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夜幕低垂,海岛的晚风轻柔和煦,房间内静悄悄的,空气粘稠炽热,暧昧的气息隐隐浮动着。()
知道她不好意思,裴时隐也没急着逼她,而是抬手,慢条斯理地轻揉了揉她细白的耳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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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只有我们,害羞什么。”
他的鼻尖已经快要抵上她的,呼吸也逐渐灼热起来,让男人情不自禁地俯下身,唇落在她耳后敏感的位置。
话虽如此,但傅思漓还是很难做到在清醒的时候这么叫他。
电话震动的声音很急促,安静下来之后又锲而不舍地响起。
她伸手去推他的胸膛,轻喘着气,脸颊潮红:“接电话吧....”
这么晚打电话,看起来像是有急事。
裴时隐只好先放开她,走过去接电话。
片刻后,听完对面说的,男人的目光蓦地沉了下来。
“她在哪。”
“知道了,让人先看住她。”
三言两语后,裴时隐挂了电话,下颌线紧紧绷着,起身拎起沙发上的西装外套。
见他脸色难看,傅思漓急忙询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男人唇线紧抿,显然是发生的事情不小。
他言简意赅地解释:“裴时欢没去上学。”
闻言,傅思漓震惊地睁大眼:“那时欢去哪了?”
“燕城。”
燕城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人在,裴时欢为什么会无缘无故跑去燕城,甚至还瞒着家人甩掉保镖也要去?
傅思漓知道,他肯定要连夜赶过去的。
裴时欢难得一见这么任性,显然不是小事,她也忍不住有些担心。
“我和你一起去吧。”
路上,傅思漓才从文柏的口中弄清楚了是怎么回事。
原本裴时欢一周前就应该开学了,可她昨晚却瞒着所有人,甩开了数不胜数的保镖,自己偷偷跑回了国。
她甚至没有回北城,而是直接飞去了燕城,据说,是因为一个男孩。
最先找到她的人是程修,偶然在酒吧里撞见她买醉,差点被人揩油欺负,幸好他及时把人救了下来,才没出什么意外。
而让裴时欢做出如此冲动行为的那个男孩,叫做廖琮,程修很快就让人查清了底细。
廖琮成长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父母是生意人,可却在他六岁那年投资失败,欠下巨额债务后不堪重负,双双跳楼自杀。而后,失去双亲的廖琮被寄养在舅舅家长大,虽然家境困苦,但品行端正,成绩优异,以省状元的身份被保送至燕城大学,就读生物系。
这样的人,本该和裴时欢的世界毫无交集。
裴时欢从小衣食无忧,但却有一个毛病,就是患有先天性哮喘病。
有一次她和朋友们偷偷瞒着父母到了燕城的某座深山里露营徒步,不小心在深山中走散,哮喘发作,药物又在路上不甚弄丢。
性命垂危
() 时(),恰好被偶然路过的人救下。
而那个人就是在山中采集生物标本的廖琮。
廖琮待人有礼⑺()_[((),眉眼俊朗,洗得发白的衬衫和牛仔裤,身上更有一种出身寒门却宁折不弯的气质,让她醒来时第一眼就被他吸引,不受克制地心动。
裴时欢没有将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包括父母和哥哥。
那时候她才高中,并没有独自去找他的机会。
三年过去,直到裴时欢上了大学,彻底自由起来。
每次她都会在放假回国时,一个人偷偷跑到燕城,去廖琮的学校附近等他,看着他的身影。
裴时欢甚至买下了他打工的那家咖啡店,每天都坐在里面看着他。
她没有任何主动追求别人的经验,所以只能用最笨的方法。
那就是,缠着他。就像她当初看着思漓姐对哥哥那样。
几年的暗恋时光转瞬即逝,现在廖琮已经顺利毕业,进入了一家燕城的生物研究所实习工作。
燕城。
安静空旷的停车场里,裴时欢挡在了他的身前,看着刚刚从廖琮的车上下来的,一个成熟美丽的女人背影。
她又转头看向身姿挺拔的男人,忍不住颤声:“她是你女朋友?”
廖琮对上她通红的眼,眼底划过一抹不忍,却很快被他掩藏住。
“不是。”
可廖琮看着她,一双眼里满是冷淡疏离,仿佛真的对她毫无感情。
“我没有女朋友,裴小姐,但我也没有义务和你解释我和别人的关系。”
裴时欢咬紧唇瓣,几乎快要咬出血来。
“你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要用你一个月的工资给我买手机,为什么还要把我带回你家里.....”
前天她从英国飞过来,落地燕城后不小心弄丢了手机和钱包,身无分文的情况下,是廖琮把她带回了家里,才让她不至于留宿街头。
面对女孩歇斯底里的质问,廖琮冷静异常:“哪怕这个人不是你,我也一样会这么做。”
她从未有过如此狼狈的时候,女孩漂亮的眼睛里写满了不甘心和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