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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3 / 4)

,甚至连是原生第几名都没介绍。

班上知道他是案首的纷纷都惊讶了,一介布衣竟然有人能如此大大方方的说出来,也不怕被别人瞧不起。

他们这个班上家里头有头有脸的学子有很多,毕竟从小学习条件优渥,培养出秀才,要比他们这

些寒门子弟更容易一些。

这个班上几十号人里,寒门子弟仅占不到三分之一。不知是谁小声说了一句:“这就是今年的案首?”宋声没答话,介绍完之后就坐下了。

在书案前面站着的崔夫子抬着眼皮子看了他一眼,对于宋声这个案首,他在昨天就注意到了。

能在一众士族子弟中脱颖而出取得案首,令他很是惊讶。要知道每一届秀才案首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出自士家大族。

士家大族有不少人在朝廷中为官,里面有很多嫡系子弟或者家族中重点培养的,都去了太学或者国子监。

但剩下的也有许多士族中的旁枝子弟一步一步靠参加科举出人头地的,宋声能在这些人中拔得头筹,崔夫子很难不注意到他。

今天几句短短的自我介绍,又让崔夫子的眼睛亮了几分。不骄不馁亦不躁,虽然是寒门子弟,但身上却有一股大家族中子弟的气质。

等到大家轮番介绍完之后,崔夫子这才给大家正式上课。

上午一共两节大课,都是由崔夫子授课。下午开始教授君子六艺的课程,在宋声理解看来,这上午就是正儿八经的上课读书,下午就是变相的文体综合课。

等到中间下课的时候,刚才自我介绍的小胖子陶丰特地走了过来,鼻孔朝天似的仰着脸语气不善道:“听说你就是咱们这一届的案首?”

宋声把自己的书微微收起,他最近自制了一种

炭笔,当铅笔用很方便。主要是毛笔字用来做笔记写的太慢,还容易把书本上糊的都是墨,墨汁干的也慢,很不方便。

所以为了做笔记,他专门用碳笔在上面写的。好在书上的字印的都大,空地方也多,很适合用小字做笔记。

他把炭笔收起来,看了陶丰一眼,语气淡淡道:“是,你有事吗?”

没想到刚才一脸要钱要拽到天上的陶丰像变脸似的,忽然低下头凑近过去闪着星星眼道:“你真的是咱们这一届案首啊!你太厉害了吧,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考这么好的?竟然把次次第一的楚越都给比下去了!"

宋声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楚越?刚才班上的学生做自我介绍的时候,他好像听到过这个名字。

“好兄弟,你能考得赢楚越,那你就是我兄弟!我跟你说,从小到大我就没赢过他,每次考试他

都第一,我爹总在我面前夸他,我早就忍不了了!结果这次你竟然考了案首,超过了他!哈哈哈哈想到他那张吃瘪的脸我就高兴!"

这陶丰说话也不顾及着别人在没在,他越说,宋声越感到前面有一个目光在紧紧盯着他们。

可不就是刚才介绍自己的楚越吗?他还是头一次看到当着别人的面说人坏话的。

宋声看过去,对方长着一张白皙的小脸,看起来年龄有些小,此时正绷紧着神情看着陶丰,那目光像是能吃了人一样。

还好没过一会儿夫子过来上第二节大课了,不然宋声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这边的陆清从书院门口回去之后,没直接回家去,这会儿时辰还早,他准备去趟集市买点东西。家里的菜快吃完了,要买一些菜回去。他还准备去趟布店,买点布回来绣帕子。

不然相公白天去书院读书,他在家里没事干也很无聊,干脆绣一点帕子还能掌出去卖点钱贴补家用。

城西的集市大多数都是府城附近的村民们一大早挑着担子来卖东西的,大家都赶早市,无论是买菜还是买肉,都是新鲜的。

陆清先去买了点菜,这边离集市近,不过出来的时候他没有拿小篮子,在集市上看到有婆婆卖篮子的,干脆买了两个。

家里正好缺篮子用,这篮子还是用藤条编的,一个才两文钱,看婆婆手指上因为用藤条编东西都划破了,他干脆多买了一个,反正

放在家里也用得着。

除了买菜,他还想买几只鸡苗回去养着,这个时候养鸡正好,等到过年的时候小鸡长成了大鸡,就能够杀着吃了。平日里也可以给相公炖只鸡补补身子。

小鸡苗身上黄橙橙毛茸茸的,看着就好看。陆清挑了几只看着活泼的,放在了篮子里,怕小鸡冻着了,卖鸡苗的人还给他送了一块麻布,让他盖在篮子上。

从集市上出来,向左拐进入另一条街,就有一家布店。

陆清进门之后一看,这个点儿铺子里竟然已经有人来买布了,而且跟他一样,也是个哥儿。掌柜的刚过来招呼,陆清道:“掌柜的不用客气,你先忙你的,我这边自己看看就行。”

府城里的布颜色种类要比县城里的多一些,看着好几个颜色都适合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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