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下午一点五十五分。
GEEK马场。
这是一家当地颇有盛名的马术俱乐部,江泊烟那匹名叫Laer的黑色纯血马就在这里保养。
Laer和其他马相比体型高大,脾气暴躁,一直都是马厩里出名的恶霸,物似主人形,和江泊烟的坏性子其实没什么两样。
它今天依旧昂首阔步,用脚不悦踢着空气,在它身侧,江泊烟单手牵住马绳,穿一套撞色马术服,不时抬头望向出口,脸色阴晴不定。
路饮和他约了下午两点整见面,他脑子一热提早十分钟来到马场,谁知威胁他“迟到就分手”的人自己却不见踪影。
“啧。”
他越发不爽,轻轻咬着后槽牙,垂眸望向表盘,马靴无聊碾过地面,又在心里开始倒计时间。
“喂,Laer。”他拉了下马绳,看向趾高气昂的他的马:“他是不是故意放我鸽子,在耍我玩儿吧?”
Laer被他拽得不舒服,从鼻子里哼着气。
“吵什么。”江泊烟训斥它,又自顾自地和它说,“路饮到底什么意思,他真觉得我会想要和他约会?笑死人了,我们又不是真的在谈恋爱。”
“算了,你听不懂我在和你说什么。”
五十八分。
五十九分。
快接近两点整,江泊烟的耐心即将消耗殆尽,路饮终于准时出现在门口。他穿着专业的纯白马术服,拥有非常高挑的成男身材,双腿像模特那样笔直修长,一出现就吸引着马场上众人的视线。
江泊烟听到耳畔有人窃窃私语,说那家伙真帅。
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很有看点。
黑发、白肤,精致的五官,一眼望去冲击力十足,总之很有蛊人的资本,即使这是一个男人。
江泊烟拽紧马绳,暗中在心里骂:男狐狸精。
路饮走到他面前,言简意赅的两个字:“久等。”
他也不算迟到,是恰好就在两点整前到达马场,让江泊烟即使笃定他是故意,也无法真的大声朝他发泄怒气。
他臭着脸嗯了一声。
路饮看向Laer:“你的马?”
“它很凶,不喜欢陌生人。”江泊烟警告,“你别偷偷摸它,踢坏了我可不会送你去医院。”
话音刚落,就见他那匹每年要砸一跑车的钱做保养的纯血马,挣开束缚绕着路饮踱步两圈,步伐优雅,判若两马。
又在江泊烟震惊的目光下,用脑袋温顺去蹭路饮手背,态度显得尤为亲昵。
路饮见状轻笑出声,对匹马的态度比对江泊烟要好得多,至少他从没朝江泊烟露出多少友善的微笑。他用专业的手法给马梳毛,让er舒服得一直用鼻腔喷出气,彻底遗忘一旁冷眼旁观的主人。
江泊烟起初黑着张脸,但渐渐,眼底情绪开始变味。
Laer是匹黑马,衬得站在它身侧的路饮肤色尤其白,他搭在黑马背上的手指匀称修长,是双任何手控看到都会为止尖叫的手,漂亮的像是建模。
尤其是,江泊烟注意到他指关节处淡淡的粉色。
男人是视觉动物,江泊烟也不免俗,他不可避免被这双手迷住视线,指腹摩挲着,烦躁异常,本能想要抽烟。
“你自己玩。”他几乎落荒而逃,“我去抽根烟。”
江泊烟的大脑还不太冷静,进入抽烟区,他低头将烟点燃,迫切猛吸一口,在吞云吐雾间试图整理自己思绪。
不应该是这样,要说他的择偶标准,他一直都喜欢小鸟依人的女孩,漂亮是必须的,最好长相清纯可爱。所以先不论路饮性别,单就说他那浑身生人勿近的气质,也必然被他排除在心动列表外。
怎么就,一下子昏了头。
恶心感本能地泛上心头,对路饮的厌弃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改变,江泊烟烦躁异常,掸落指尖的烟灰,走到二楼的窗户旁往下眺望。这里视角正好,可以近距离看到马场全貌,他的视线在场上梭巡一圈,很快就找到了路饮的身影。
不得不承认,路饮的马术水平很出色,他带着Laer跨越障碍,坐在马背上的身姿挺拔,明明是副惹眼的漂亮样貌,但又有难以抵挡的锋利威势。
路饮似有所感,拉住缰绳回头,冷淡的目光一瞬撞进江泊烟眼底。
江泊烟微一出神,突然想起很久之前,宋央有一次在他耳边抱怨,认为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很不公平。
宋央说,同为宋海宁的儿子,路饮从小接受精英教育,而他在十岁之前,因为私生子的身份东躲西藏,错过启蒙教育,连最简单的英文发音都很勉强。
江泊烟那时候觉得宋央很可怜,更加忍不住怜惜他。
诚然,他知道宋央的性格不如他外表展示的那样单纯,但他既然表现无害,江泊烟便愿意这样惯着他,因为他对宋央有所偏爱,所以那又怎样。
江泊烟想得有点头疼。
心绪不宁时,一阵电话铃打断他沉思,低头一看发现是宋央的来电。他这会儿其实不是特别想要接,但拇指出于本能已经按下了接听键,一阵短暂的空白后,响起宋央的声音。
“哥,你在哪儿呢?”
他的嗓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