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陆野,根本不知道身后发生了怎样的电光火石,只是认真的找角度,抓动态,拍造型,仿佛回到了从前。
白令剧社,他学生时代经常厮混的地方。
这里有他对二次元的爱,还有许多同行的伙伴,当然,还有曾经的恋人……
直到后来分手了,他也就和剧社断了往来。
为的就是个“斩、立、决”:斩草除根、立竿见影、恩断义绝。
既然分手,就绝不磨磨唧唧。
这是陆野谈恋爱的心态和原则:做个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的人,至少感情上应该如此。
死缠烂打什么的,最跌份儿了。
他当然还会继续玩二次元,继续混周边圈,只是不想牵扯这个剧社了。
因为,这剧社就是白令开的。
人家是社长。
名字都是人家的。
分手了,还在这混,他尴尬,嫌丢人。
所以这一年多,他就自己在外面混,有过进大组、接大单的时候,也有自己苦哈哈200块拍一天的时候。
虽然赚的多了些,但也还是更累一些的。
毕竟少了个老板在上头扛事儿。
今天再次回来,他的内心还是充满了感慨。
这老旧的剧场,是一点改善也没有啊,走时候啥样,现在还啥样。
这业余服化道,是一点长进也没有啊,人数众多、活计潦草、统筹混乱。
只有那些发自内心的笑容,换了面孔,换了妆容,但由内而外的热爱是一点也没变。
又菜又可爱。
比如那个血骑士,千年不变的造型,土的掉渣。
陆野把他框到镜头里,按下快门。
记录他剪刀手、咧嘴笑、看向自己、一脸惊讶、摘掉头盔、瞪大眼睛、张嘴大叫、飞奔而至、脚步踉跄的每一个动作。
最后,陆野也熟练的护住镜头,伸出一脚,抵在对方胸口,保持距离。
“跟你说多少遍了!我这镜头贵得很!碰坏了,你噶腰子都赔不起!”
“野公子!!你可终于回来了!!”
血骑士一声凄惨哭嚎,惊醒了许多彩排的社员。
有新人,打听那个野公子是谁;也有老友,纷纷送来笑容。
只有这个血骑士,跟喝了两斤似的,抱着陆野肩膀痛哭流涕。
他叫秦旭,是陆野的校友兼好友,也是当初硬拉他入社的人。
男人嘛,只要臭味相同,再朝夕相处,成为好基友就顺理成章的事儿。
秦旭就是这么一个顺理成章的存在。
陆野温柔的捋了捋他的毛,安慰道:“乖,好大儿,别哭了,为父也甚是想你。”
“你跑哪去啦?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我以为你死了呢!”
把秦旭从自己身上摘下来,笑着和其他熟人打招呼,陆野应道:“那我也没见你报警啊。”
秦旭:“我报了。”
陆野一惊:“真的?”
秦旭:“真的。”
陆野懵了:“……那之后呢?警察咋说?”
秦旭:“警察说,你身份证注销了,重新申请了个女证。还告诉我,通常做这种手术,没有一年半载回不来。”
看到陆野一脸吃了死苍蝇的表情,秦旭笑的哇哇哇的,直拍大腿。
“哈哈哈哈,你也有被我忽悠瘸的时候!野公子,你也有今天!”
陆野无奈的叹息:“孩子,你什么时候能长大成人啊。”
秦旭惊讶的目光看向自己的腰带以下:“我?还不够大?”
陆野鄙夷:“呵,大不大,不是自己说的算,得用户说的算。怎么样?你这纯阳童子功,破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