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俶也吃了一惊,山猫是他在天鹏马球队打球的临时绰号,连自己父亲都不知道,对方怎么知道他仔细看了看李邺,忽然认了出来,低声道:“你莫非是飞鲨”“是我!”李俶大喜,上前拍拍李邺的胳膊,“老弟,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是和胤哥一队的,想来北山猎个大家伙,没想到遇到了殿下,对方是什么人”李俶心急如焚道:“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估计是想造反,他们把我儿子抓走了,我得去把儿子救回来!”李邺连忙道:“我去试试看,殿下赶紧去通告天子,这帮人袭击春狩,目标一定是天子!”李俶心中十分慌乱,早已经六神无主了,他见李邺十分神勇,十几箭便射退了追兵,心中对他不由有了期望。他也担心父亲和皇祖父的安全,便听从了李邺的建议,叫来两名贴身侍卫道:“你们二人跟李公子去救小殿下,一切听从李公子的命令,救出小殿下,我有重赏!”两人一起躬身道:“遵令!”李俶又对李邺道:“老弟只管尽力就行了,实在救不回来我也会不怪你!”李邺默默点头,简单收拾一下,要了十几把匕首,把自己马匹托付给程昌胤,便带上两名侍卫上山了。程昌胤看得一头雾水,但又不敢多问,只得跟随李俶向大营方向奔去。.......三人牵马翻过了低矮的山坳,李邺带着两名侍卫到了铜人岭的另一头,铜人岭的北面山峦起伏,远远望去,布满了一道道巨大的沟壑,这些沟壑都是极好的藏身之地。“李公子,我们再向东面去一些吧!我们当时是在最东面遭遇到他们。”两名侍卫都在二十岁左右,一个叫潘向英,一个叫罗金,京兆府人,两人身材虽然魁梧强壮,但又十分矫健灵活。提建议的是潘向英,他见李邺年纪不大,多少对他的能力有点怀疑。李邺摇摇头,一指西北方向的沟壑道:“我已经看见他们了,在那里!”两人连忙顺着李邺手指方向望去,却什么都没有看见。“耐心等!”李邺丢下一句话。两人继续观望,过了好一会儿,只见一队一队骑兵从沟壑里出来。两人顿时佩服万分,罗金问道:“李公子怎么发现他们的”李邺淡淡道:“山谷上方的石壁上藏着一个暗哨。”两人还是没有看见,但这已经不重要了。一队队骑兵飞奔而出,大约有一千八百人,为首大将是阿布思的侄子,也叫阿布思,大家叫他小阿布思。他刚得到消息,乌图思被射杀,对方来了援军,无法再追赶。小阿布思大怒,让对方逃掉,岂不是泄露了机密他将一群士兵大骂一通,尽管现在是中午,他也只能豁出去了,按照主帅阿布思的部署,他们应该是今晚一更时分偷袭大营。小阿布思只能赌一把,或许对方还来不及部署,能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一千八百骑兵风驰电掣一般沿着一条小道向东面的武亭川水疾奔而去,他们在武亭川水过河,然后从东面的草地一路杀下去。潘向英和罗金一起向李邺望去,对方奔跑的速度太快,他们没有看清楚小王爷在不在对方的队伍中李邺摇摇头:“队伍中没有看见七八岁的孩子,已经还在山谷中。”他们将马藏好,李邺纵身向山下奔去,潘向英和罗金连忙跟上。他们时而奔跑,时而匍匐,山谷前面的岩壁上藏有一名哨兵,下方山岩下放着一把类似长刀的兵器,哨兵正在喝水吃干粮,没有注意到有人在悄悄靠近。距离哨兵还有百步左右,李邺取下弓箭,抽出一支箭,张弓搭箭,一箭射向哨兵,他选的时机非常精准,哨兵正在仰头喝水。“噗!”一箭正中哨兵咽喉,哨兵扼住喉咙,一声也叫喊不出,一头从岩壁上翻滚下来。李邺吩咐一声,“把他的盔甲和兵器给我,尸体藏起来。”潘向英和罗金立刻冲上去,将尸体搬走藏了起来。李邺奔上前,侧身向山谷内望去,山谷很像一個葫芦,入口出不宽,只有两丈左右,但山谷里面却是另一番天地,里面宽达数里,长十几里,有树林,有草地,甚至还有山泉和湖泊,还真是一处世外桃源。这时,潘向英和罗金跑了过来,把盔甲递给李邺,潘向英将士兵的腰牌也递给李邺,惊讶道:“他们竟然是朔方军!”李邺接过小铁牌,前面刻着‘朔方’二字,后面则是‘旅帅’二字。这是他的身份牌,表示他是朔方军中的一名低级将领。“他们应该是同罗部的胡人!”罗金指着小铁牌左下方道:“这里有他们的标识!”李邺只看到一个小小的狼头,他笑问道:“狼头就是同罗部的标识”“狼头是突厥、回纥以及其他铁勒人的共同标识,但朔方军中有一支三万人的同罗军,他们的腰牌上就会有狼头标识。”李邺心念一动,连忙问道:“是阿布思吗”“首领正是阿布思!”李邺想起了天宝后期阿布思叛乱,难道就是他们李邺已无暇多想,他迅速穿上对方的盔甲,这套盔甲还比较合身,他对二人道:“你们上山,我若救出小王爷,会抢一匹马冲出来,你们在谷口伏击追兵。”二人连连点头,罗金跑去把哨兵的长兵器拿过来递给李邺,“公子会用吗”李邺接过长兵器,不由笑了起来,原来是一把三尖两刃刀,这不是二郎神的兵器吗他掂了掂,三尖两刃刀重约三十余斤,长七尺,也就是两米出头一点点,可劈可刺。这个重量对李邺稍微轻了一点,不过能用。三人兵分两路,潘向英和罗金攀上山梁,李邺则向山谷内奔去。.......李邺小心翼翼走进山谷约一里左右,见左边是一片树林,他立刻向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