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梁并不高,连清踩在桌上,以她的身高,踮起脚举起手刚刚好能够够到。
这里是郑成上吊的地方。
这个宅子修葺至今已经有些年头了,所以房梁上落满了灰尘,有任何痕迹都会被留在上面。
连清发现,这上面不止一两个手指印。
按理说以他们这种习武之人,可以很容易的将白绫甩上房梁,但普通人不行,这个房梁与房顶的间隔很短,如果单用甩的方式并不容易直接甩过去,更好的方法是用穿的方法。
这一点,从白绫上因为摩擦而半边白布都有灰尘的痕迹便能证明。
但郑成,他比连清要高,以同样的站法站在桌上,他并不需要用另一只手来借力,直接就能将白绫穿过去。
所以,房梁上的指印,应当是凶手留下来的。
只是麻烦的是,他们这个时代可没有指纹鉴定。
但起码证明了连清的怀疑是对的,这根本不是自杀,而是他杀。
“嗯?”
正当连清以为房梁上已经没有什么线索打算下去时,却发现了在她视野盲区的一侧,一抹很淡很淡,几乎看不到的红色。
连清赶紧叫人又给她搬了一个凳子,踩在凳子上七扭八扭,她一个没站稳,差点摔倒,为了稳住自己,房梁作为支撑点,手指按压在了几乎与凶手指印重合的地方。
连清愣了半秒,突然意识到她刚才的推测是错的,凶手不是因为不好穿过白绫而借力,凶手是因为身高不够又加了一个凳子所以身形不稳为了稳住身形才按到了这上面。
之所以他没有擦掉这上面的指印,连清猜测,与她现在捏在手中的红丝线有关。
这种红丝线一般都是用来串手珠的,从材质来看,属于非常好的一类,用这种丝线串的手珠,价格高昂,非寻常百姓所能买得起。
而连清回忆了一下郑成的两个手腕,发现他并没有任何佩戴手串的痕迹。
这个丝线,并不属于郑成。
连清想,凶手应该和她一样,因为身高有点不够,所以在桌上又加了一个凳子,由于郑成喜好特殊桌面凹凸不平的原因所以站在凳子上东倒西歪,为了不摔倒,下意识利用了房梁支撑自己。
但由于这个房梁年代有些长久,木质的房梁生出了一些细碎,绞到了凶手手上的手串,凶手没有注意,用力一拉,红线断裂,珠子落了一地。
他一慌,赶紧将白绫绑好,太着急以至于忘了擦掉指印,他将已经死了或者是昏迷了的郑成挂在白绫上,造成他自杀的假象之后再忙不迭的找回了自己洒落一地的手串珠子。
凶手并不确定什么时候会有人推门而入,所以,他必须得快。
但有句话说得好,凡事急不得,容易忙中出错。
“给我把这房间仔仔细细的搜全乎了,找珠子,谁找到一颗珠子,谁过来领赏!”
“你是说,郑成的确是因为白绫窒息而亡?”
没有在仆人口中问到有用信息,闫帆便来了仵作房,守着仵作验尸。
“的确是这样没错,但郑成死亡前,曾有过剧烈的挣扎,您看,他的身上各处都有不同程度的淤痕,看样子应当是死亡不久之前造成的,但也并不排除他在生前与人交恶动手的可能,因为他的身上并没有被捆绑过的痕迹,而且您看,他的后颈处有被什么圆球物类似珠子的东西按压过,有很深的痕迹,其它的,还要等我继续验尸才能确认。”
“好,你继续。”
闫帆拍拍仵作的肩膀,没有继续留下来观看,快步走出了仵作房回到县衙。
他回去的时候,碰到了县丞沈本,闫帆小小的诧异了一下。
自从他和孟程锦接手这个案件以来,除非必要,这知县和县丞基本就不怎么出现。
一是这案子牵扯到蒋臣他们不好插手,还有一个原因是他和孟程锦都提防着这里的人也不愿意让他们插手,这沈本主动来找他,倒也是这段时间以来的头一遭。
“沈大人怎么得闲来看看热闹啊?”
“闫大人,下官听说郑老板自杀了?”
“自杀?不尽然吧?”
闫帆靠在门框边,吊儿郎当的,活像一个小混混,“这郑成一天享不尽的大把钱财,沈大人真相信他能舍得这些东西?”
“这不也是没办法的事嘛,要不说闫大人和孟大人厉害呢,竟然能查到是郑成策划了四年前的谋杀案,这郑成再舍不得,证据确凿了也难逃一死,不如自己了结了您说是不是?”
沈本的态度倒是毕恭毕敬,说话的时候也无疑不透露着“狗腿”二字。
闫帆看着他那张讨好的笑颜,右唇角勾出一个有趣的笑容,歪头,眯了眯眼,“沈大人消息够快的啊,我这儿认罪信才刚看完呢,您就知道郑成干的那些害人勾当了?”
沈本身体一僵,讨好的笑容出现了一丝裂缝,“哪儿能啊,我这不刚听别人这么一说,所以才来闫大人这儿问问情况嘛。”
“原来如此。”闫帆了然的点点头,“所以沈大人觉得,郑成一定是畏罪自杀?”
“下官怎么觉得的并不重要,一切都要看二位大人怎么决策,只是这案子一直闹得县丞的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