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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好啊,赶驴(1 / 2)

入眼处,是有些龟裂的水泥路,周围两旁的建筑显得有些陈旧低矮,甚至不少墙面还用油漆写着大大的“拆”字,更显破旧。

这是这座城市最为萧瑟落后的一个城区,虽然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经济水平高速发展,位于西南内陆的这座城市也搭上了改.ge开放的末班车,城市居民的民生经济大大加强。

但就如这个世界有白天和黑夜之分一般,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再繁华的城市,也有贫穷的地方。

这里,就是如此。

当然,说是贫穷,有些言过其实了,现今这年头,再穷也不会穷到哪里去,只要有手有脚,总归是不会饿死的。但作为老城区,比之另外几个大区,经济落后不少是不争的事实,毕竟党和中央的口号也是喊过的,“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要让先进带动后进!”,所以,隔壁的几个新城区都富裕起来了,只有这片老城区因为各种原因,还处于不上不下的尴尬状态。

曾恪就是在这片老城区长大的,从他记事起,他就奔跑在这条看起来很是破旧的街道上,街头有一颗很大的梧桐树,夏天的时候,他会和小伙伴们爬上树梢,去抓“吱吱~”叫的知了,靠近拐角的地方,是王大叔的杂货铺,他总是会在柜台上摆放很多颜色鲜艳的糖果,曾恪和小伙伴们没有钱,但就是舍不得离开,王大叔总会乐呵呵的一人送上一颗甜甜的麦芽糖,还有街尾的郑大爷,他是一个臭棋篓子,每天一大早就会搬着小马扎坐在家门口,和他的老伙计们杀得热火朝天,时不时的把棋子往棋盘上一丢,怒气冲冲的说再也不下了,结果等一会儿又坐在了棋盘前,还有总是背着工具包的伍叔叔,他似乎无所不能,邻居们每当有个灯泡坏了,或者是厕所堵上了,他都会妥妥当当的给解决掉……

这里有着属于曾恪的所有回忆,虽然他从未离开过这里,最远的地方也就是离家去另外一个区的足球学校,但每当周末回到这里,看着斑驳的道路和建筑,还有熟悉的人,他都会感觉到由衷的喜悦和亲切。

“郑大爷,您老下棋呢?好久不见,您这身子骨还是硬朗得很啊!真不错!”

“去去去,滚一边去,别打扰我下棋!还好久不见?上个礼拜我还见着你了呢,赶紧给我滚蛋!”

“王大叔,生意兴隆啊!”

“是小恪啊,回来了啊?哈,快回家去看看吧,今天是周末,你妈知道你会回来,一大早就张罗着说要给你做上几个你喜欢吃的菜呢!”

“好嘞!”

曾恪不紧不慢的踱步前行,每遇上一个熟悉的人,就会停下来,笑着打招呼,而人们的反应也不尽相同,有人笑着点头,有人不耐烦的挥手,有人笑骂,邻里之间的谐和友善的感情,溢发着淡淡的温馨。

几个蹦蹦跳跳的小孩子正在梧桐树下嬉闹着,曾恪走过那里,伸出手,就想和小孩们笑闹两句,结果,领头的一个小姑娘,一看见曾恪,立即大叫一声,转身就跑。

“啊,赶驴回来了!赶驴回来了!”

“啊,真的是赶驴!大家快跑!”

“专门抢小孩子棒棒糖的赶驴魔王回来了,大家快跑啊!”

一阵鸡飞狗跳之后,小孩子们瞬间跑得渺无踪影。

曾恪看看自己悬在空中的手,一脸的黑线。

也无怪乎小孩子们会怕他,见着他就跑,在足球学校,曾恪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世魔王,而在这片街区,他也算得上是“臭名昭著”了,小时候他就很淘气,经常带着小伙伴们四处乱窜,要么是扎别人的自行车轮胎,要么是哪家大人白日里训斥了他,晚上就去砸人家玻璃……而在他被送到足球学校之前,他还干过抢比自己小的小孩子的玩具和糖果这样“丧心病狂”的事情。

扎轮胎,砸玻璃,抢棒棒糖……唔,熊孩子该干的事情,曾恪可谓是一样不落。

只不过……

“你们这群小鬼,谁让你们叫我赶驴的!真是几天不见就皮痒痒了吧,记住,我叫曾恪,要么叫我曾帅,要么叫我曾哥,下次再乱叫,小心我揍死你们!”

曾恪恶狠狠的朝着远处一瞪,藏在墙角和树后面的小孩们,脖子缩了缩,赶紧又跑了。一边跑还一边叫。

“妈妈,妈妈,赶驴哥要揍我们了!”

“快跑,赶驴魔王要发飙了!”

“不能被他抓住,他要打小朋友的屁屁!”

曾恪持续满头黑线的状态,这群小鬼,还真是……欠揍啊!

郁闷的同时,曾恪还有着丝丝的无奈。

和中国很多地方一样,这座城市的人们也有着给自家孩子起小名的传统,老人们常说,生了孩子不好养活,就要取一个“贱”一点的名字,这样一来,阎王爷派出的小鬼就不会来勾魂了。

取小名就取小名吧,贱一点,难听一点,也就罢了,但曾恪怎么也想不出当初自己的父母是怎么想的,竟然能够想出这样一个“奇葩”的小名。

曾……赶驴!

这真是让人有种五雷轰顶,想要跳崖的冲动!

小的时候还不觉得,但稍微大一点之后,认识的人总是在自己的耳边“赶驴~”“赶驴~”的叫个不停,每当这个时候,总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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