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感谢大佬的打赏,这些感谢,但是更新啥的,我这个月真的一天两更,不会再增加了的,哦,对了,祝大大们520快乐啊)
《god is a gir》这首歌无疑是一首好歌。
可是为了拿到这首好歌用总专辑销量的百分之十五来换的这件事也真心太疯狂了。
而且丧心病狂的楚青还特地在备注一行里备注上艾薇丝下一部专辑所有渠道销量利润的百分之十五。
这是什么概念?
不管是下载的利润,还算网站播放的利润以及专辑销售出去的各种渠道利润,楚青都能够收到百分之十五的收入……
艾薇丝出道至今的每一部专辑虽然说不上登顶美国,但基本上都是大卖,所以利润上相当可观,嗯,所以换句话说就是艾薇丝的下一部专辑就算楚青躺着数钱也能数到手抽筋了。
原先世界那首《god is a gir》这首歌是火得不能再火的,想必在这个世界也不会太差……
楚青觉得自己还能接受。
楚青表示能接受,但在签完合同以后,艾薇丝后悔了。
她甚至开始恨自己签合同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带来自己专用的法律顾问与经纪人,如果他们到场的话,估计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了吧?
不过,如果他们在场楚青会卖吗?
艾薇丝想起楚青那一张你欠我钱的态度后顿时就心理有些生气了,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感觉自己楚青面前就莫名其妙的会妥协……
别的人看到我都是一副痴迷谄媚,恨不得跟自己多呆一秒钟也好,但楚青呢?
楚青的眼神根本完全就是将自己当成了瘟神……
这个可恶的华夏人,到底有没有审美观啊,难道不知道像我这样的天使是不能亵渎的吗?
哼!
我记住你了,永远记住你了。
艾薇丝收好合同后想起楚青有些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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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过天晴后的洛杉矶有一些凉意。
夏天的尾巴渐渐到了尾声,秋天开始慢慢伸出它的獠牙了。
买好去纽约机票准备登机的时候,楚青看在登机口看到了汉森与汉娜。
汉森过来找楚青的原因很简单,他依旧希望楚青可以出演他的《机器魔》并且对着楚青分析了《机器魔》的前景以及后续的各方面利益,并且承诺会介绍楚青给好莱坞的其他导演认识,会让楚青在好莱坞站稳脚跟……
汉森的邀请是很真诚的,但楚青的态度依旧是拒绝。
他拒绝的话很简单。
他到美国到洛杉矶真的只是来旅游放松的并不是来拍戏,就算你《机器魔》未来再红再火对他来说也没什么意义,况且现在他口袋里鼓鼓的已经不缺钱……
几个亿的现金难道还缺钱吗?
对于楚青的拒绝汉森表示相当遗憾,他知道自己再劝楚青结果还是一样的……
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其他华夏明星削尖了脑袋都想钻进好莱坞,但这个华夏青年怎么二话不说就拒绝?
“导演,我觉得这个人和那些华夏演员都不一样……”汉娜对着汉森说道。
“嗯,对,他的确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汉森看着逐渐起飞的飞机,脸上露出一丝感慨。
“导演,你听过前几天楚青唱的那首歌吗?”
“听过,这是一首能够大火的歌。”
“是啊,不过我有个疑惑,为什么楚青的英文这么蹩脚却能写出这么完美的英文歌?”
“我也奇怪,一个明明英文说得如此蹩脚的华夏人怎么可能写出这么一首惊艳的歌?”
虚空的飞机消失不见后,汉森和汉娜同时眼神中闪过一丝疑惑。
他想破脑袋都想不明白……
他觉得这不太科学。
不过,要说楚青不是原创的……
但是,你能找到原创是谁吗?
根本找不到的啊……
…………………………
纽约是一个美丽浪漫的城市,刚下飞机来到大街上后,楚青到处都能够看到一对对情侣手牵着手,非常甜蜜得走过一个又一个路口,而且各种秀恩爱……
楚青对纽约最深的印象就是纽约的自由女神像、百老汇剧院、华尔街……
纽约能够游玩的著名景点可比洛杉矶要多好多,毕竟纽约是整个美国最大的城市。
带着行李在纽约的街上走,楚青莫名其妙地想到起了筷子兄弟的一首歌《我从来没去过纽约》,楚青觉得旅游玩了以后,可以考虑写这首歌……
相比好莱坞,楚青更喜欢纽约。
无疑,纽约是一个繁华的地方,繁华地方总会让人产生一种时代感与匆忙感。
这几天其实楚青强迫自己有学习一些关于一些简单问路英语之类的知识,尽管每次看到英语楚青总想到打哈欠,但强迫自己学习最终还是有效果的,至少楚青已经能够听懂一些不算难的口语了。
随便在纽约的哈德逊河口边找了一家还算过得去的旅馆后,楚青就带着中文版旅游指南直奔自由女神像方向而去。
相比好莱坞的恶意,楚青觉得纽约对待自己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