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话说到这里,便已经算是把这件事决定下来了。杨凤仙心里的事儿得到了解决,此时也觉得困倦了。
裴遥说好明日会派人给家里送信,问问大哥大姐是否愿意来他们这里帮忙,毕竟这些事情,还是要尊重他们的意愿的。
所以一大早醒来,杨凤仙便写了封家书,现在家里大哥大姐和小弟都认字,倒是没什么交流上的妨碍了。依旧用的是训练好的信鸽,这样的信鸽飞行速度快,从桃园村到京城快马需要十几日的路程,信鸽直来直往的飞,只要三个日夜便可以到达。
当然,这也是因为裴遥的信鸽也和旁人的不大一样,若是一般的信鸽,最快也得要七天。
这个时候杨凤仙无比怀念起现代的电话,要说一个电话就能解决的事情,非要这样一个星期才能打个来回,真是一件没效率的事。
写过信后,杨凤仙问道裴遥:“皇上的身子还能坚持多久?”
裴遥神色却没那么在意:“若是之前的话,想来也就是这月把的事情了,可如今咱们到了京城,我派人给皇上换了个太医,用上好的药材吊命的话,应该是能多撑几个月的。”
杨凤仙点点头道:“那还好,若
是皇上驾崩了,太子便会顺理成章的登基,就算他现在被关在大理寺,也并没有定罪,所以对于太子来说,还是有翻盘的机会,可若是这时间能拖长一点,自然咱们的机会便大一些。”
她从不怀疑自家相公的能力,像是给皇上换太医这样的大事,对他来说或许都不是多难办。他之前没有谋反的心思,不代表不会为自己做打算,京城这一滩浑水,不是想不搅进去便能置身事外的。
裴遥帮杨凤仙送出去信后,便去前院处理事务了,眼下万肃帮着打理这郡主府的一大摊子事,自然精力上就会不足,所以裴遥的事情便多了起来,左不过也是他自己手下的事情,最让他难受的反倒是陪杨凤仙的时间变少了。
现下前院已经变成了裴遥处理公事的地方,杨凤仙虽然贵为郡主,但名下并不算有多少产业,为了 养活郡主府的这一大家子,万肃便开始勤勤恳恳的开拓生意,几人各司其职,整个郡主府倒还算是井井有条。
至于府内的下人,不知道是不是都很干净,还是尚在观察阶段,还都算是老实,并没有多少整出来幺蛾子的。
就这样难得悠闲地过了两天,便迎来了到
兰溪县主府上去赏花的日子了。
现下杨凤仙已经是四个多月的身子了,又因着她身子一向强健,所以胎算是很稳了,就算是去也没什么大碍了。
杨凤仙怀孕后,出门总爱带着会医术的晴雪,另一个丫鬟便会根据需要来选择。而这次出门主要目的是打探消息,所以她选择了更具有亲和力的晴馨。
这日一大早,杨凤仙便开始梳妆打扮了起来,这种女人的聚会是不能带着男人一起的,裴遥就算有些担心,也不会跟着一起去,但就算是这样,他还是让孟斐寒派了一队人护送她,并且让孟斐寒暗中保护她。
在杨凤仙身边的人,他哪里会让来历不明的人混进来,所以就算孟斐寒从未说过,裴遥也知道他原来的身份并不简单,就算是给一个郡主做护院头领,都算是屈才的了。
他原本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杀手组织风的杀手,甚至他还有些不简单,是风中排名第五的杀手。
不过为什么会被迫沦落人牙子之手,这事儿裴遥就没调查出来了,毕竟江湖上的组织鱼龙混杂,比朝廷中大臣的家中更难派人混进去,不过裴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孟斐寒到杨凤仙的身边,并没有
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知道这点就足够了,裴遥只要保证杨凤仙的安全,对这个人是从哪里出来的并不关心。
今日杨凤仙穿的是前两日买的深紫色的云纹襦裙,配了那浅紫的对襟褙子,又在外面罩了一层遮挡阳光的壁色纱衣,选的鞋子也是粉紫色绣有鸳鸯图案的绣鞋。
这几件衣服看着虽然样式花纹简单,但 明眼人一看便知道料子极好,颜色搭配深浅合理。
杨凤仙本是已经出嫁的妇人,所以若是穿了红啊粉的未免让人说三道四,不如就选择更庄重一些的紫色。
杨凤仙之前无聊的时候曾想过,古代的人穿这么多衣服夏天不会热死吗?
现在她亲身体验过,才知道,热的都是底层的劳动人民啊,像是这样的皇室贵族,用的衣服料子都是触手生凉又轻薄如纱的,又怎么会觉得热呢?
晴霜的一双巧手今日给杨凤仙挽的发髻是朝云近香髻,这个发髻看起来清秀温婉,也更让人觉得容易接近,没有那种高高在上的距离感。
晴霜知道杨凤仙素来不爱在发上戴那么多饰物,只用了几只细细的金簪,簪子的尾部雕成了向阳花的图案,花心则是浅黄色的玛瑙石,盈
盈的散发着温润的光芒。
耳坠也选的是相同样式的向阳花,细细的一个坠子下来,吊着一只小小的向阳花,花心则是如米粒大小的白玉,看着清秀可人。
镯子则是选了温润的白玉,和耳坠交相呼应,这白玉镯子是那日进宫的时候温贵妃赏下的,她第一次出席这样的宴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