是自己想得复杂,估摸在闻礼看来,重要的是目的而非过程,关键的是方法而不是某个人?
走在前面的闻礼当然不会知道文斯在后面是以怎样的脑回路在猜测他牵手的动机,但刚刚抓住文斯手腕的时候,他的确因为一时紧张而用力过猛了,现在眼角余光瞥去,腕上还能见到印子。
心中有些懊恼,可惜不能表露。
两人各想各的事,剩下这段路倒也走得安宁。
到了半山腰闻礼所说的地方,一处借势修建的观景台,时间还是稍晚,太阳已经落下三分之一。
白天在远远的地方瞧着,山周并没什么云层,而这时日落黄昏,到了深林里再看,天边便有浓厚舒展的云霞。
俗话说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这边常年晴日,所以晚霞几乎天天得见。
闻礼的手不知什么时候自然而然松开,文斯都没意识到,掌心的汗已经彻底干燥了。
两人并肩俯瞰山景落日,这一带多连绵雪山,远处两座峰顶上的积雪都被染作赤橙颜色。
半山腰的视野还不到最好,但也比在山脚下开阔得多,拨去密林遮挡,西天一抹暖暖的红蒸腾成满山灼焰,轰轰烈烈,波澜壮阔,让人心情也跟着豁达起来。
“我还是第一次在雪山看落日。”说完文斯又纠正,“不对,应该是第一次正经看落日吧,没想到还有点看头。”
毕竟从前哪有闲暇时光,少时随父母旅行也没那伤春悲秋的阅历,而等有了阅历,心情早就变了。
夕阳余晖落在文斯脸上,乍看是欢喜,却隐约透着某种伤怀。
初见那时感受到的矛盾又来了,闻礼尝试体会现在的文斯,“是在觉得可惜?”
文斯望着晚霞放空的眼神重新找回焦距,他没转头看闻礼,只是笑了笑,“有那么一点吧,时光易逝,所以看见美好的事物就容易产生这种想法,正常。”
美好的事物。
巴黎塞纳河边的金毛犬,酒吧里色泽鲜亮的鸡尾酒……是否在文斯眼里,它们都属于美好的事物,所以才会令他产生遗憾的感觉?
“我和你恰好相反。”闻礼说,“在我的认知里,如果是美好的事物,我只会想在当下,尽我所能抓住他。”
“……”文斯这下看过来了。
“惋惜是没有用的,在犹豫的时候,他即便不被时光带走,也会被别人抢走。”闻礼凝视他,仿佛意有所指又认真道,“因为美好的东西人人都喜欢。”
夕阳最后一抹余晖下,闻礼眼里的光依旧灼热,甚至比日头正盛时还要灼热。
文斯被那目光吸住了,半晌没能挪开,他也不知在畏惧什么,情不自禁后退一步,到终于能别开眼时,心反而跳得厉害。
转过身,文斯两手握在观景平台的栏杆上,无意识收紧……
太阳彻底落下去,天色逐渐暗了,徐徐晚风撩动树影婆娑,将这方彼时还红亮透彻的地方笼罩上溶溶夜色。
闻礼往观景台西侧走去,那边还有个小露台,比这里要高出一米左右,他站上去望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