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东西不在自己手上,那还能在哪儿?
唐湖重新看了一遍那封律师函,疑惑抬头:“有人能详细说明一下吗?”
堂堂一个总裁怎么可能把公司的大小事务一把抓,最多挑关键项目问一问,看他的视线就知道许多事情自己也没搞清楚,还是找个懂行的吧。
有个看模样最年轻的律师接过话,解释来龙去脉:“原作者老牛和‘金鱼网’签署了作者合同,发表在互联网的所有5万字以上的长篇文学作品都要在这个网站独家发表,作者写的‘民国江湖’总共三个系列,第一个系列的改编版权也在网站那里。”
唐湖有点没听明白:“不是代理权吗?”
她跟过《头号烂片》的改编项目,知道原作者鼓捣出一部作品拿来卖时有代理权和改编权的区别,分得还挺详细。
代理权相当于她委托白鲸传媒帮忙联系影视剧的角色,不会直接鼓捣出一部作品让她演,作者和签约网站的关系也差不多,普通作者不一定有人脉卖出IP,所以委托给第三方出售,但不会直接卖版权,毕竟文学网站又没有影视资源。
“是影视改编权。”小律师再次强调,“原作涉及到过审踩线元素,再加上前几年出台相关规定,影视公司担心买了IP也不让拍,而且那段时间原作者经济困难,所以就让‘金鱼’捡走了。”
金鱼是网文男频界的领头羊,旗下年入百万的大神一只手都数不完,隐隐有垄断男频的趋势。
作者将“民国江湖”系列一的两本书影视改编权以二十万的超低价买给网站,如此一来,‘金鱼’还能把版权转卖给真正想拍的影视公司,等于成了赚差价的工作室,这两年IP腾飞,有点知名度的原作改编权都是五百万起跳,出手就是十几倍利益。
明远影业起初跟作者商谈购买,得知第一部版权在金鱼手里,所以又折回去找网站,但网站开出一亿的天价,价格方面实在谈不拢。
这么多钱都够拍三遍《头号烂片》了,把预算都花在购买IP上,还有多少钱能留给制作?
但这件事跟作者老牛没关系,纯粹是签约网站狮子大开口,李若川虽然有钱,但很介意别人把他当肥羊,所以跳过第一部,只打算向老牛买了二三部的版权,反正“民国江湖”每个系列都能独立成篇,又邀请作者参与剧本改编。
金鱼对此提出异议,要求老牛的编剧费用也得给他们三成。
唐湖越听越来气,捶了下桌子:“我就想问问,作者的裸贷条子压在网站手里了吗?”
要不然为什么会被这么压着薅羊毛?
小律师早就知道她会如此发问,递过来一页合同书:“这是作者跟网站的签约合同副本,你看划线这行,金鱼的签约作品又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所有作品种类,简单来说,除了文字,音乐、舞蹈、电影作品,甚至写的论文都有代理权,如果从中盈利,必须经过网站许可并给予分成。”
唐湖认真看了一眼,做出结论:“看来还真是裸贷条子。”
“而且老牛自身就是编剧,参与过几个电影项目,对方打算从这点开始抓,要求作者从头开始赔偿网站的经济损失。”
“作者签合同的时候知道吗?”
“一开始的合同里没有这条,但是中途合约到期,续约的时候网站提出要提高续约作者待遇,多给一笔钱,但是新合同‘顺便’由作品约变成了人身约。”
从前签书,现在签人,能证明是你这个人写的所有东西都归我,这才是真正的霸道总裁。
老牛一边当着作者,前些年又转行做了编剧,以前没出事,因为还是金鱼的签约作者,但今年打算解约,网站才开始翻旧账,哪怕留不住人也得咬下一口肉。
“唉……”
唐湖问清楚始末,叹了口气。
原作者刚开始写“民国江湖”系列时还是七八年前,当年有几个普通人懂法律?大部分人的常识还停留在“杀人偿命”和“出轨就能净身出户”,看穿资本家的伎俩太难了。
所以哪怕律师咨询费再高,签合同之前也得找专业人士咨询一番,一千块买个人身自由不算贵。
普通人和资本对抗,不能指望资本家有良心,他们吃人记得吐骨头就不错了。
小律师想了想,又补充一条专业知识:“严格来说,续约合同不属于版权合同,而是经纪合同。”
“那甲方的经纪人当得怎么样,给乙方收入保底和五险一金吗?”
“那当然是不给的。”
唐湖讥诮地笑了笑:“既然钱这么好赚,我都想搭个台子骗两只羊了。”
白鲸传媒从前签她的时候还是个小公司,也保证她每年能在一部上星剧或者同规格投资的电影里露个脸呢,而且唐湖甚少出席酒局,都是白至理过去喝酒贴人情,这才是经纪方该干的。
她顿了顿,问到最关键的话题:“如果拒不赔偿,会被网站起诉吗?”
“网站发律师函就是打算不赔偿就起诉,要求作者支付拖欠的编剧费用,但这种类似经纪合约的条款难以成立,我们也可以诉讼解约。”
唐湖听律师如此保证才放心,突然觉得整件事有点不对劲:“网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