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石头大小如小瓮,常人两手揽至腹下都有些费力,若说举高了砸人,虽不是不能,只十分费力。”青岫指了指这块致死马财主的大石,又指向地面。
“而再看这地上四周散落的其他石块,有比这块小上许多的,单手抓起来砸人后脑,一样能够致人死地,凶手为何非要选这块大的?
“若凶手是见马有财落单,临时起意想要由背后杀死他,必不会选一块看起来既大又沉的石头作凶器,他怎知自己必能举得起这块石头?
“除非此人对自己臂力信心十足,那么,我们查找凶嫌的范围,便可往身量高、力量大、上肢强壮,亦或练过内家功夫的人身上去找。”
沈辞闻言点了点头:“临时起意么……若暂将石头大小放到一边,从当时种种情况来看——天黑,到处都是假山巨石可阻挡视线,除开宴处外,园中各处几乎无人,因行令玩耍而令马有财单独行事——若是这些人里有对马有财暗恨在心的,倒的确可能在如此天时地利人和皆备的情形下,临时对马有财起了杀心。
“但诚如你所言,这临时起意的凶手,如何知道这块大石头自己能举得起来?再向前推一步——凶手如何知道这地方有块这样的零散石头能做凶器?再再向前推一步——凶手是如何避开这么多人的耳目,尾随马有财至此地的呢?
“或者,就算凶手是临时想到用石头砸死马有财,也算他本就强壮,能力擎百斤大石,再算这地方恰巧有这么一块零散的大石让他看见了,都无法解释他是怎么避人耳目跟着马有财到此处的。
“除非……凶手并非临时起意,而是早有计划要杀死马有财?他也并非是‘尾随’马有财至此,而是早早便等在了此地,石头也是早便准备好的,而这个凶手,甚至可能从昨天进入马府别苑,直至杀死马有财后事发,都未在众人面前露过面?”
两人这么一探讨,便探出了种种疑点,沈辞对身边手下道:“去带马府门丁过来,让他们一一辨认这些宾客,看这里面是否有昨日未曾见过的面孔,亦或有少了的面孔。
“另,再去问过所有进过园子的人,把他们昨日游园的路线全画下来,什么时辰大约在园中什么地方、同什么人在一起做什么事,都要详尽写下来。
“以及,将这别苑里不论主宾还是仆从,所有人的身高体重、家世背景、目前做什么营生、干什么活计,都登记清楚。”
手下忙应着去了,沈辞这才转回来,继续同青岫检查马有财陈尸现场,一厢检查一厢令仵作陈述尸检结果与现场勘验情况。
仵作道:“马有财身上并无其他伤痕,脑后这一处砸伤便是致命伤,且为一击致命;现场虽遭破坏,但尽力复原马有财当时陈尸姿态后,基本可确定马有财死前并无与人扭打对抗之情形。
“马有财口鼻中有土,乃面向地面栽倒所致;观现场血液飞溅痕迹,石块是直接由上方砸在其脑后的。
“马有财尸身虽被移动过,但手脸皮肤及衣衫上并无划痕与剐蹭破损,再看旁边墙皮与山石上被溅到的血迹距尸体倒下的距离,基本可确定此一地点便是事发地,马有财遭袭后并未被凶手转移或改变过伏地姿势。”
沈辞青岫两个拎着灯笼,围着马有财陈尸处周围细细查了几圈,末了回到原处碰头,沈辞便道:“与上一件案子相同之处是,两个死者皆为被重物打击致死,伤口都在后脑。不同之处是,陈土狗乃贫民,马有财乃豪富,如果两起案件有联系,又是如何跨越不同身份阶层联系起来的呢?杀人手法?”
青岫思索道:“陈土狗一案,凶器大锤是经由一连串连锁机关触发,最终成功由高处落下并准确砸中死者后脑;而此案,我方才仔细查过周边,除地上这些散落的小石块外,并没有其他能够组成一套连锁机关之物。”
“会不会这些小石块就是?”沈辞问他。
青岫微微摇头:“若说这些小石块可以将那块凶器大石架到高处,或许可以做到,但它们无法像上一案那样,成为距离较长的一段连锁链,如果距离过短,就需要凶手近身触发,与其如此,他不如直接举石头杀人,何必在这样近的距离处先触发机关,再用机关杀人呢?”
沈辞眨了眨眼睛:“为着不被马有财飞溅的血迹沾到身上?如此才好回到众人之中,装作甚事也未发生。”
青岫道:“此种可能不是没有,那便回到了之前的问题:凶手是如何避人耳目跟着马有财、或是先于马有财一步来至此处的。”
“如此看来,”沈辞握着下巴道,“重点便在此了。”
说着想起什么,让人把马多金又拎了过来,问他:“据你所言,令尊进入花园后许久未归,后令人去寻他,又寻了许久才寻到——难道一开始寻他时就没往这儿来寻么?”
马多金摇头:“谁也不曾想家父会在此处,先是去的园中琵琶女石雕处寻的,怎料他竟会来了这厢……”说着又哽咽起来。
“琵琶女弹批把,噼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