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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亲一个(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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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多雷雨天气,春雷布满天空,电闪雷鸣,一下雨就是连续几天的绵雨,这种天气自然也让人心情好不起来。

方宁躺在椅子上,像那些小区里摇着蒲扇乘凉的老头子一样,忙里偷闲。

当然方微的对他的理解是,“虚度光阴。”

“下雨天又不能出去。”方宁笑吟吟地。

“老哥,我咋看你咋那么欠揍?”

方宁丢个白眼,继续虚度光阴去了。

程曦在家里练毛笔字,行书遒劲自然,秀巧圆柔,然而笔锋一转,一路行云流水写下来,飘若浮云,矫若惊龙。

字帖放在桌案钱,程曦静静的看着,良久,才把毛笔放进洗砚池中洗干净。

换做是姐姐还在家里的时候,她会站在旁边等程曦写完,然后赞叹妹妹的书法写的漂亮,并引以为骄傲,哪怕其实她不懂书法。

对于这个妹妹,程莹总是各种回护。

这是程莹的性格特点,如果用后几年流行的词语来说,那就是妹控。

同样的,程曦对她这个姐姐虽说平时也是有些冷淡,但内心还是非常依赖的。

可是程莹挥挥手跳出这个落后的小县城,追寻她的梦想以后,在程曦的内心就像是少了点什么似得,空荡荡的,非常不舒服,也正是因为这样,方宁才能在能在最短时间内走近她的内心,亦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方宁取代了程莹在程曦中的地位。

程曦对方宁的改变是阶段性的,没有说是具体哪个点有突破性进展,一步步来总会看到花开,而程莹的离开,前往厦门大学读书,就是一种催化剂,加速了他们两个人走到一起的时间。

不知从几时起,程曦已经习惯了有方宁的存在,更习惯陪伴在他的左右。在晴天的时候走在光影斑驳的榕树下,她走在前面方宁就走在后面,又或者她走在左边,方宁就会走在右边,不管哪个时候,都能够最快最默契的同行。

时间过的久了,连班上的同学甚至,外班的同学看到他们两个形影不离都不觉得奇怪,甚至是习以为常,要是哪天只看到方宁或程曦之中的一个,有些人会打趣的说另外一个哪去了?后者会很淡定的微笑。

当然也有人很羡慕两人这种极好的状态,互相喜欢,却又彼此克制,就如同刚温好的青梅酒,总是有着温凉而初阳的味道。

苏小小就很羡慕程曦和方宁,她认为这或许就是世间上最好的爱情,相濡以沫,相互互斥走过彼此的青春,没有惊天动地生死与共的长相厮守,没有轰轰烈烈的梁祝故事,有的只是夕阳西下的细水长流,又或者叫静水流深。

这个精灵般的女孩不乏几次问过程曦,你们两人是怎么在一起的?

每当这个时候问起,程曦就会翘起柔唇,透彻到这一生中最明媚的时候,“他以前对我说过,男女间最好的状态不是彼此拥有,而是那段暧昧的光景。也许人和整个世界的关系也是这样的。拥有未必是最美好的。”

“拥有的未必是最美好的。”苏小小轻轻回味。

“那是不是越长大越难爱上一个人?”苏小小继续问道。

她这话,让程曦想到了自家的姐姐,她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明明没多少要求,可却始终难以找到那个让她全心全意去爱的人。

程曦现在也不是很懂,她还没透彻升华到思想家的地步,况且她也只是十五六岁的女孩,正值青春年华里最美好的时刻,一切都刚刚开始。

这话,方宁替程曦回答了,握住她的手,转过身来面对苏小小尖弧的脸庞,那让其他女孩失去光辉的眸子正一眼不眨的盯着自己。

方宁微微一笑,声音比往常有力,一改往日的慵懒模样,道:“不是越难爱上别人,而是越来越知道自己究竟爱什么人,也越来越能分别什么是爱,什么是喜欢。确实,就像我们男生而言,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爱她穿了件自己喜欢的白衬衫和牛仔裤,现在即使心动,也只是适合而止的欣赏。”

“在以后的日子,现实的差距和社会的残酷,让我们磨练成全副武装的小怪兽,直到刀枪不入,百毒不侵。”

苏小小沉悟半响,恍然大悟,昂着脸说,“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变成小怪兽,也可以变成奥特曼啊!”

方宁眨了眨眼睛,“那只是一个比喻。”

至于是奥特曼还是小怪兽的事情,苏小小已经没空去计较了。

因为她看到程可淑从对面走廊过去,那惊鸿一瞬,还是让她微微失神,只是在那短短几秒的会面中,方宁就可以预示着以前这位苏小小人生中最大的情敌,也将粉墨登场了!

程可淑。

程仙子是别人对她的称呼,事实上她有些排斥这个名字。

可是叫的人多了,她也懒得一个个去解释。

在高一年级中,程可淑以无与伦比的优势牢牢占据了年级以第一名的宝座,年级第二的李涛在总分上比她少了四十多分,这个女孩无疑是魏青那样的人物,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程仙子总是神秘的,她身披着无数的光环,那双清冽的眸子俯视着同龄的人。

其中也包括苏小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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