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撤,快撤!”
短暂的交火之后,双方都损失了几个人,劫匪们终于按耐不住了。
他们是求财,不是来打仗的,杀人不是目的只是手段。
乱枪打死几名冲在前面的牛仔后,匪徒们招呼着同伴开始撤退。
林耀等的就是这个机会,他隐藏在大树后面,拉动枪栓,一枪打在了一个骑上马,企图向树林内逃窜的匪徒身上。
匪徒应声落马,摔在地上没了动静。
其他人根本来不及管他,带着大包小包的财务,骑着马疯狂逃窜而去。
没有了火车掩护,匪徒的伤亡大增。
转眼之际,他们就有大半被消灭在了逃跑的路上,单单是林耀一人就击毙了三名匪徒。
“追上他们,送他们去见上帝!”
老比利挥舞着步枪,带领众人追杀而去。
林耀没有跟随老比利他们,而是盯上了一名什么也没拿,看似两手空空的劫匪。
这名劫匪看上去,好似是来凑数的,因为他没有携带财物。
可林耀眼尖的发现,看似消瘦的劫匪身材非常臃肿,而且他的马是众人中最好的。
一条大鱼!!
林耀骑着马,跟随此人冲入了树林。
双方相距有三百米,林耀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既不加速也不减速,犹如驱赶着羊群的牧羊犬一样,驱赶劫匪往更远的位置逃窜。
劫匪不甘心的开了几枪,可距离太远了,他的枪法不足以让他在马上击中三百米外的另一名骑士。
场面一时陷入僵持,大约过了十几分钟,跑了七八里的距离。
林耀估算着差不多了,于是端起步枪,瞄准了此人的战马。
砰!!
一声枪响,劫匪连人带马甩了出去。
林耀嘴角带出笑容,优秀的枪法与性能良好的步枪,在这种场合下发挥的淋漓尽致。
他可以在三百米外的距离上,一枪命中劫匪的马匹,劫匪却连他的衣角都摸不到,哪怕将这个场景再还原十次,劫匪也不可能斗的过他。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把手伸向腰间!”
林耀骑马上前,冷声对劫匪说道。
劫匪被摔的头破血流,脸上的面罩也掉了,半坐在地上,摸向身后的手僵硬在身前,看着月色下而来的林耀:“朋友,给个机会吧,你就当没见过我如何?”
“凭什么?”
林耀翻身下马,枪口对着此人的脑袋。
靠近一看,这是个一脸颓废,身上没有二两肉的瘦子。
仔细的看了看,林耀嘀咕道:“你是瘦猴皮特?”
“你认识我?”皮特反问道。
“小镇上有你的通缉令,你在上面值200美元。”
林耀一点点的靠近,枪口指了指他的手:“将你的左轮枪丢掉,当然,你也可以试试我们谁更快,赢了你可以逍遥法外,输了这条命就是我的了。”
皮特犹豫了片刻,最终他选择丢掉了左轮枪。
他的枪法很一般,而他很清楚自己面前这个人,能在夜晚中,三百米之外的距离打中他。
他一定是个用枪的高手,就像那些著名牛仔一样。
跟这样的人比试谁的枪更快,还是用自己的性命去赌,皮特觉得一定是自己疯了。
“你很识相,我现在有点喜欢你了。”
林耀依然端着枪,看了眼他的腰带继续道:“现在解下你的腰带,用它捆住你的双腿。”
“你不会是想抓我回去领赏吧?”
皮特没有听从林耀的吩咐,而是辩解道:“我的价值远远超过200美元,我们交个朋友怎么样,你放我一条生路,我身上的钱都是你的,以后我也会报答你,我发誓!”
砰!!
子弹打在皮特脚下吓了他一跳。
“我不想再重复,照我的话做。”
林耀的枪口再次瞄准他的脑袋,脸上没有任何说笑的意思。
皮特无可奈何,只能解下腰带绑住了自己的双腿,摊了摊手:“说吧,怎么能换一条命?”
“你就这么怕死?”
林耀将把枪换成左轮枪,走上前去用绳子捆住了他的手。
皮特也不挣扎,反而戏谑的笑道:“没有人想死,尤其是我这种大有前途的人。”
“你确实很有钱途!”
林耀没有反对他的话,因为翻开皮特的外套后他发现,皮特里面穿着一件特殊的夹克。
夹克上面,有很多类似电工的那种小口袋,每个口袋内都塞着一根金条。
数一数,皮特身上足有二十四根金条,每根都是500克的大金条,加起来一共是12公斤的黄金。
“你是劫匪的老大?”
看到皮特身上有这么多金条,林耀怀疑他是劫匪中的头号人物。
谁成想,皮特毫不犹豫的否定了,直言道:“我是他们的合伙人,我知道火车上都有什么,于是我找人合作,作为回报我要拿三分之一的货物。”
“火车上有72根金条,我拿24根,这是我应得的奖励。”
“可那群人太贪婪了,他们不满足只拿金条,还要洗劫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