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报魏大人,我们已经查清楚了潘晓那个反贼的确切去向了。那个贼子在洪家军的水师中如今混的风生水起,据探子密报,其在匪军水师中的职位还不低。”
魏大人抖了抖宽大的衣袖,他一侧的面颊上长了一个肉瘤,先去找郎中看过,郎中说不碍事。即便如此,自己也觉的有碍观瞻,就老想将其剜掉。还没来得及找郎中动手,便遇到了一个会看相的世外高人。
那人见了他的面,便匍匐在地。夸他脸上的肉瘤长得好,是大富大贵之相。他心中大悦,从此便绝了剔除这个肉瘤的想法。
没过多久,肉瘤上又长出了一根又粗又长的黑毛。魏大人丝毫不见慌乱,反正这个长在脸颊上的肉瘤,不疼不痒。他此刻已经不相信郎中了,心里更愿意相信那个算命先生。
找那位先生看过之后,这位世外高人,更是高兴的手舞足蹈。对着那根又粗又长的黑毛顶礼膜拜。据这位高人讲,脸上的肉瘤已是大富大贵之兆。肉瘤上又长出一根独一无二的黑毛,则代表福泽三代,以一贯之。
魏大人闻听此言,心花怒放。从此对那个肉瘤与那根黑毛倍加珍惜,精心呵护。他唯一的遗憾就是,既然这两样东西代表着富贵荣华,可惜没有长在脑门上,那样会更显眼,让所有人都能够看到并顶礼膜拜。
“这个逆贼放了一把火后便逃之夭夭,如今果然沦为匪人了。只可惜鞭长莫及,我们暂时奈何他不得。总不能跑到土匪窝里去抓人吧?”
一旁的参谋将军连忙弯腰施礼道:“大人说的没错。不过密探也送来了一个好消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那个逆贼行事风格不会变,似乎并未讨得洪家军大首领洪天阔的欢心,反而引起了他的疑心。
由于他是从我们这边叛逃过去的,那位匪首怀疑着个逆贼是我们派出去的暗探,正派人秘密调查他。我们虽然暂时奈何他不得,却完全可以顺水推舟,借刀杀人。”
魏大人闻言大喜。“好,好,太好了!好一个顺水推舟,借刀杀人。那个逆贼从来就不识抬举,我当初就不该只撤了他的官职,而是应该直接杀了他。
告诉我们下面办事的人。没有证据也要给他创造充分合理的证据,借贼人大头领的手替我们杀了他。具体的事就交给你亲自去办了。”
魏大人志得意满,伸出两根手指轻轻捻了捻那根独树一帜、出类拔萃的长长黑毛。
参谋将军点头道:“大人请放心,具体的事由我亲自来安排。想方设法削弱这些匪寇的实力,也是在为朝廷出力。
能够不费我们一兵一卒,让他们自相残杀,那更是上上之选。真让这些匪寇壮大了实力,等于养虎遗患,给我们自己无故树敌。”
这天夜里,洪家军的水师大营中张灯结彩,灯火通明。
这里正在大排宴宴,热闹非凡。总首领洪天阔与大军师周密,也亲自出席了。
之所以如此热闹,一来是因新组建的水师初战告捷,为这些英勇的将士们庆功。二来是为了带着杏儿返回大营的苏大成举行成婚大典仪式。
总首领与大军师的亲自出席,目的也很明确:迅速拉近与属下这些水师新兵的距离,为他们加油打气,鼓舞人心。而洪大首领还有另外一层心思,借机当面考察测试一下那位新任水师总督的忠诚度,做到心里有底。
杏儿身披一件大红的嫁衣,脸上含羞带笑。觉得自己跟着身边这头大蛮牛,终于熬出头了,从此就好比掉进了蜜糖罐里。
苏大成虽然武艺高强,但之前也很少遇到这样的场面。再加上性格使然,不懂得如何拒绝别人。属下上前敬酒道喜,他只会傻乎乎地咧嘴憨笑,一律来者不拒。很快就把自己灌得步履飘忽,分不清东西南北了。
一旁的杏儿着急地连连给他使眼色,他竟然视若无睹。杏儿在内心哀叹道:这头大蛮牛,小傻瓜,果然是一点不知人情世故。我们夫妻俩好歹先去敬总首领和大军师一碗酒表示感谢才对呀。和手下的这些弟兄们拼酒拼个什么劲儿呢?
他既然这么高兴,就由着他去吧。反正今天是大喜的日子,任由他随便疯,等他明日清醒过来了,我再慢慢开导他。
喝到兴头上,甚至有些忘乎所以的苏大成一屁股坐在了潘晓将军的旁边。伸出一只臂膀,使劲搂住了潘将军的肩头。
潘将军呲牙咧嘴,连连皱眉。心中暗暗嘀咕道:“我的好兄弟啊,你手上多大力气自己不知道吗?快把我的骨头都捏碎了。别弄得你今夜洞房花烛,我明日身残志坚。”
苏大成喷着满口的酒气,趴在潘将军的耳边说道:“我苏大成能有今天,与杏儿重新团圆,全靠了你潘将军。
别的不多说了,我今天就给你交个底儿:今后我苏大成,与你潘将军生死与共,唯你马首是瞻。
今后你就是我苏大成的异姓亲兄弟。谁敢伤你一根汗毛,我就和他拼命!”
潘晓既觉得内心感动,又觉得有几分可笑。
虽然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