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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六章 终局(第三更)(1 / 2)

方别对阵宁欢,从第一剑开始,他一共劈出来二十九剑。

宁欢连一剑都还不出手。

这还是因为宁欢实在够强,才能够连挡二十九剑。

可是,方别这二十九剑,都砍在蚀骨剑的同一个位置上。

这蚀骨剑虽然蕴含剧毒,可以吸取他人血液温养自身,沾之即死,触之即亡的一柄魔剑。

但是它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那就是它是骨头做成的。

就算骨头再硬。

依旧只是骨头。

就像钻石是这个世界上最硬的物质,但是它却抵挡不住一柄大锤的敲击。

方别握剑向着蚀骨剑的同一个位置连砍二十九剑,可以说已经将蚀骨剑的内部震出无数的裂纹,可能下一剑砍下,蚀骨剑就会分崩离析。

要么说宁欢当即罢战,重新将蚀骨剑置于合适的血池中让其缓慢温养,要么就只能选择铤而走险,主动震裂蚀骨剑,让它那漫天的骨头碎片来为自己赢得那唯一的获胜机会。

宁欢选择了后者。

他在漫天骨片中欺身而来一掌向着方别拍去。

他相信自己势在必得,并且,也相信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

而就在此时,那个少年的声音才静静响起。

“宁欢老师。”

“别忘了。”

“是剑比较长。”

方别收剑,然后刺出。

方别的每一剑都没有任何的花哨,只走直线,只走最强最快的路线。

这就是他修炼了十年的剑。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骨片散去,宁欢不可思议地望向前方,方别右手持剑,左手则拉起自己的布衣一角。

遮住脸颊。

方别的布衣看似平常,其实都是用天蚕丝夹杂玄铁丝线制成的,真正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挡住这些剧毒的骨片,当然也是寻常。

而方别右手的漆黑长剑,则平静向前一刺,正中宁欢的小腹。

宁欢双手紧紧握住长剑,不让方别拔出或者再刺入。

但是有一句话方别说的很对。

那就是剑终究是比手长。

这是最朴素的道理。

宁欢想要一掌击出,方别就伸手刺去。

两个人在漫天骨片飞扬之下互赌了一招。

结果就是方别的剑长。

“怎么可能!”宁欢看着自己小腹的漆黑长剑,喃喃说道:“怎么可能?”

“难道你真的不怕吗?”

那一瞬间,宁欢震裂手中的骨剑,来营造自己的必杀一击。

但是他没有想到,方别依旧能够不动如山,然后予以还击。

难道真的不怕吗?

“怕,当然怕,并且怕得要死。”方别右手握剑平静说道:“但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所以我赢了。”

方别用左手拉起布衣为自己挡住了大半的骨片,但是右手要伸出那柄剑。

所以方别的右手上已经密密麻麻扎满了那惨绿色的骨片,能够充分引起密集恐惧者的恐惧。

但是少年的笑容依旧平静。

“当我决定杀你的时候。”

“我不介意。”

“付出一定的代价。”

这样说着,方别在近距离抬起左手。

衣袖中的那柄短枪探出,指向宁欢的额头,扳机轰然扣动。

“砰!”

这柄短枪,没有办法瞄准,即使近距离,伤害也不够。

但是它唯独有一个优点。

那就是足够地快。

只要抬手就能够发射。

宁欢松开握紧漆黑长剑的双手,整个人向后轰然倒下。

那一瞬间,就好像倒下了一座山。

方别做完这一切之后,踉跄后退了两步。

毒随血入。

蚀骨剑中原本就有这天下最烈的剧毒,方别之所以在方才的那一瞬间选择握剑出手,就是因为自己如果退缩那么一刹那,宁欢近身,就是方别的死期。

方别从来没有自信到,能够在内功掌法贴身短打这些招式上能够胜过宁欢这个妖怪,况且宁欢的大悲赋在这种距离上的战斗下几乎无敌。

方别只有自己的剑是天下第一,他也只相信自己的剑。

于是便只能刺出那一剑。

追求自己想要的结果。

少年呲着牙开始在从刺猬一样的右手上拔骨片,直到将最后一片深入自己血肉的骨片都给拔干净之后,他才有些踉踉跄跄上前。

补刀是个好习惯,今生今世永不忘。

而在方别向前迈出那一步的时候,在漆黑的夜空中,一个清冷的男子声音悄然响起:“令狐少侠武功之高。”

“让吕某敬佩至极。”

“果然长江后浪推前浪,如此后浪,当今武林有幸矣。”

方别望向发出声音的地方,却看到吕渊一袭黑衣站在那里,表情平静地一步步走来,没有渔翁得利黄雀在后的窃喜。

只有赞叹和平静。

“薛铃这半年来,多亏你照顾了。”

方别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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