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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夜店小傻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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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光十色的炫目灯光疾速扇动,节奏感强烈的劲爆音乐震耳欲聋。

舞池好似成了酒池肉林,不知多少男男女女正伴随着鼓点,疯狂扭动腰肢和臀腿,奋力融入到这激烈且暧昧的氛围中。

人群中,只有方子羽与这环境格格不入,他呆愣地坐在卡座里,两眼无神地看着前方,仿佛痴呆。

说起夜生活,方子羽能想到的就只有楼下网吧和桥洞底下的无名烧烤摊,夜店酒吧这类场所于他而言是最为陌生的地方,比起嗨歌蹦迪,他更愿意宅在家里玩游戏。

一个舞蹈零基础、自带冷场光环的宅男,哪可能摇身一变,瞬息间变成舞步迷人的夜店小王子?不存在的,夜店小傻子还差不多。

方子羽进了这家名为vas的夜店后就像根木桩似的杵在张况给他预订的卡座旁,傻不拉几地点了一杯黑方和一份鱿鱼丝后才有样学样地坐下。

黑方和鱿鱼丝的价钱还赶不上这个卡座的最低消费,不过这事儿用不着方子羽操心,负责指挥的张况会替他搞定,方子羽的任务就是接近李倩,然后想办法勾搭她,如果能让她上钩那是最好,就算不能,至少也得打探点有用的情报。

根据张况的调查,李倩这个小三并不占据金主的太多情感,包养李倩的款爷很可能是把李倩当成一个安全的泄欲工具。

都说小三是男人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但李倩的地位却比不上作为宠物的笼中金丝雀,因为包养她的人只会给她钱,不会给她感情,也没有给她买个笼子(房子)。

真要做个比喻的话,在包养李倩的那个男人眼里,李倩大概是个全自动人肉飞机杯。

可想而知,李倩处于如此境况,情感生活一片空白,内心极度空虚,所以经常到夜店酒吧之类的场所寻求刺激,排解寂寞。

昨晚李倩出了事,汽车“自燃”差点把她烧死,受惊之后她更需要宣泄情绪的渠道,所以张况判断李倩今晚就会找个地方蹦迪,甚至吸点粉,溜点冰,嗨一嗨。

事实证明张况的判断非常准确,夜幕降临后,化好浓妆的李倩迫不及待地出了门。

而早就追踪在她身后的方子羽和张况,则一路尾随至李倩常去的vas。

按说张况颜值不低,而且身材诱人——对大部分女性而言,张狂那身线条感极强极具爆发力的肌肉可是充满了诱惑力——色诱李倩的任务应该交给他才是。

奈何张况之前已经在李倩面前露过脸,而且根据张况的调查,李倩喜欢的类型不是他这种型男,而是方子羽这种奶油小生。

哦,对,按张况所说,现在流行的术语叫“小奶狗”。

方子羽不想当小奶狗,但为了两万块钱的奖金,也为了获得有价值的线索,尽快找到隐藏在市内的纵火犯,他只能以大无畏精神,牺牲自己的色相。

其实方子羽的长相并不算特别出众,这一点从他的名字就能看出来。据说当年方子羽出声之前,老爸方林迟迟没能决定儿子的名字,直到进了产房看见刚生下来的小方子羽,才幽幽叹了口气,定下“子羽”这个名字,取的就是“以貌取人,失之子羽”的意思。

可想而知,方林当时被小方子羽的丑陋给吓得不轻。幸好,这只是一个因缺乏常识而产生的误会。事实上刚跑出娘胎呱呱坠地的新生婴儿都很“丑”,得等一段时间面相长开了才会变成萌萌可爱的小宝贝。

不过方子羽等了二十年,也没等到自己长成正太或帅哥的那一天,仅以面部颜值作参考的话,方子羽只能算是五官端正,相貌中上。

所以方子羽要提高个人形象,得在其他方面多下功夫,老话说佛靠金装人靠衣装,最容易下手且见效最快的当然是着装。

下午敲定计划后,张况就带着方子羽去租衣服。

没错,是租,不是买。按张大侦探的话说,做生意要见好就收,为完成任务而租一套好衣服,客户肯定不会多说,但要是全款买一套,傻子才给你报销。

别看张况穿衣打扮很随意,他对男装的品味可比方子羽好得多,先是选了一件裁剪工艺上佳而且看不见logo的修身衬衫和一条有暗纹的休闲裤,再配上一双布洛克鞋和一条carmina休闲腰带,既显小资格调又不至于浮夸到烂大街。

这套行头若是在大白天穿到正式场合,多少有些傻气,但穿进灯红酒绿夜未央的迪厅里,那是再适合不过了,换上全套衣物后方子羽像是换了个人,前后变化之大,让他站在全身镜前愣了半晌,几乎不认识自己。

原本张况还要拉着方子羽去做个新发型,但方子羽强烈反对,这才作罢。

外在形象的颠覆式变化给方子羽带来了新鲜感,使他不再抗拒接受新鲜事物,反而在追踪李倩的过程中抱有期待,想要见识见识传说中的夜店。

然而踏进vas后,方子羽立刻感到后悔。

迷离闪耀的灯光,嘈杂震耳的音乐,夹杂着烟酒味道的浑浊空气,舞池里飘忽不定的躁动身影,都让方子羽感到不适。

方子羽对这里的环境有着天然的排斥,但为了完成任务并获得未来观测指数和奖金,他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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