晖宗爷的大宅子里头,君臣父子还在叙话。
问得说是当年炜哥带他们过来治伤,太上皇不禁好奇,“炜哥后来怎么又回去了?”
晖宗爷道:“他说得回去盯着,等到真正国泰民安才回来。”
太上皇顿时了解,不禁肃然起敬,“炜哥为了北唐江山,真的是鞠躬尽瘁啊。”
晖宗爷哼了一声,“他本也不愿意,是他那老丈人让他回去的,说如果他们不回去,那就把他媳妇送去非洲种西瓜,让他们夫妻分别个十年八载的,他没法子,只得又回去了。”
太上皇龇牙咧嘴,“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啊!”
大家深以为然,在场的人,谁不曾被他忽悠过一顿?
逍遥公关注的点永远都比较特殊,他盯着晖宗爷和建宗太子的脸看了一会儿,提出了疑问,“晖宗爷,您为什么看起来比建宗太子年轻这么多?”
晖宗爷脸色顿时有些微变了,支支吾吾,“这个……武艺高强自然就保养妥当……”
建宗太子毫不留情地道:“他拉皮!”
逍遥公怔了怔,“拉皮……条?”这份工作能永葆青春吗?
首辅踢了他一下,“拉皮,你没了解这里的知识,美容手术,太子妃科普过。”
逍遥公朦胧的眼底有着学渣特有的困惑无知,“有说过吗?我似乎没听到啊。”
首辅不管他,问晖宗爷,“您为什么要拉皮呢?就为了显得年轻一些?既然如此,怎地不把头发也染了呢?”
“他头皮过敏,染一次,脑袋就起一大堆的疙瘩!”建宗太子说着,淡淡地看了晖宗爷一眼,“他倒不是为了显得年轻一些才去做的拉皮,而是那个医美整容医院是你炜哥老丈人开设的,没生意,他去照顾生意了。”
“噢,原来如此!”三人顿悟。
絮絮叨叨地说了那么多,才说到他们的发迹史,原来当初他们要过来的时候,也不大相信安丰亲王,以为必死无疑了,便随身带了马蹄金作为陪葬之物,毕竟,一个是太子,一个是皇帝,死后无一件物品随葬也说不过去,殊不知,就那些个马蹄金便成了发家之物。
逍遥公听罢,嘿嘿地笑了笑,“晖宗爷跟我的想法一样,我来的时候也以为会死了,便随身带了马蹄金作为随葬之物。”
首辅和太上皇看着他,顿时无语,没想到他竟想到这一层去了。
“对了,刚才一起来的那个女娃娃,是谁啊?”晖宗爷问道。
太上皇道:“那您的重孙媳妇,叫元卿凌,她是这里的人,后来不知道怎么地去了北唐,嫁给了老五,所以吧,这其实也不是两国通婚,是两个时空的通婚。”
在时空的理解上,太上皇是掌握到点了。
“真的?那得叫她过来,再叫她过来给我看看。”晖宗爷顿时激动起来,实在是在这里没有亲人的日子,过得实在是孤独,便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总觉得自己的根就在北唐,年节的时候,总想起北唐的人和事,听得儿子说重孙媳妇是这里的人,他心里,真是很激动。
逍遥公郑重地拿出手机,按照太子妃教的,如果要打电话,就先找到通讯录,点一下要拨打这个人的号码,虽然整个通信录就只有一个号码,是太子妃的,但他还是按照步骤去做。
电话拨通,逍遥公道:“三爷请你来一趟,记得带点礼物,他是长辈。”他捂住了手,转了头过去,小声地道:“快过来,有大秘密,惊天大秘密!”
电话打完,便一副纯熟的样子放下了手机,活像他总是打电话似的云淡风轻!
心头却有些小激动,觉得自己真融入这个世界了。
元卿凌还跟方妩在一起,接到逍遥公的电话,她笑了一笑,方妩问道,“什么事?”
“逍遥公让我过去,说是有惊天大秘密!”元卿凌笑着,这个所谓惊天大秘密,她早猜到了。
但逍遥公这么兴奋的语气,听着还是叫人好笑。
“这对他们来说,着实是惊天大秘密啊,谁能想到,北唐的建宗太子与一代帝王,竟会愿意放下权势来此当个隐居人呢?其实,晖宗爷真的很了不起,很多人做不到,黄袍加身,代表的是绝对的权力,人最迷恋的往往就是权力,晖宗爷不简单!”
元卿凌深以为然,北唐的宇文君和安王死活不就是争夺这个帝位吗?但晖宗爷到手了,说丢弃就丢弃,何等胸襟?何等淡泊?
她买了些礼物,驱车往宅子去,正正经经地拜见那位真正的老祖宗了。
而晖宗爷看到重孙媳妇,也是欢喜得很,尤其听得说生了五个儿子一个女儿,震惊得无以复加,当场竖起了大拇指,“好,不亏是我们宇文家的人,太子这能耐惊人啊!”
逍遥公纠正,“是太子妃生的,不是太子生的。”
晖宗爷说:“十八妹你懂什么?生儿生女这个事情,就看男人,生不出儿子的那些人净怨媳妇,那是错的,该怨自个,你知识不够,多学着点。”
“噢!”逍遥公领旨。
元卿凌听得啼笑皆非!
北唐,明元帝南巡之后,宇文皓比原先更忙了。
每天都有看不完的折子,处理不完的政务,但好在,冷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