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的时候,丹尼就在旁边看书画画。
换做别的丹尼这个年纪的孩子,肯定做不到这样乖巧,但丹尼以前和林禹寻一起生活,身边都没个陪着的人,从天亮到天黑,基本上都是一个人被关在屋子里。
他早就习惯了安静,对他来说,林禹寻能陪着他,已经让他很高兴了。
中午,他们会简单吃一点,然后林禹寻再教导丹尼一小时,接下来,就是他们各自看书学习了。
丹尼绝大多数时间,都在画画,等他把一张纸画满,就用那张画来折纸。
林禹寻则不同,他一直在看书,很认真地看书。
他一般先简单地把书看一遍,然后再仔仔细细地看,一边看一边做笔记。
他以前很少看书,一开始看的时候很慢,但慢慢的,速度就上来了。
林禹寻以前不觉得自己有多么聪明,但现在总是被程豪夸奖,他也觉得自己应该是聪明的,应该能很快理解书上的意思,看的时候也就越来越用心。如此一来,他学东西也就越来越快,也越来越让他相信,自己是聪明的。
当然,他看不懂书上的内容的时候,也会很焦虑,甚至吃不下东西,但每天晚饭的时候,程豪回来了,跟他们说说话,他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又充满了力量。
每天下午五点半,林禹寻会开始做晚饭,等程豪吃过饭,就是他一天里最开心的时候了——程豪会陪他和丹尼至少两小时。
比如今天,程豪从老乔治那里带了几颗牛奶糖给他们,等他们吃好饭,又开始问他们今天做的事情。
“禹寻,你真的太厉害了,这些书我都看不懂,你竟然能学会!”
“很多人花了大价钱去学校读书,都学得没你好,我家禹寻怎么就这么聪明?”
“这些公式我看得头昏脑涨的,你竟然全都能背出来!以后你一定能上个好大学。”
“禹寻,我以后就要靠你了啊!你也知道的,拳击是吃的青春饭,等我年纪大了,一定打不了拳了。”
程豪总是不吝啬于夸奖,不过他说拳击是青春饭,这话却是假的。
他要是能把拳击打好,以后就算是当拳击教练,也不会没饭吃。
但林禹寻把这句话记在心里了,他看着程豪,认真地点头。
他以后一定要多赚钱,让程豪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当然,程豪也不是只会夸奖的,切实的问题,他也会帮林禹寻考虑到:“你一个人学这些东西,也挺不容易的……你们学校的老师,能帮你们解答问题吗?”
程豪说的学校,就是他们常去蹭饭的学校。
美国这边,也不是没有好的公立学校的,比如那些全部居住着工薪阶层的社区里的学校,管理就特别好。
而且,这种好社区的家长,他们对学校也重视,甚至会为学校出钱……那里的公立学校其实挺好的。
但贫民窟的学校,真的就只是个摆设了,学生们都不爱去上课,老师们也不会去管学生。
在这里,老师直接在课堂上喝酒都是常见的。
“老师们并不能给我帮助。”林禹寻道,他以前跟父亲一起居住的时候,那边的老师和学校还要好一点,但这里……
“你如果有问题,就问施文筝吧。”程豪道。
林禹寻点了点头:“我今天白天写了一封信,明天就去寄。”
“好。”程豪应了一声,又去跟丹尼说话。
程豪和林禹寻没忘了施文筝,施文筝也没忘了他们,今天白天,他就写好了一封信。
突然被人塞了两千多美元,施文筝很不好意思,甚至觉得自己的样子,有点像是故意卖惨骗钱的……
因此,他就想快点联系上这两人,此外,他还把自己从国内带回来的《三国演义》收拾出来,准备寄给程豪和林禹寻。
施文筝写了信,就准备去邮寄,路上,他遇到了自己的同学。
“你又给你的中国同学写信了?”施文筝的白人同学问他。
施文筝道:“不是,是给我刚认识的两个朋友写信。”
“你的朋友?是哪所大学的?”那人问,一边问,一边凑到施文筝身边看了一眼地址。
施文筝刚来的时候,学校里的人都不怎么喜欢他,觉得他有点奇怪,但相处时间长了,看到他的努力之后,便有很多人主动跟他交好了。
“他们没有读大学。”施文筝道。
施文筝的同学这时候已经看清楚那地址了,看清楚之后,就是一愣:“他们是布鲁克林的?!还是……老天!”
这人一脸一言难尽的表情,施文筝好奇地问道:“怎么了?”
施文筝的同学看了施文筝一眼:“那里是贫民窟。”
施文筝愣住了。
施文筝对美国的情况并不是特别了解,至少贫民窟他就没有亲眼见过,但也知道有钱人,是绝不会住到贫民窟里去的。
其实当时他就注意到了,那几个孩子虽然买了很多衣服,但都是廉价衣服,跟他们在一起的,也是黑人。
香港那边有有钱人,却也有穷人,甚至有不得不来国外打工的人。
施文筝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而等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