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饭店内。
小二瞠目结舌的看着一位狼吞虎咽的清瘦男孩,扭过头,对老板喃喃道:
“老板,他已经吃了五碗饭,十二个菜了,确定还要上吗?”
“上。”
老板咬咬牙。
如果他不是看见林远放在桌面上的一贯铜钱,恐怕早就把他轰出饭店了。
这人是饿死鬼投胎吗?
小小的身子,饭量竟然这么大!
店老板看着林远邋遢的头发,穿得黢黑的衣服,险些怀疑林远是哪里跑来的乞丐。
不过管他呢,有钱挣就行。
又是十五分钟后。
林远吃完第八碗饭,吃光了十五个菜,一碗浊酒下肚,大吼一声。
“爽!”
小二屁颠屁颠的跑上来,恭敬道:
“这位爷,您吃了八碗饭,十五个菜,十碗酒,一共是二百一十六文钱,给您抹个零,算二百一十文,您看可好?”
“嗯,可以,你家饭菜倒是不错。”
林远又喝了一碗浊酒,说是浊酒,其实也就比一般米酒更为浓烈些而已。
说罢,林远从一贯钱里,数出二百一十文钱,放在桌面,顺便打听道:
“小二,你可知永安县可有精神病人?”
“啊?什么精神病人?”
小二有些发懵。
“就是癫子,疯人,脑子不管用的人。”林远解释道。
“这”
店小二打量了一番林远。
鸡窝头,脸脏兮兮的,衣领,袖口黢黑油腻,一只鞋还破了洞。
要不是林远在这花了这么多钱,他真想说一句:
“客官,我看您就挺像个癫子。”
不过,小二始终是没把这句话说出口。
倒是店老板走上来,笑道:
“小兄弟,豪迈呀!一口气居然能吃这么多饭!”
“呵呵,谬赞谬赞。”
林远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这饭量,确实夸张了些。
“不知兄弟找那癫人,有何贵干?”店老板有些好奇。
“莫非老板你知道?”
林远避开他的问题。
他总不能说,要在永安县办一家精神病院吧?
“呵呵,这个问题,我倒不是很清楚。我在永安县开店这么多年,乞丐都没见过几个,更别说癫人了。”
店老板笑呵呵的,又道:
“小兄弟觉得我家饭菜怎么样啊?”
“还不错。”
“那你以后,可千万要多来照顾生意呀!小二,给客官再倒上一碗酒!”
“哦!”
店小二殷勤地倒上一碗酒。
林远客气的接过,一饮而尽,道:
“多谢老板,若是有癫人的消息,千万要告诉我啊,我会多来您这儿的。”
“好嘞客官,您慢走!”
林远旋即走出了饭店。
店内,小二疑狐的问店长:
“老板,你和一个癫子说那么多干什么?还给他送一碗酒?”
啪!
老板一巴掌敲在小二头上,道:“要不说你是小二,我是老板呢?
你管他是不是癫子,有钱挣就行了,就他那饭量,来一次,顶咱小店开两天!”
“哦。”
小二委屈的点点头。
河边,
一棵柳树下。
林远将头发用买来的皂角清洗干净,又下河洗了个澡,换上一身干净衣服,整个人一扫之前的邋遢气质。
在河水的映照下,一个十八岁,衣袂飘飘,轮廓分明的清秀少年,静静的站立在河边,任由微风吹过。
林远深深吸了一口气,只感觉整个人都清爽极了。
此刻的他,只想吐槽一句:
原主究竟是有多邋遢,多死宅,他身上的泥,都可以搓丸子了!
让他顶着这副邋遢大王的模样,去找人干活,林远自问脸皮还没这么厚。
整顿完个人形象后,林远也没管不远处,对他暗送秋波的县城女子,离开了。
永安县,
一个十字路口。
这个十字路口,环境稍好,路面由青石铺成,算得上永安县较为干净的地带。
而一些寻活干的农家人,就喜欢蹲坐在此处,看到四处张望的老板,他们就知道来活了。
此时,
就有一个年轻人站在路口,四处打量。
这人便是林远。
一些眼疾手快的汉子,顿时犹如看到肉似的,一个劲冲上去,七嘴八舌道:
“小哥!有什么活干!我劲大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