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士珍和文承翰是同窗,又是同乡,两人这一次一个位列第四,一个则是花榜末尾。
高士珍家境富裕,在同窗之中有乐善好施,喜欢结交的名声,他的家境虽然同文承翰一个天,一个地,却总是喜欢厚着脸皮和文承翰混在一起,经常请文承翰喝酒作画、吟诗作对。
这一次春闱过后,户部许官,高士珍走了些关系,却没有选择留在天京,而是往和他故乡比邻的江南富庶地——筠州做官,
当他听说文承翰要外放到威州的时候,立马把这位同窗请了来,设下酒席:“大喜呀,文兄。”
文承翰原本是想留在京中的,以他的文采和见解、抱负,原本是可以留在天京的。加上御史台的方御史前不久告老还乡了,御史台有空缺,老师原本同户部的师兄说好了,若是能高中“青君”,便举荐文承翰进御史台当御史。
奈何半路杀出了个宁王殿下,硬是把他给撸到了第四名,也就必须得外放了。
文承翰喝了一口浊酒,叹气道:“这有什么好喜的。”
高士珍道:“这威州是大殿下的封地,你去威州做刺史,岂不就是乘上了大殿下这股好风么?”
出任威州刺史,替宁王殿下打理封地,这就意味着文承翰被归入了大殿下的党羽,如今天京流言淙淙,都说陛下大有立宁王殿下为女储君的意思,文承翰这不就是大喜了么?
文承翰将手上的酒杯往案桌上一拍,怒道:“女子干政,牝鸡司晨,我宁可辞了这官,也绝不去当什么威州刺史!”
高士珍道:“文兄,你这就是不知变通了,你看人家小卫相公,人家祖上还是世家,卫太傅位列三公,大卫相公又在度支部做事,自己被大殿下钦点为春闱魁首,却只落了个闲职,人家说什么了么?”人家满心满眼都是冲着尚公主去的。
就是不知道这成功了以后,是该叫“驸马”还是“王妃”。
想到这,高士珍眉头一挑,总算是憋住了笑。
文承翰道:“任凭她多金尊玉贵,牝鸡司晨就是牝鸡司晨,哪怕把我拖出去腰斩,她也是牝鸡司晨!”
“嘘。”高士珍见他越说越激动,连忙把手放在唇边上嘘了他一声,“你轻点,隔墙有耳,你叫这么大声,是觉得大殿下听不着怎么的?”
文承翰夹了一片鱼脍,沾上酱道:“就算她在我面前我也这样说。”
高士珍摇头:“我没多少抱负,就想给我娘挣个诰命,现在有了,又到了富裕的地方做官,只求不出差错,能荫蔽儿孙便可——文兄是有才华、有抱负之人,何必为了一时之气,把好不容易到手的官位都给砸了呢?你这要是真辞官了,下一届春闱可就没你份了啊。大丈夫,有忍辱之毅嘛。”
他举起了手上的酒杯:“我后日便要去赴任了,小弟祝文兄,平步青云,在威州一展抱负。”
文承翰自己五日之后也要去威州任职了,想了想,还是举起了手上的酒杯:“今日一别,不知何夕再见,高兄珍重。”说罢,便仰起脖子将酒杯中的浊酒一饮而尽。
威州是李安然的封地,她让文承翰去当刺史,其实也有着自己的道理。
一方面是因为这地方虽然是她的封地,但是李安然这么多年一直都在胡地为官、领兵,对于靠海而富庶的威州,她经营的不够。
另一方面,虽然李安然不常往威州,威州的财政奏疏却是送到她手上的。
从太学回来之后,李安然梳洗了一番,就睡下了。
翠巧服侍李安然早已经习惯,她每天早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彪子从不知道什么地方叼来“投喂”李安然的死鱼、死蛇、死耗子、死兔子等等东西用簸箕装了拿出去丢掉——开门,拿簸箕,装尸体,往后面厨房去吩咐烧水、煎药,顺便把死物丢了——整个过程熟门熟路,熟练到让人心疼。
有的时候,翠巧会忍不住庆幸还好彪子是个聪明的鹰,知道把东西弄死了再送来,毕竟她曾经在诸多动物死尸里见过剧毒的蛇种,彪子一击毙命,一爪子就把对方的脑袋给捣得稀烂。
李安然早上起来,若不是要上朝,她是不会梳髻的,尤其是如今夏日到了,她更加不肯在家中也穿正装,只是穿着舒适清凉的襦裙,外头披一件薄纱,披散着头发坐在书房廊前,一边喝药一边看卷宗。
李安然的头发不似京中诸多贵女一般会特意篦直,如果不把发髻梳起来,鬓角就如湘江水一般玲珑起伏地垂在胸前,在发尾打了个俏皮的卷。
“大殿下。”看着李安然喝完了药,翠巧连忙上前替她收起了药碗。
李安然看着手上的卷宗道:“翠巧,你在我身边伺候了几年了?”宁王府中一共有三百名府兵,仆从上下六十余人,除了宫中调度出来伺候的宫人以外,府兵都是赤旗军出身,仆妇三十余人都是从虎踞镇带回来的老人。
翠巧这样贴身侍候的侍女,有宫里头放出来的,还有像翠巧这样出身细作营,因为样样都出挑,被蓝情特别挑选出来贴身保护李安然的。
“回大殿下,奴是从三年前开始侍奉大殿下的。”翠巧端着碗低头回答。
“也三年了啊……”李安然卷起了手上的卷宗,“我有个活要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