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对方承担了所有的事故责任,把他们送来了医院。
慕烨的伤都是皮外伤,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医生建议他今晚住院观察一晚。
吉尔拖了个椅子在病床边坐下,不解地问病床上的某人,“为什么不让我告诉你的朋友你出车祸的事情啊?”
慕烨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声音淡淡的,“不想让她担心。”
吉尔挠挠头,他是个性格耿直的小伙子,所以不太明白慕烨这是什么意思。
“你们是朋友,你出车祸了她担心很正常啊,为什么不想让她担心呢?”
“……”
“哦,我知道了,你喜欢你那个朋友对吧?只有喜欢人家,你才不想让她担心你对不对?”
吉尔咧着嘴凑过去,“哇,看不出来,你居然喜欢御姐型的女孩子诶,我还以为你喜欢的是萝莉呢。”
“你好吵。”
慕烨一巴掌把他给拍开,“你先回去吧,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
“那怎么行?”
吉尔说,“你是因为我才受伤的,我要是现在回去了那也太不讲义气了。”
“那就安静一点,我需要好好休息。”
吉尔深知他的性格,他越是这么说,那就代表越有猫腻。
果然,在灯光下,他仔细地凑近过去,看见了慕烨的耳根子是粉红色的。
吉尔犹如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兴奋地大叫起来,“哇,慕,你是在害羞吗?你果然喜欢那个小姐姐对不对?!”
回答他的,是慕烨扔过来的一个洁白枕头,砸在了吉尔一张兴奋的大脸上。
……
周末的时候,难得的放松,李玉约了宋婉一起去逛街。
好几天的阴雨天气,周末的时候难得的放晴起来了。
两个人去逛了商场。
李玉因为要给家里准备过生日的弟弟买生日礼物,所以让宋婉帮忙一起参考一下。
“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李玉拿起一只黑色的钢笔问宋婉,“我弟弟今年刚刚上大一,我送他钢笔,鼓励他好好学习,不错吧?”
“挺好的。”
宋婉看了一眼钢笔的价格,两万多。
这个牌子的钢笔之前宋父也有一支,用了好些年了,不过后来被她不小心给弄坏了。
宋婉想起了慕烨。
上次回国他给她买了衣服,还有手链,她还想着要礼尚往来的。
想了想,要不,给他买一支钢笔好了?
李玉不清楚宋婉心里在想什么,只是见她拿起了另一支钢笔在看,不由问道,“你也要买吗?”
“嗯。”
宋婉补充了一句,“我爸也喜欢这个牌子的钢笔,我买好下次回去带给他。”
李玉点点头,两个人继续逛着。
“对了,你知道慕烨喜欢什么吗?”
“……”
李玉忽然提起慕烨,宋婉脚下步子一顿,浑身都觉得不自在了起来。
“什、什么啊?”
李玉眨了眨眼睛,白皙的娃娃脸上浮起一点点的红晕,“就是,你知不知道他比较喜欢什么东西啊?”
“呃、他……我也不太清楚。”
宋婉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撒了一个谎,其实她是知道的,慕烨喜欢收集那些旧版的书籍。
慕家三楼上面有一个房间,专门给慕烨存放收集的那些旧版书籍的,粗粗估略,最少有差不多上千多本了。
以前宋婉还和慕星不止一次地嘲笑过慕烨收集旧版书的品味像个老头子一般。
现在,她却下意识地在李玉面前瞒住了他的这个爱好。
宋婉在心里鄙视自己。
她到底在干什么?明知道李玉对慕烨有好感,明知道慕烨在国内已经有了一个准未婚妻。
可是心里那一点点朦朦胧胧的感觉,就像火苗碰上了煤油一般,怎么都扑不灭。
宋婉唾弃这样的自己。
李玉有些失望。
“上次我在学校外面碰巧碰上了他,我越来越觉得这个男孩子简直就是上天安排给我的一样。”
李玉脸上洋溢着那种很幸福的笑,脸颊粉扑扑的,她抓着宋婉的胳膊,连声音都是羞涩的甜,“你知道吗,我们的生日刚好是在同一天诶,同月同日生,你说,这是不是上天安排好的?”
“……”
同月同日……
宋婉扯了一下自己已经有些僵硬的唇角,看着李玉完全一副陷入恋爱中的样子,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告诉她,“慕烨他、在国内已经有一个准未婚妻了,我这次回去还见过那个女孩子。”
“准……未婚妻?”
李玉脸上的笑一下子就僵硬了下来,“你说真的?慕烨还那么年轻,就已经有未婚妻了么?!”
宋婉不忍心看她脸上的失落,抿了抿唇,说,“是慕家的叔叔为他挑选的,女方还是我们市市长家里的千金小姐。”
“……”
市长家里的千金小姐……
李玉脸上的表情更暗淡了,低垂着自己的眼睫,而后自嘲地笑了一下,“看来,是我在自作多情了啊。”
“李玉……”
宋婉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