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实属令人悲伤。
“我是怕出名誉上的问题。”白沅转过头小声解释道,“你毕竟也是个公众人物,万一被粉丝约到什么不得了的地方……”
姜祎成一时间没明白,想了一下儿才反应过来:“合着你是怕我被仙人跳②了?”
“什么?!”白沅震惊地睁大了眼睛看向她,“不是吧,如果相片集请你去——你难道还真的会去不成?”
姜祎成知道他省略的地方是什么意思。但这也不怪她,就从白沅说的那话,她也只能听出来这个意思。
“我当然不会去!”她连忙否认道,“而且这不是你先提出来的么?”
白沅再度蹙眉:“我只是想万一相片集拉着你去吸薄荷糖,或者去什么娱乐场所拍不雅照片——你怎么能想到那上面去?”
姜祎成这才意识到,她作为科普频道主持人和作为远航设计院院长,被人设计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以前她当院长有钱的时候,也是遵守“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原则,但是陷害远航设计院院长的方法,起码也得是引诱她进行违法行为留下证据才行。受贿是一种,性啊交易是另一种,至于平时去个糖馆儿之类的,虽然姜祎成自己不赞同,但她如果去了被人拍到也没啥。毕竟糖馆儿既然是合法经营的,去糖馆儿也是合法的,合法的人干合法的事儿,无可指摘啊。
但是当网红就不一样了。大众关注的科普频道主持人,不光不能做违法的事儿,在合法的事儿里也有诸多顾虑。吸薄荷糖就不说了,毕竟也是社会意识形态的灰色区域。而即使是完全合法也符合社会道德的行为,仍然会有隐患。就像网红作为一个身体健康的合法公民,去游泳洗澡用公共浴室也是正常的,在酒店跟自己对象不可描述也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有人拍了照片传到网上,对于个人名誉照样会有影响。
按理来说在这种情况下,被拍照片的人是受害者,受害者有罪论是要不得的。但客观上,公众就是会对公共场合出现的不雅形象产生反感,如果这个形象的主人还是靠名声吃饭的,那肯定也会利益受损。
不过在这方面,姜祎成对她自己还是很放心的。一方面相片集手里本来就肯定有她不怎么体面的照片,另一方面她自己去以宜居行星频道主持人的身份出面,自然也会注意自己的形象。
“相片集可舍不得我的名誉受损呢。”她跟白沅开玩笑道,“人家用我的形象卖周边,可是能赚钱的。”
白沅惊讶道:“相片集卖周边了?你不是没有授权给他们搞应援站么?”
姜祎成也是晚上查看动态的时候,点进去“一橙的相片集”主页里才发现这位竟然开始卖她的周边赚钱了。因为用的都是她生活照的图片,也没有用姜祎成自己发过的图,打了擦边球儿不算侵权宜居行星生存频道。平台管不着,理论上只能姜祎成自己去管。
但是她看这位卖得不贵,大约也就赚个辛苦费,因此就没管。只是有点儿不爽于对方明明答应了不做应援站,却还是搞了应援站那套东西。
而且这位“一橙的相片集”对于卖周边的行为还发了公告,声称所有的盈利都会被用于支持姜祎成本人,也不知道是怎么个“支持”法儿。
不过鉴于对方声称找到了舒钰,而找人应该也花了不少钱,姜祎成也就认同了这个说法。即使自己要追责也非常占理,但她还没有“刚正不阿”到要让别人赔本儿追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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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需要注意,失重环境下人不是“躺”床上而只是挨着床,相对运动不需要克服摩擦力。
②仙人跳:抽象地解释,即用看似无风险成本的进行违法行为机会引诱受害者,而后同伙装作发现受害者的违法行为而进行勒索;可以延伸至不限于女票女昌的各种违法行为。请牢记收藏:,..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