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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收入(2 / 2)

千四百万台币,黑胶则是四百八十万。

总计五千八百二十万。

嗯,以上这些跟陈启明没有任何关系,这是飞碟跟福隆分的钱,具体怎么分是他们的事。

陈启明这边的算法很简单。

因为是正式专辑,所以他一张磁带与d分的钱比ep多了不少。

他一张磁带可以分七块,镭射d则可以分十二块,黑胶可以分十六块。

算下来就是磁带他可以获得二百九十四万,镭射d二百四十万,黑胶四十八万。

总计五百八十二万。

嗯,刚好是这张唱片总收入的十分之一。

不过,这可不是陈启明这段时间的总收入。

这只是唱片收入。

他这段时间的收入还有参演电影《逃学外传》的二十万片酬。

一些综艺以及几个商演的总收入一百三十万。

然后,还有他代言的野狼摩托车给他的奖励两百万。

所有收入加起来就是九百三十二万。

好吧,这还不是陈启明的收入。

福隆经纪公司还要抽走六成。

最后,他剩下的钱是三百七十二万。

“好少!”

算了一下总账以后,陈启明忍不住心里微微抱怨。

不过,这笔钱到手,再加上之前的一百四十八万,陈启明现在总共有五百二十万。

扣除百分之十的税,他还剩下四百六十八万。

跟公司走完各种程序,第二天,这笔钱便全部到了陈启明的账户上。

钱到手,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家,直接把老妈跟已经放假的陈启蕊带到了台北。

他要买房,在台北买房。

本来按照他之前的想法是就在新北买的。

可后来老妈说,她问了几个地方都不合适,再加上那里太近,那些以前从不上门的亲戚都在那一片,如果把房买在那边的话,他家的门十有八九要被踩烂。

所以他决定还是在台北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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