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来了李园, 林仙儿才知道容貌的重要性。
李园下人的伙食说不上有多么精致,但每日必有荤食。林仙儿以前的日子过得苦不堪言,经常有上顿没下顿, 也就逢年过节能吃上一顿荤腥。
这样一来,气色必然不好, 看着面黄肌瘦, 容貌也大打折扣。
来了李园后,经过一段时间的食补, 林仙儿的脸颊丰盈了, 褪去了暗黄, 巴掌大的脸蛋白里透红, 整个人仿佛脱胎换骨般美的令人移不开眼。
一开始林仙儿也有几个朋友, 但是随着她越来越漂亮, 朋友们喜欢的小厮或护卫转头喜欢上她时, 和朋友们的友谊便走到了尽头。
林仙儿像个万人迷,但凡见过她的男人就没有不喜欢她的。
与之相对的是,丫鬟们几乎全体不喜欢她,羡慕嫉妒她生得闭月羞花是一方面, 最主要的是林仙儿很茶很白莲, 勾引了她们喜欢的人后, 还说不是故意的, 说他们喜欢她, 她也没办法。
在众多男人的追求吹捧下, 林仙儿飘了,看着堆积如山的礼物,她总算明白一个道,有颜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林仙儿只是一个丫鬟, 但是她的野心很大,她瞄上了李园的男主人。
她自认为不比龙啸云相貌逊色,且她更加年轻鲜活,李寻欢不可能不喜欢她。令她备受打击的是,李寻欢竟然完全视她于无物。
林仙儿无疑是恶女,但是龙啸云却是能吃定李寻欢的恶之源。李寻欢除了他的好大哥,自然瞧不上其她女人。
然而,不明情况颇为自恋的林仙儿感觉自己被深深羞辱到了!
***
不过一天的功夫,李园的女主人找上门来。
龙啸云细细打量了几眼林仙儿,个子高了,脸蛋白了,身段也好了,比之前的黄毛丫头漂亮的多。
林仙儿低垂着脑袋,内心闪过一丝羞耻,毕竟龙啸云是她的救命恩人,她却想撬他墙角,这种行为无异于不知感恩的白眼狼不要脸!
龙啸云没有上来就薅头发、甩巴掌、手撕狐狸精什么的,她举止优雅地坐在椅子上,就像这个房屋的主人般随意道:“你喜欢李寻欢,喜欢他什么?”
林仙儿咬了咬唇道:“少爷他温文儒雅,风度翩翩,是个拥有侠义心肠的好人。”
龙啸云勾了勾唇,似笑非笑道:“这就是你喜欢他的原因?”
林仙儿道:“是。”
龙啸云道:“我还当你看上了他的金钱和地位。”
林仙儿道:“不是……”
龙啸云没有给她解释的机会,捏住她的下巴,一双勾魂夺魄的桃花眼微微眯起,释放着危险恐怖的信号。她朱唇轻启,慢条斯道:“你知道我这个人最讨厌什么吗?”
林仙儿口齿含糊道:“不知道。”
龙啸云道:“我最讨厌有人动我的东西,这会令我忍不住想剁了对方的手。”
林仙儿生生打了个冷颤。
龙啸云又道:“人可以不感恩,但是不可恩将仇报。你说是不是?”
“是。”
林仙儿眼圈发红,黑白分明的杏眸蒙上了一层水汽,下巴被捏得生疼,却不敢动一下。龙啸云气势骇人,仿佛是条吐着蛇信的毒蛇,随时随地择人而噬。
龙啸云冷笑一声,她的嗓音是那样的轻柔,所说的话却那样阴狠:“我能将你从深渊中救出来,也能将你一脚踩回去,永世不得翻身。”
踩回去?
一想到以前过的苦日子,林仙儿吓得面无血色,心里怕极了。晶莹的泪珠顺着眼角滚落,哽咽道:“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林仙儿最突出的地方大概是在诱惑男人这方面。原著中,她连龙小云都干不过,被对方玩弄的遍体鳞伤,更甭提龙小云的“老子”龙啸云了。
尚且年轻的林仙儿经龙啸云一番威吓,自此对她产生了心阴影。
***
岁月匆匆,转瞬已过七年。
小李飞刀李寻欢的名号已传遍大江南北,与此同时还有他爱妻护妻的美名,至于他们的儿子李乐君,简直就是个混世小魔王。
“乐君”取自《国风·周南·樛木》“乐只君子,福履绥之”。
“乐君”寄托了龙啸云和李寻欢这对夫妻对儿子的期盼,希望他成为品性优秀、开朗乐观的君子。李乐君确实是个活泼开朗乐观向上的好男孩,但是他的品性便仁者见仁了。
龙啸云时常头疼不已。
儿子自幼调皮捣蛋,闲不下来,还爱捉弄人,也不知像谁。
再次被家长找上门来的龙啸云不得不向对方赔礼道歉,等对方离开,眼尖手快地揪住准备偷跑的儿子。
眼见被娘逮住,李乐君哇哇大叫道:“爹,爹!娘欺负我!”
李寻欢看着被按在板凳上,即将被“大刑伺候”的儿子,张了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